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长沙简牍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简牍博物馆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92号 供应商(乙方):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简牍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馆藏文物数字化采集与加工 1.1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依据博物馆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文物传统分类方法和博物馆数字化保护建设的实际需求,在根据国家现有的馆藏文物登录规范的基础上,编制适用于长沙简牍博物馆的《简牍术语及元数据规范》,推进馆藏文物保护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实现我馆内部规范的统一。 1.2文物数字化整理 1.2.1文物指标信息整理与完善:简牍文物数据63351条,数字影像资料62597条,共约629GB数据。文物指标信息按照《简牍术语及元数据规范》的要求进行整理与归集进入藏品综合管理系统。 红外照片整理:4000件简牍文物红外照片。 1.2.2一普数据整理:文物照片76262张、约203GB数据。 1.2.3简牍研究数据归集:30余册简牍研究书籍(约12000页),1批(约50项)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学术期刊、文物保护等相关的学术活动历史信息、成果、资源整理。 1.2.4数字化归集要求:数字化归集对象包括红外照片、一普数据及照片、简牍研究数据,归集要求如下: 1)目录建库:规范归集对象的目录内容,确定目录的著录项目、字段长度和内容要求,然后建立目录库。 2)质量检查:采用人工校对的方式,对需要归集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著录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进行修改。 3)数据汇总:归集对象的目录数据与归集数据内容,经过质检合格后,应及时导入至简牍研究知识库进行汇总入库。 4)数据关联:每一份归集文件的名称、页数与目录数据中的档案号、页数应一致,归集文件的名称与目录数据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与归集数据的挂接,挂接数据的关联应在简牍研究知识库中实现。 5)数据验收:以抽检的方式检查目录数据、图像数据、资料数据的质量。 1.3文物数字化采集加工 1.3.1胶片数字化扫描加工 对馆内15000张胶片进行数字化采集,通过专用的设备、软件进行胶片数字化扫描和处理,并将处理完的数字化资源通过系统进行管理与利用。由于大部分馆藏胶片年代久远,有出现霉变、变形等损害影像质量的问题,难以按照成图的要求进行扫描。依据这一现实情况,扫描影像质量最大限度地保证影像清晰、反差适中、色调良好、框标可见、接近正态分布、相邻扫描影像色调基本一致,无明显污点、污物构象,尽量减少冗余数据,确保影像的目视效果。针对反差过大的胶片,扫描时着重保证胶片上重要人、物的影像色调良好。 成果要求: 1、图像格式 胶片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宜采用TIFF、JPEG、PDF格式存储,灰度颜色;索引图像数据采用JPG格式,RGB颜色。 2、分辨率 分辨率的选择应保证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分辨率应不低于600dpi。 3、扫描有效范围 在确保扫描影像上能清晰看到胶片的机械框标和光学框标前提下,使扫描范围最小,尽量减少影像周边的黑边。在扫描影像上能清晰地看到框标的最小覆盖区域。 4、倍率选择 35mm胶片宜为12倍率,平片或16mm胶片宜为24倍率。 5、数字化图像处理 由于胶片中存在多枚简牍文物图像,需要人工进行处理,包括文物分类、按特定编码规则进行资源编码、结构化存储、登记入库、图像切割/美化/加工等。 1.3.2红外线图像数字化采集加工 对6000件简牍文物进行红外线光谱分析及数字化采集处理,对文物现状进行调查,记录文物的形状大小、病害残损及保护状况等信息,采集时同步绑定相应的RFID标签进行标识。 成果要求: 1、图像格式 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宜采用TIFF、JPEG格式存储。图像文件大小不低于30MB。 2、分辨率 分辨率的选择应保证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分辨率应不低于600dpi。 1.3.3文物高清图像采集加工 针对长沙简牍博物馆3000件简牍文物进行二维信息采集。要求采用数字照相机拍摄、非接触式专业数字扫描仪扫描等方式进行采集,运用移轴拍摄模式拍摄文物的局部,拼合成的文物高清图片需在5000万像素或以上。 采集成果要求如下:
1.3.4文物三维数据采集加工 对馆藏50件珍贵文物进行三维数据采集,并对文物现状进行调查,记录文物的形状大小、病害残损及保护状况等信息。 采集加工要求: (1)点云采集设备要求: 为保证数据采集尽量完整、准确并符合文物数字化相关规范要求,应采用手持三维激光扫描仪的形式开展文物三维点云数据采集,保障采集成果的准确性。技术要求如下: 扫描精度≤0.03mm; 点云最小分辨率≤0.02mm; 扫描方式:非接触式扫描; (2)纹理采集设备要求: 为保证采集的纹理尽可能真实地反映出文物的状态,对纹理采集设备的要求如下: 有效像素≥5000万; 传感器尺寸:全画幅; 传感器类型:CMOS; 采集影像格式:JPG、RAW;能设置影像色彩,模式为AdobeRGB; 镜头配件:具有完整的镜头组及配件,纹理拍摄时应配备不低于24色的色卡辅助拍摄。 (3)三维数据采集要求: 扫描精度≤0.02mm,点云数据噪点指标≤3%,扫描面对物体外表面的覆盖率≥98%,纹理贴图分辨率≥4096*4096。 (4)三维数据成果要求: 为能够做到存档级和展示级的应用,数字化加工后的三维模型,需满足以下指标: 1、存档级 文件格式:OBJ、FBX等通用格式; 数据完整度≥98%; 尺寸误差≤0.04mm; 表面起伏变化最小值≥尺寸误差; 纹理贴图分辨率≥600dpi; 纹理贴图色差平均值≤1.0; 纹理贴图与网格模型映射的位置误差≤0.03mm; 模型无空洞,无黑洞,主要纹理无拉伸,无拼接缝;纹理清晰,对比度、饱和度适中,无明显污点和偏色。 网格直接由原始点云构建,保存藏品100%的真实信息,可用于数据储存备份,可支持3D打印、藏品复仿制、研究等。 2、展示级 文件格式:OBJ、FBX等通用格式; 数据完整度≥96%; 尺寸误差≤0.16mm; 表面起伏变化最小值≥尺寸误差; 纹理贴图分辨率≥200dpi; 纹理贴图色差平均值≤3.0; 纹理贴图与网格模型映射的位置误差≤0.2mm; 模型无空洞,无黑洞,主要纹理无拉伸,无拼接缝;纹理清晰,对比度、饱和度适中,无明显污点和偏色。 1.4数字化成果图录 针对数字化采集成果建设一套成果图录,精选数字化成果中简牍高清图片、红外线图像、三维模型数据,形成对简牍的解读与释义,再配合创新的二维码互动方式,通过合理设计、编辑、排版印刷,最大限度的向行业管理机构、文博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宣传、讲解长沙简牍博物馆的馆藏简牍文物历史与文化。 成果要求: 出版社要求:国家正式注册的专业出版社资质,有正规出版社的图书书号。 图录要求:选用的图片应为印刷四分色模式,要求图版真实还原实物,印刷品文字、图像正确,套印准确,网点饱满。文字、线条光洁,边缘清晰、完整,墨色均匀,层次丰富,质感强。印张无褶皱、无油腻、无墨皮,正反面无污迹。图录开本为大16开,封面采用硬精装,内页纸张选取159克重哑粉纸,整体页数不少于200页,书籍印刷成品不少于500册。 数字化展示要求:图录二维码展示页面能提供文物展示级影像图片和三维模型、简牍文物释义及其数字化内容(如有)。 内容要求:应严防未经审查审定和泛化庸俗化的数字化传播内容。 1.5数字化成果库 1.5.1互动展示资源库 以长沙简牍博物馆采集的三维模型、二维高清图片等优质文物数字资源以动态的形式呈现,运用三维仿真技术及多点触摸技术,通过友好简单的操作界面,实现文物列表信息展示、文物分体展示、数字相册、音频介绍、视频介绍、三维模型互动和自动展示、全屏幕观看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文物的展示传播以及互动体验效果,让公众更加深入熟悉和掌握文物的全方位信息和所蕴含的文化底蕴以及历史寓意,达到寓教于乐的功效。 (1)小程序版本 文物列表信息展示:支持根据文物材质、年代、收藏地等分类检索列表展示检索文物,列表展示,详细信息展示。 三维模型交互展示:实现三维文物的“图”、“文”、“声”、“像”的数字化展示。支持鼠标点击、触摸屏等方式实现720度旋转、缩放、移动功能。 图片展示:支持支持鼠标点击、触摸屏等方式拖拽/滑动实现上下左右欣赏文物,支持二维图片的放大/缩小、翻转及开启全屏幕观看模式。 文字介绍:支持显示文物名称、年代、材质、外形描述、出土地等内容。 音频介绍:支持语音讲解。 文物分体展示:针对有数个构件组合的文物,系统支持三维文物分体展示功能。 (2)多点互动触摸端版本 展示功能:支持自动展示播放、展品图文展示、视频播放、全屏海报播放等。 互动功能:支持用户自由浏览、多人同时操作、3D模型互动、点赞、在线浏览、缩放等功能。 全局检索:支持分类查询和首字母查询。 (3)后台管理 资源管理:提供对各类资源的快速编辑、模型调整、灯光设置、标签管理、标尺配置、音乐与背景编辑等功能。支持资源的创建、编辑、删除、预览、发布和查询操作。 互动记录:包括查看记录、评论记录、点赞记录、转发记录和收藏记录等。 展品管理:提供展品的增删改查功能,支持展品的启用与禁用,实现展品与其他资源的关联。 1.5.2简牍研究知识库 以长沙简牍博物馆简牍文物及研究资料为基础,整合长沙简牍博物馆、简牍研究单位以及互联网上相关的研究资料和成果,对博物馆内数量日趋庞大的文物影像、新闻影像、文本资料、软件资产、活动照片、音频、视频、三维数据等一系列零散、无序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存储,实现对不同类型的数据资源进行统一平台发布与全生命周期管理,并为数据资源的展示、共享、检索、开发利用以及博物馆的日常管理提供服务,结合简牍的个性化特点对相关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将知识结构的广度与深度有机结合,建立简牍研究知识库。 (1)简牍知识AI模型训练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需围绕简牍AI技术体系,有序开展字符标注与验证、模型训练、模型优化等工作。 (2)外部知识采集与处理 数据采集与接入:负责从多种来源获取原始数据,是整个聚合检索系统的基础。它包括对外部网站(例如与文物、博物馆、考古类、历史类等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数据库、开放获取期刊、研究机构官网等)的自动化爬虫系统,支持定时抓取、增量更新与异常监控,确保数据的时效性与完整性。 数据清洗与处理:采集到的原始数据往往存在冗余、格式不一、噪声多等问题,本模块负责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元数据抽取:在数据清洗后,本模块通过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自动抽取文献的核心元数据,包括标题、作者、摘要、关键词、发表时间、期刊/会议名称、DOI等,并识别研究领域、技术术语与实体)。 (3)知识资源管理 资源录入:对数字资源进行录入操作,完成数字资源的信息登记并入库。支持单个资源录入、批量资源导入,可根据数字资源的不同类别维护不同的编目信息。 资源加工管理:对数字资源进行编目、再编目、调整主体、加工、变更、注销等操作。 资源水印管理:支持对数据资源进行添加水印的,支持进行水印的设置、添加、删除等功能。支持水印进行处理,系统动态为显示的文物图片添加显示水印、隐藏水印。 资源利用管理:对数字资源的浏览、下载、共享、使用等进行管理,可支持提交利用申请,审批通过后可查看或下载数字资源。 (4)简牍知识管理 简牍本体管理:支持同步数字化保护应用系统信息,构建多维度分类体系,关联图片、视频等数字资源; 简牍释文管理:支持结构化著录、批量导入及释文的修改、删除、查询; 字形库管理:支持字形采集、删除及比对; 文献管理:支持文献入库、下架、更新、查询; 专家成果管理:支持专家信息的新增、删除、修改,成果上传、维护、关联及查询。 (5)简牍智能检索 多轮对话:支持自然语言提问接收、对话意图预判、多模态交互适配、结构化答案生成及对话历史存储; 多维度检索:提供普通查询、全文检索、标注检索、高级查询、个性化检索推荐、关联检索及语义检索; 辅助研究工具:具备自动提要生成、文献引证分析及简牍文字识别功能。 (6)大模型对接集成 需整合API接口、模型服务、数据交互、监控与管理、安全管理及内部数据管理等功能,实现大模型与知识库高效协同。 1.6数字化成果工作站 详见“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二、数字化保护应用系统建设 建设数字化保护应用系统,对馆藏文物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1、数据驾驶舱:集中、直观的展示藏品数据,供管理员和决策者快速了解藏品的整体状况、分析趋势、监控关键指标并进行决策支持。 2、藏品征集:管理藏品征集工作的相关业务,支持填写征集相关的表单,全面的登记和记录征集藏品的信息。 (1)征集登记 根据征集实施过程中获取的文字、表格、图片等藏品信息按照规范的信息指标进行登记,并由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2)消毒登记 藏品被征集后至正式移交保管部门之前,进行消毒登记。 (3)藏品入馆 保管部门按照入馆凭证或清册,对文物、标本等进行核收,登记入馆。 3、藏品鉴定:征集、接收藏品的过程中需要对藏品进行鉴定,功能包括提起鉴定申请、录入鉴定信息、以及维护鉴定专家信息等。 (1)鉴定申请 在征集、接收藏品的过程中,鉴定申请人发起藏品鉴定申请。 (2)鉴定业务管理 包括确定真伪、年代、定名、定级和分类等信息。 (3)鉴定专家管理 维护鉴定专家库,负责管理所有的藏品鉴定专家及其相关信息。 4、信息管理:按馆藏文物、馆藏资料等类别分类记录与管理藏品的信息,支持数据初始化,提供多种信息展示方式,不同管理级别用户能够查看的不同的信息,如限制特定用户才能查看或导出高精度藏品图片等。 5、生僻字管理:生僻字支持国家标准GB18030,并兼容GB/T13000的相应编码,字符集以二者的最新版本为准,使信息链路的各环节都能支持大字符集处理,避免出现小字符集的瓶颈。 生僻字字典管理:维护常用生僻字的字典,便于用户查询和识别生僻字。用户可以对字典中的生僻字进行增删改查操作。 生僻字校验:在录入或编辑藏品信息时,系统会自动检测输入的文字中是否存在生僻字,并给出提示。 生僻字查询与统计:用户可以根据需求查询藏品信息中的生僻字,并对其进行统计分析。 生僻字注释与解释:对于某些具有特殊含义的生僻字,用户可以为其添加注释和解释,以便于其他用户理解和学习。 生僻字同步与更新:与国家相关标准字库保持同步更新,用户可以定期更新生僻字字典,以便于获取最新的生僻字信息。 6、藏品档案:藏品档案是将在文物藏品征集、鉴定、入藏编目、保管(出入库等)、保护、利用和研究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物本体属性、文物管理工作和其他事项的历史纪录,形式包括文字、图表、照片、拓片、摹本、电子文件等档案信息进行归集、补充、管理及应用。具体包括档案目录维护、藏品档案两个模块。可对藏品档案资料的类型及其他相关属性进行管理维护,同时支持藏品档案预览、打印、下载等功能,实现对藏品档案的全方位综合管理。 7、账目管理:管理总账以及资料账、待入账、代管账等账目信息,并支持按权限进行借出账、他馆代管账、复制账、仿制账等账目的查询。 (1)总账 藏品信息登记审核通过之后,对应的一、二、三级文物和一般文物进入总账,总账分配总登记号,总账的功能包括查询、导出、打印等。 支持以图形化的方式集中展示从藏品的征集、入馆、入账、入库、出库、鉴定、注销等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支持展示藏品详细信息。 (2)辅助账 藏品信息登记审核通过之后,对应的资料、复制品和仿制品进入辅助账,辅助账是对除正式总账外的藏品信息进行管理。 8、藏品保管:支持智能库房管理,以库管工作台模式,管理藏品入库、出库、移库、清洗消毒等业务,并可进行藏品盘点,支持处理盘点结果,标记盘点差异。 (1)藏品入库 藏品在完成交接、鉴定程序后,需进行藏品入库操作,填写藏品入库凭证,记录藏品的入库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征集人、总账人员、库管人员三方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入库操作。 (2)藏品排架 藏品需要按照科学的方法分类上架,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需要设立专库或专柜重点保管,对文物、资料、复制品和仿制品应分库存放。 (3)藏品提用/出库 由申请部门提起“藏品提用/出库申请单”,提交审批,经由提用人、提用部门负责人、藏品部经手人、藏品部负责人、馆长审批通过之后进行藏品出库操作。 (4)藏品回库 藏品回库针对出库类型为“借出、提用、观摩”等出库的藏品归还时的登记管理。 (5)库房盘点 藏品保管人员可以定期发起藏品盘点计划,对馆藏的藏品进行盘点,盘点藏品的数量和完残程度等情况,并生成盘点报告。 (6)消毒登记 藏品入库前需要对对粉尘、霉菌等有害物进行清洗消毒,藏品保管人员记录清洗消毒信息。 (7)事故登记 藏品在保管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导致损毁,需要进行藏品事故登记,登记的信息需要经过审批后进行后续的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记录。 (8)库房维护 藏品应有固定、专用的库房、专人进行管理,库管员维护管库房信息,对库房中的排架或具体的存储位置、存放方式进行划分定义。 9、库房管理:模拟实际库房的管理方式,建立藏品库、藏品柜及其所属的各层藏品格;对人员及物品进出库房、藏品货架的位置变化、库房保存环境的管理与维护、库房环境监测等业务进行全面管理。 (1)标签及发卡管理 系统支持对库房库位、藏品标签进行发卡管理。 (2)库房移动作业 系统需提供能够识别RFID电子标签的库房专用终端及相应的操作管理软件,进行库房藏品上架、移库、点交、盘点等移动作业。 登录:支持多种登录方式。 藏品检索:支持扫描RFID标签、输入关键字等方式,快速查找目标藏品。 藏品排架:支持移动端排架,库房管理人员通过库房专用终端对入库藏品进行排架,藏品放入具体的架/柜-格上,扫描藏品标签及上架库位标签,然后点击提交藏品的库房库位信息即同步更新,完成上架操作。 藏品点交:基于已审批通过的出入库单,库房管理人员、出库提用人员进行实物点交工作。 移动盘点:实现现场移动盘点。通过库房专用终端下载盘点任务,查看盘点任务并在库房依据盘点任务进行藏品盘点,循环扫描盘点任务里的藏品标签,逐个核对提交,完成盘点操作。 藏品移库:系统支持移动端移库,支持选择库房,通过扫码移库、手动移库、整体移库等方式进行藏品移库操作。 库房日志:库房管理员日常出入库房、库房巡查、安防消防、保存环境检查、其他入库操作时,直接在库房专用设备录入相关出入库信息,提交即可。 (3)库房日志 支持按照藏品和人员等条件查找出入库记录,可分别按照相应的指标进行检索。 (4)库房巡查 支持登记库房巡查记录。 (5)消防安防 支持登记消防安防记录。 10、藏品修复:对藏品修复的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由保管人员提起修复申请单,然后提交给审核人员审批,并对修复结果进行登记管理。 11、藏品注销:支持因调拨、交换、毁失或因其他自然、人为因素损坏和丢失藏品等原因进行藏品注销操作,记录注销批号和藏品去向,自动处理总账或辅助账信息,归入注销信息,作为历史记录留存。 12、藏品档案:支持档案目录结构自定义,藏品档案自动化生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具备在线预览、导出WORD、PDF、EXCEL文件及打印功能,档案导出日志记录。 13、综合查询:可供用户查询藏品数据使用,同时提供打印,导出数据等功能。 14、统计分析:进行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展示,提升数据洞察能力。 15、接口对接:预留标准接口,以便后续对接。 2.人员配置要求
4.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乙方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技术标准的产品,并确保该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有效性,应保证货物和货物包装完整,到达采购人收货地前未拆封。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原装、全新、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产品,并且符合有关检测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和原装配置。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标准。 3、安装调试 (1)所采购的设备进场后必须经甲方代表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所采购的设备必须按照甲方安装规划和相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价格 2.付款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84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506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数字化成果工作站安装调试到位后 15 个工作日内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0869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7,说明:整体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50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35*开通会员可解锁*584) 3.预付款保函: 否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长沙简牍博物馆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是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①设备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一致,软件系统功能与需求一致,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文物数字采集与加工部分的指标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采集数据交付载体2份,并将采集的数据按采购人要求上传至数字化保护应用系统。 ③技术资料、软件载体、定制软件源代码、使用操作手册等资料齐全。 ④在系统软件和硬件设备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①项目提供3年整体质保服务。 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培训服务,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提供其他一切所必需的技术支持。 ③乙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以政府采购合同、本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6、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软件载体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和培训。验收合格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备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一致,软件系统功能与需求一致,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文物数字采集与加工部分的指标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采集数据交付载体2份,并将采集的数据按甲方要求上传至数字化保护应用系统。 ③技术资料、软件载体、定制软件源代码、使用操作手册等资料齐全。 ④在系统软件和硬件设备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6、验收包括初步验收与最终验收: ①初步验收(初验) a.条件:完成所有建设内容按合同和技术方案完成,运行稳定,用户培训完成。 b.验收内容:系统功能完整性与正确性测试;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与一致性核查;系统性能与安全性评估; 文档资料完整性审查(含用户手册、维护手册、数据字典等);用户操作培训效果评估。 c.验收形式:甲方组织验收小组,通过现场演示、文档审查、系统测试等方式进行。 d.结果:形成《初步验收报告》,明确是否通过。通过后进入正式运行期。 ②最终验收(终验) a.条件:系统正式运行满60天,期间无重大故障,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所有问题已闭环处理。 b.验收内容:系统稳定运行情况评估;售后服务履约情况审查;项目全部交付物(含采集成果资料、设备、软件系统、文档、培训记录等)移交确认;项目整体目标达成情况评估。 c.验收形式:甲方组织最终验收会议,听取项目总结汇报,审查相关材料,必要时进行复测。 d.结果:形成《最终验收报告》,作为项目结项和支付尾款的依据。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质疑。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或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