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5-12-04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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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

选择一家印刷、广告制作服务单位,负责承接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工作。

(一)采购标的功能要求

基础文印服务:覆盖日常文件打印、复制、扫描、文字处理等基础需求,适配常规规格与常见材质,确保内容准确、排版规范、输出清晰。

专业印制服务:提供各类彩色印制、定制化排版及特殊工艺处理服务,适配不同材质与规格要求,保障成品色彩合规、工艺达标、质感达标。

物料制作服务:承接办公及宣传类物料定制,涵盖标识标牌、宣传物料、办公配套用品等制作,满足外观整洁、耐用实用、符合场景需求的核心标准。

配套增值服务:包含装订、包装、配送等配套服务,提供专人对接与及时响应机制,严守信息保密要求,支持按需定制与批量服务需求。

(二)采购标的应用场景

日常办公场景:适配日常文件处理、资料留存、办公物料补给等常规需求,支撑政务工作顺畅推进。

会议活动场景:满足各类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的物料配套需求,保障活动组织有序开展。

应急与批量场景:响应紧急文件处理、临时物料制作等应急需求,同时承接批量印制业务,适配规模化采购需求。

(三)采购标的目标

保障日常工作运转:通过全面的印刷与广告制作服务,覆盖多场景需求,确保服务响应及时、交付高效,支撑工作有序开展。

提升服务质量:严格遵循相关标准,保障成品质量合规、材质达标、工艺规范,同时严守保密规定,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优化成本控制:通过规范化服务与合理议价机制,在保障服务品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实现性价比优化。

构建稳定合作:建立专业、可靠的服务体系,提供全程跟进与配套保障,满足长期稳定的服务需求。

二、相关标准

以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为准。

三、技术规格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1、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1742500元/年(本项目服务期为年)

二、服务项目详细清单及规格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材质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餐饮单位消毒记录本

210*290,封面彩色皮纹纸、内芯80G优质双胶

20000

3

60000

2.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记录

210*290,封面彩色皮纹纸、内芯80G优质双胶

20000

3.8

76000

3.

长沙市餐饮单位食品留样登记本

210*290,封面彩色皮纹纸、内芯80G优质双胶

5000

4.5

22500

4.

食品销售者进货台账

210*290,封面彩色皮纹纸、内芯80G优质双胶

10000

4

40000

5.

餐饮培训记录本

265*185,封面200G铜版纸,

内芯80G优质双胶

4000

3.2

12800

6.

责令改正通知书

210*290,无碳纸

100

10

1000

7.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210*290,无碳纸

100

10

1000

8.

场所/设施/财务清单

210*290,无碳纸

100

10

1000

9.

当场处罚决定书

210*290,无碳纸

100

10

1000

10.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

210*290,无碳纸

100

10

1000

11.

现场笔录

A4,80G优质双胶

600

8

4800

12.

询问笔录

A4,80G优质双胶

600

8

4800

13.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210*290,无碳纸

800

9.5

7600

14.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附页)

210*290,无碳纸

500

9.5

4750

15.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要点表

420*290,无碳纸

800

13

10400

16.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要点表(告知页)

210*290,无碳纸

800

7

5600

17.

食品经营(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420*290,无碳纸

800

13

10400

18.

食品经营(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告知页)

210*290,无碳纸

800

7

5600

19.

食品经营(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420*290,无碳纸

800

13

10400

20.

食品经营(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告知页)

210*290,无碳纸

800

7

5600

2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420*290,无碳纸

500

13

6500

22.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餐饮服务)

420*290,无碳纸

500

13

6500

23.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食品销售类)

420*290,无碳纸

500

13

6500

24.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合格记录)

210*290,无碳纸

500

10

5000

25.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A4,80G优质双胶

10000

0.2

2000

26.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A4,80G优质双胶

10000

0.2

2000

27.

企业设立档案

A4,80G优质双胶

5000

0.2

1000

28.

企业变更档案

A4,80G优质双胶

5000

0.2

1000

29.

企业注销档案

A4,80G优质双胶

5000

0.2

1000

30.

备考表

A4,80G优质双胶

10000

0.2

2000

3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A4,80G优质双胶

6000

1

6000

32.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A4,80G优质双胶,反包

4000

0.8

3200

33.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A4,80G优质双胶,反包

4000

0.8

3200

34.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A4,80G优质双胶,反包

4000

0.8

3200

35.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A3,A4,200G铜版纸,烫金

20000

4.8

96000

36.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许可证 正本副本续页

A3,A4,200G铜版纸,烫金

3000

5

15000

37.

经济户口档案袋

160G进口牛皮纸,钉扣,串绳 , 3cm厚

60000

1.6

96000

38.

打传宣传彩页四折页、宣传活动赠品

200G铜版

10000

0.55

5500

39.

打传宣传海报

580*420不干胶

4000

2.5

10000

40.

抽纸盒面巾纸(加印打传宣传标语及投诉举报电话)

300G白卡

220*120*80

2000

7.5

15000

41.

打传活动宣传品(加印打传宣传标语及投诉举报电话)

环保袋(帆布)

2000

18

36000

42.

保健食品专项科普宣传册

210*145,封面157G、内芯128 G铜版纸彩印

3000

3

9000

43.

全国防治碘缺乏宣传

210*285,不干胶

2000

1.5

3000

44.

食品安全城市海报(大)

570*420,200G铜版纸

1000

2.5

2500

45.

食品安全城市海报(小)

420*285,200 G铜版纸

8000

1

8000

46.

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良好行为规范

420*285,不干胶

5000

2

10000

47.

小餐饮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

420*285,不干胶

5000

2

10000

48.

管理机构良好行为规范等8种

210*285,不干胶

5000

1

5000

49.

制度建设良好行为规范等18种

210*142,不干胶

10000

0.5

5000

50.

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彩页

570*420,200G铜版纸

2000

2.5

5000

51.

禁毒示范城市不干胶

420*285,不干胶

2000

2.5

5000

52.

文明创建相关资料(不干胶、贴纸、宣传折页、海报等)

对开,四开,折页,不干胶,铜版纸

30000

2.5

75000

53.

知识产权宣传海报、法律法规白皮书

对开,四开,胶装本

10000

3.5

35000

54.

企业年报宣传海报(大、小)

对开,四开

5000

3.5

17500

55.

12315活动宣传海报、折页

对开,四开,折页

5000

2.5

12500

56.

电梯安全使用常识读本

210*225 250G铜版纸、亮膜,

内页157G铜版纸彩印、胶装

1000

18

18000

57.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使用常识读本

210*225 250G铜版纸、亮膜,

内页157G铜版纸彩印、胶装

1000

18

18000

58.

文件装订

600

1

600

59.

红头文件、收文处理单等

210*297,100 g双胶纸

20000

0.15

3000

60.

大信封

329*229,120 G精牛

6000

0.8

4800

61.

材料纸

210*297,100 g双胶纸

1000

6

6000

62.

便笺纸

210*145,100 g双胶纸

1000

5.5

5500

63.

天心市场监管封条(大)

570*210不干胶

2000

2

4000

注:供应商依据采购需求目录清单,报整体目录清单的优惠率(结算价格=实际数量×单价×(1-优惠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共计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配置具备服务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文印操作员、质检员和客户服务人员。

2、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协调与沟通,处理客户需求和现场问题。

3、在服务过程中进行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成品质量符合标准。

4、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表进行各项服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5.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及保管等。

5.2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指定服务人员在履行印刷服务工作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入围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交货要求

6.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能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更换合格。

6.2交货时,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征集人。

6.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执行,并按投标时承诺的在服务期限内所提供的项目清单或报价及有关服务条款进行服务,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7、服务响应机制

7.1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服务受理,确保采购人在任何时间提交的文印需求均能得到及时处理。接到服务需求通知后,5分钟内必须响应,快速确认需求内容、规格要求及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

7.2对于常规文印任务,如文件打印、复印、装订等,需在1小时内完成制作;复杂文印任务,如大型画册、精装书籍制作等,应在4小时内交付。若遇紧急任务,需优先处理,确保在30分钟内完成简单文件的加急制作,复杂文件加急制作不超过2小时。

8、内容修改响应

8.1当用户提出文印内容修改要求时,供应商应在15分钟内给予明确回应,与用户充分沟通修改细节。若修改内容仅涉及文字调整、格式修改等简单情形,需在30分钟内完成修改;对于版面重构、图形创意修改等复杂内容,应在2小时内提供修改方案,并根据用户反馈持续优化,直至用户满意。

9、技术支持与值守服务

9.1技术咨询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通过电话、在线沟通、远程协助等多种渠道,随时解答采购人在文印排版设计、格式转换、特殊纸张使用等方面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用户获得及时有效的支持。

9.2值守服务:在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供应商需安排专业服务人员值守,确保紧急文印需求可即时响应处理,提前做好设备、材料储备,保障采购人在特殊时期的文印工作正常开展。

10、服务质量保障?

10.1服务质保期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且服务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文印成品质量问题,如印刷模糊、装订错误、内容排版错乱等,供应商需负责全免费返工处理,承担包括重新制作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10.2质保期满后,供应商仍需对过往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咨询,若采购人有紧急文印服务需求,供应商应提供优先响应通道,确保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1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项服务再转包给第三方机构;

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量要求

1、印刷图片清晰、色彩鲜艳、文字正确、无污损,打包紧凑。

2、其所用纸张、油墨等原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标准。

3、入围供应商需满足征集人要求,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

4、成交供应商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专人进行对接,配备送货人员及车辆。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文印目清单,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完成服务。

六、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方案及考核管理要求

(一)验收主体

本项目履约验收的主体为采购人单位,采购人需对验收过程的合规性、验收结果的真实性与公正性负责,承担验收管理的主要责任。

(二)组织方式

验收小组应由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采购单位自行选择,原则上从本单位本系统指定,确有必要也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于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三)验收时间

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考核并验收。

(四)验收方式

1、组织方式

采购人组建验收小组,负责服务期满后的整体验收,供应商配合提供全年服务相关材料。

2、实施方式?

服务期结束后15日内开展整体验收:核查全年文印台账、费用结算明细,抽检各阶段文印成品质量;同时检查全年服务连续性、问题整改闭环情况及使用部门满意度。

3、结果判定

验收小组集体评议,综合判定“合格/不合格”:合格则完成项目收尾;不合格按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所有成员签字确认验收报告并归档。

(五)验收程序

1、申请提交

供应商履约期满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履约验收申请书》,附每月结算清单、合同复印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材料装订成册。

2、申请审查

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齐全合格的,通知验收时间;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充要求,供应商需5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视为未履约。

3、现场准备

验收前1个工作日,验收小组告知供应商验收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供应商准备资料原件及代表性文印成品样本。

4、资料与质量核查

验收小组审查材料,核对与合同约定、现场情况的一致性;同时通过抽检全年不同阶段文印成品(如字迹清晰度、色彩准确度)、查询使用部门反馈记录,确认服务质量是否达标。

5、意见形成

验收小组根据核查结果,形成“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意见,所有成员签字确认。(六)验收内容

1、材料核查:核对供应商提交的履约报告、结算清单、合同复印件等材料,确认内容完整、与实际服务情况一致。

2、服务质量核查:抽检全年不同阶段文印成品,检查字迹清晰度、色彩准确度等质量指标,结合使用部门反馈,确认服务达标。

3、履约情况核查:确认服务期内无重大服务中断,文印数量、交付时效等符合合同约定,费用结算依据清晰可查。

(七)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1、材料标准:供应商提交的履约报告、结算清单等材料完整无缺,与实际服务情况、合同约定一致,即为达标。

2、质量标准:抽检的文印成品字迹清晰、色彩准确,无明显质量问题,且使用部门反馈良好,即为达标。

3、履约标准:服务期内无重大服务中断,文印数量、交付时效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结算依据真实可查,即为达标。

(八)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

1、若验收结论为“整改后合格”:供应商需在验收小组指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暂缓支付最后一个月费用,直至整改达标。

2、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供应商未满足合同核心履约要求(如材料造假、质量严重不达标、履约中断影响办公),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最后一个月费用,若造成额外损失,按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赔偿。

(九)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

1、若验收结论为“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在验收完成后及时支付最后一个月服务费用。

2、若验收结论为“整改后合格”:待供应商完成整改并经验收小组复核通过后,采购人支付最后一个月服务费用。

3、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不予支付最后一个月服务费用;若涉及额外损失赔偿,待赔偿事宜处理完毕后,再按约定办理后续资金相关事宜。

(十)争议处理

1、协商处理:采购人与供应商在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对问题整改要求有分歧),应首先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需形成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协商结果。

2、调解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结果需双方签字确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仲裁或诉讼:调解不成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约定仲裁的,需向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约定诉讼的,需向采购人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验收费用支付

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十二)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

1、采购人权利义务

①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②有权组建验收小组,确定验收时间、方式与内容,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③有权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求供应商整改、重新履约,追究违约责任;

④有权拒绝供应商提出的不合理验收要求(如擅自降低验收标准、拖延验收配合)。

⑤按时组建验收小组,及时开展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或拒绝验收;

⑥向供应商提供验收所需的合同文件等资料,配合供应商验收;

⑦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将验收结果书面告知供应商,按约定支付验收合格后的款项;

⑧妥善保存验收资料(如验收报告、核查记录等)。

2、供应商权利义务

①有权要求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开展验收,提供验收所需的工作条件(如现场场地);

②有权对验收小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对验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故意刁难、擅自提高标准)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③有权要求采购人及时支付已验收合格部分的款项,对无故拖延支付的可追究责任;

④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复核申请,要求验收小组重新核查;

⑤按约定完成履约,提交完整、真实的验收申请材料,配合验收小组开展核查;

⑥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验收意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证明材料;

⑦提供验收所需的资料原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履约问题;

⑧接受验收结果,按验收意见履行后续义务(如整改、重新履约),承担验收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1.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实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印刷结算单、验收单后向成交供应商按实结算相应款项,结算价格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格=实际数量×单价×(1-优惠率)。

1.1.2最后一个月费用支付(与履约验收挂钩)

①若验收结论为“合格”:采购人按上述结算公式核算最后一个月费用后,在验收完成后及时支付。

②若验收结论为“整改后合格”:待供应商完成整改并经验收小组复核通过,按结算公式核算费用后支付。

③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不予支付最后一个月费用;若涉及额外损失赔偿,待赔偿事宜处理完毕后,再按约定办理后续资金相关事宜。

1.1.2所有款项支付均不计利息。每次付款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各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工作不到位、不及时、或有违约现象,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须在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如因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严重影响活动质量,采购方有权终止该项服务协议,无须支付余下尾款,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个人信息等保密资料的,成交供应商要切实做好保密措施,确保保密资料不得外泄。如因成交供应商保密措施不当、故意或过失泄漏保密资料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7、成交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结算清单》、《结算清单附件》等报账所需资料。

8、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的累计业务实施金额不得超本项目中的计划金额(项目预算)。

9、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9.1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等。

10、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12.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2.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2.3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2.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2.5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2.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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