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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620,725.41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620,725.41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项
(二次
二
)-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项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服务类)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麓山国际望城实验学校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七峰路
与华灿路交汇处
供应商(乙方):
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同心路30号
水榭花都
30-1号门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1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标的信
品目编码
品目编
C210400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物业管理服务
-第1页-
采购标的
采购标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范
包括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陆拾贰万零柒佰贰拾伍元肆角壹分
陆拾贰万零柒佰贰拾伍元肆角壹
(¥620,725.41 )
二、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
1.服务要求
本项目服务范围
校园内卫生保洁
[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实验楼)、体育馆及其他体育场馆、食堂外围、 地下车库、看台、风雨连廊、校园秩序维护等、校门口的
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维修、泥木维修
、保健管理、学校范围内的道路、下水道、化粪池、 建筑物四周排水沟、绿化带卫生、校园内绿化养 护和垃
圾清运等物业服务。
1、校舍及设施维护服务提供校区内木工、泥工、水电维修、高压配电房值班等服务。
2、校园环境保洁服务提供校区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教学楼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垃圾分类与清运、卫生消杀、虫害控制等服务。
3、校园绿化服务提供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防虫、修剪等服务。
4、教师周转房及学生午休房服务提供学校教师周转房、学生午休房内消杀及公共区域卫生工作等服务。
(一)日常管理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2.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
1)、物业人员配备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1人、物业助理1人、保洁员5人、绿化养护2人、水电及 泥木维修员4人、保健员1人、售电抄表员1人。
(
2)、年龄20-55岁之间,在相应岗位有2-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化修 养、德才兼备,熟练掌握物业管理服务各项技能;能
吃苦耐劳,为人和善,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
3)、所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所有执岗人员,在本项目服务周期内原则上不能更换,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进行人员更换的,应当在
7天内配备同等资质的人员并制定应对的措施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所有管理人员具备相互轮岗处理日常事务能力,尤其具备当机立断指挥处置突
发事件能力;所有人员能服从学校统一领导和临时调配,保证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序高效运作。
(
4)、物业管理服务各岗位人员要求
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
项目经理
1、岗位要求: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
2、服务时间:24 小时按需服务。
物业助理
1、岗位要求:持有物业管理师三级及以上证书;
2、服务时间:24 小时按需服务。
保健员
1、岗位要求:持有卫健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护士证;
2、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保洁员
1、岗位要求:需有一名保洁主管,持有清洁管理师或保洁员证书;
2、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绿化人员
-第2页-
1、岗位要求:要求持有园林绿化类证书;
2、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综合维修人员
1、岗位要求:其中一人需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证或低压电工证;
2、服务时间:24 小时按需服务。
注
:1、乙方需依据本项目所需岗位、人数提交拟派人员详细表格(表格内容包含名字、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人员证书复印件,
未提供或资料有缺漏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为确保本项目的稳定性与延续性,乙方需保证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①乙方投入的物业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于本项目,不得与其他合作单位所投入的物业服务人员出现人员交叉的情况。
② 在项目服务期内,乙方需保证投入的物业服务人员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不得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该人员必须具备与被更换人员同等的资质
条件,否则不得更换。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要求,若经核查发现物业服务人员与实际情况不符,则视同虚假响应,后果需自行承担。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配备。
4.其他要求
1、物业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1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麓山国际望城实验学校。
2、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
2.1付款人:麓山国际望城实验学校
2.2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合同款,每季度期满的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上个季度的物业服务费。每个季度支付年度总费用的25%
,甲方每季度对成交乙方进行考核
(总分500分),季度考核在450分(含)以上的,每季度按合同款项全额发放;季度考核在400分至449分(含)之间的
,按
400元/分在月度物业费中扣除。如甲方对乙方季度考核低于400分,属于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全年管理优秀,无任何违反
合约的事宜,遵守《麓山国际望城实验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保洁材料工具费、服装费、 税率、利
润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合同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服务义务,且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4.2成交乙方服务人员日缺岗率大于20%(含)的;
4.3因乙方(含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甲方被上级主管单位受到行政处罚的;
4.4在一个合同周期内综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合同周期是否续签物业合同的依据,出现连续或累计三次“不达标”(85分以下)等次,学校有权终止服
务合同;
5、其他约定事项
5.1、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
5.2、因乙方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提请法律制裁。
5.3、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成交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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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乙方承担。
5.4、乙方对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支付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同类单位同类人员。工作人员涉及用工方面
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5、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5.6、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持证挂牌上岗,健康状况无传染疾病,仪容合格。
5.7、对乙方的其他要求:(如保密等)不得透露学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学校名誉,和学校师生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学校各项管
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
5.8、物业管理用房、员工工作用水用电学校提供。私人财产自己保管,丢失自负。
5.9、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5.10、本项目涉及的维修、绿化、清洁等耗材由甲方提供。
5.11、对乙方运营绩效考核要求:服务质量合格,不出现教学事故、安全事故、人口与计生事故、综合治理事故和其他事故,师生满意度不低于85%(在
低于
85%的满意率前提下向成交乙方提出合理的物业服务书面整改要求,如乙方在接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1个月内仍未作出任何整改举措并达不到甲方服
务要求的可按违约处理)。
5.12、如遇学校重大活动,乙方应加强物业管理,密切配合学校工作。
5.13、鉴于学校的工作特点,乙方维修服务工作不得因节假日和双休日而中断,寒、暑假根据学校维修安排正常上班。
5.14、如果乙方人员与师生发生纠纷,乙方应主动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追究相关有责服务人员。
5.15、服务期限内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一旦出现转包和分包的立即解除乙方服务合同,乙方不得追偿学校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期次
期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155,181.35 *开通会员可解锁*
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户名: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湖
南银行郴州市八一路支行账号:71*开通会员可解锁*957
2
155,181.35 *开通会员可解锁*
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户名: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湖
南银行郴州市八一路支行账号:71*开通会员可解锁*957
3
155,181.35 *开通会员可解锁*
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户名: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湖
南银行郴州市八一路支行账号:71*开通会员可解锁*957
4
155,181.36 *开通会员可解锁*
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户名: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湖
南银行郴州市八一路支行账号:71*开通会员可解锁*957
3.预付款保函: 否
-第4页-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自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合同款,每季度期满的下季度第一个月的
10日前支付上个季度的物业服务费。
四、合同服务期限
四、合同服务期
从
2026 年1 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31日止。
五、服务地点
五、服务地
麓山国际望城实验学校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验收标准和方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 整体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天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要求验收。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要求验收。
11)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甲方
每月将对乙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麓山国际望城实验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的全
部或任何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
(一)乙方有违反合同规定或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拒绝续签合同。
(二)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三)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
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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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
(一)不得将物业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优质的管理。
(三)接受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四)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五)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物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工作,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人员安全。由于人为原因发生意外
而造
成伤亡的,概由乙方负责。
(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期间若发生工伤或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七)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
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
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
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
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
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
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
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二)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
✓
-第6页-
甲方:
麓山国际望城实验学校(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文艳球
乙方:
郴州植善维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夏良华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十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成交)通知书;
(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通用合同条款;
(
4)采购文件;
(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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