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北辰小学北城教育集团·北辰小学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18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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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北城教育集团·北辰小学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KFCG-JZ-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北辰小学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凤舞路65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景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天华中路122号星大花园10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北城教育集团·北辰小学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北城教育集团·北辰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伍万陆仟柒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一年总价(元)

北城教育集团·北辰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保洁(要求从事保洁工作1年(含)以上)

(1)校区保洁服务范围及要求

负责校区运动场、篮球场、广场、道路以及所有建筑物、厕所和公共区域(如体育馆、办公楼、教学楼、男、女生公寓、图书馆、停车场等)的保洁。具体要求为:

1.1负责学校楼栋外的日常清洁:包括地面、地沟、绿化带的清洁及垃圾的收集处理;要求道路房屋周边地面、地沟、周边绿化带无明显垃圾、落叶;

1.2负责教学楼的日常清洁:包括平台台阶、扶梯扶手、栏杆、消防设施、厕所、楼梯间窗户、饮水台的清洁及垃圾的收集处理;平台台阶保持清洁、扶梯扶手以及栏杆保持清洁无灰尘、消防栓和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厕所以及饮水台无明显积水、污渍;

1.3负责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包括公共厕所、公共通道及消防走道、房顶、公共玻璃的日常清洁;

1.4负责校内垃圾的分类收集(本区红线范围内,不含装修垃圾与工业废料);

1.5负责化粪池下水道及暗沟的清理:一年两次对全校化粪池下水道及暗沟的彻底清理;

1.6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和扬尘蛛网,每日更换轿厢地垫,保持地垫干净、无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

1.7未尽事项服从学校安排。

2、校区内绿化维护服务(绿化维护员:要求从事绿化养护工作1年(含)以上)

2.1及时清除绿地内垃圾、杂草,保证草坪无杂草,绿地整洁、美观。

2.2按时做好灭鼠投药工作。定期做好灭蟑螂、蚊、蝇和白蚁的消杀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达标范围内。

2.3定期浇水、施肥、剪枝,做到树木无枯枝,确保绿化成活率98%以上。

2.4配合做好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绿化管理制度。

2.5根据需要做好校园内花草树木移植;四季养花布置。

2.6负责办公楼与教师办公室等室内绿化工作。

3、水电维修服务(水电工: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含)以上)

1、负责高低压配电间管理及维护维修,全天24小时有专人值守严格按照《电工安全工作规程》进行高低压设备的操作。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2、负责校园内水、电的日常巡查,发现水、电故障及时维修,遇险必出,确保水、电正常供应;杜绝跑、冒、滴及偷电、漏电现象。

3、负责水电设备、消防设备检查、高压电房、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日常零星维修工作。并配合协助学校其他工作。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巡视、及时反馈状况及报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

4、熟悉校园基本情况,如学校消防设备、各类机电设备、水电设备分布情况等。

5、负责学校空调、风扇等电器的保养与保洁。

6、负责按季度做好水电能耗分析报告。

7、全年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师生满意度95%以上。

8、水电维护维修人员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经政审合格。

2.人员配置要求

按照北辰小学要求配置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电梯、照明、供水及物业管理服务办公作业的用水、用电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纳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

2、物业管理服务器材、设施、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秩序维护服务等服务器材、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

3、必要的耗材易耗品费用分担:用于物业管理的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清洁耗品(如卫生球、清洁剂等)由物业公司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由业主单位提供。

4、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北辰小学提供物业门岗值班室一间,办公室一间。

5、物业人员用餐,北辰小学提供工作日的员工餐,节假日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

4.其他要求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服务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北辰小学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北辰小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按季支付,甲方在每季度次月内依据考核打分表打分情况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90分(含90分)及以上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用的100%;89-80分(含80分)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用的90%;79-70分(含70分)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用的80%;69分(含69分)以下的支付上季度物业服务费用的70%))。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1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否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1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否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1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否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1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按实进行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湖南景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3*开通会员可解锁*88)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北辰小学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序号

服务类别

分值权重比例

1

保洁管理

40%

2

维修管理

25%

3

绿化管理

25%

4

物业管理

10%

合计

100%

(6)履约验收标准:

按采购人考核标准及《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日常消耗品,以及培训、人工、管理、保险、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魏淑能 法定代表人: 张嘉敏
委托代理人: 龙祥*开通会员可解锁* 委托代理人: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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