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商圈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2026年天心区五一商圈等重点道路坑洞安全隐患物探检测项目一标段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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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商圈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2026年天心区五一商圈等重点道路坑洞安全隐患物探检测项目一标段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创谷长沙产业园区B2栋7楼    供应商(乙方):  中科云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湖心环路交叉口西南角正商环湖国际1号楼9层90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商圈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2026年天心区五一商圈等重点道路坑洞安全隐患物探检测项目一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商圈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2026年天心区五一商圈等重点道路坑洞安全隐患物探检测项目一标段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叁仟壹佰伍拾伍元贰角伍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路名

起止点

长度(m)

车道预估(按4米宽度预估)

测线(米)(按4米宽度预估)

1

黄兴路

五一路-解放西路

410.00

8.00

3280

2

步行街

解放西路-西湖路

880.00

4.00

3520

3

步行街后街

学院街-人民西路

890.00

2.00

1780

4

太平街

五一路-解放西路

365.00

2.00

730

5

坡子街

湘江中路-黄兴路

680.00

3.00

2040

6

西牌楼街

太平老街-三泰街

200.00

2.00

400

7

药王街

三泰街-黄兴中路

250.00

3.00

750

8

三兴街

西牌楼街-解放西路

210.00

3.00

630

9

三泰街

五一大道-西牌楼街

182.00

3.00

546

10

三王街

解放西路-坡子街

180.00

3.00

540

11

劳动路

湘江大道——芙蓉南路

1784.00

8.00

14272

12

五一西路

一桥桥东——黄兴中路

540.00

10.00

5400

13

城南西路

芙蓉中路——黄兴南路

995.00

4.00

3980

14

人民西路

湘江大道——黄兴中路

647

8.00

5176

15

解放西路

湘江中路——黄兴中路

740

8.00

5920

16

书院路

西湖路——南二环

4796.00

9.00

43164

17

韶山南路

南二环——正塘坡路

3383

10.00

33830

18

黄兴南路

劳动广场——城南路

486.00

5.00

2430.00

19

西湖路

书院路——湘江大道

715

8.00

5720.00

20

新韶路

新开铺路——万芙路

3338.00

6.00

20028.00

21

新韶西路延长线

新开铺路——书院南路

330.00

4.00

1320.00

22

林大路

芙蓉南路——友谊路

1664.00

6.00

9984.00

23

万芙北路

友谊路——迎新路

1165.00

5.00

5825.00

24

御邦路

新姚路——芙蓉南路

826

3

2478

25

金汇路

新姚北路——芙蓉南路

753.00

4.00

3012.00

26

新姚路

芙蓉南路——木莲路

5456

9.00

49104.00

27

木莲路——湘府路

28

湘府路——芙蓉南路

29

白沙路

人民路-湘江大道

2467.00

6.00

14802.00

30

友谊路

新开铺路—— 韶山南路

3632

6

21792

31

正塘坡路

芙蓉路——万芙路

1315

5.00

6575.00

32

迎新路

刘家冲路——万芙路

865

6.00

5190.00

33

杉木冲路1

五凌路-书香路

2125

7

14875

34

时代阳光大道

芙蓉南路—— 万芙路

1136

6.00

6816

35

蔡锷南路

大古道巷——城南路

285

4.00

1140

36

书香路

雀园路——友谊路

2881

11.00

31691

37

竹塘路

韶山南路—书院南路

2313.00

5

11565

38

高家冲路

园艺路—— 五凌路

1082

4

4328

39

雀园路

新开铺路——芙蓉路

1522

8

12176

40

芙蓉路——先锋路

784

8

6272

41

海棠路

新开铺路——宿舍小区

295.00

4.00

1180.00

42

乌塘路

新姚路——广场西路

618

7

4326

43

西石碑路

雀园路——黑石铺路

632

4

2528

44

园艺路

湘府路——时代阳光大道

1417

5

7085

45

时代阳光大道——雀园路

945

5

4725

46

丽江路

湘江南路——新开铺路

739.00

6.00

4434.00

47

新联路

友谊路——杉木冲路

1667.00

8.00

13336.00

48

水厂路

书院南路——湘江大道

275.00

4.00

1100.00

49

九峰路

书香路——石碑路

729

6

4374

50

蓝天路

书院路——工程路

787

7

5509

51

新建西路

赤岭路——韶山中路

1412.00

6.00

8472.00

52

豹子岭路

新开铺路——湘府路

1157

4.00

4628.00

53

新天路

新开铺路——克拉美丽山庄

574

4.00

2296.00

54

湘汉路

湘江大道——书院路

237.00

4.00

948.00

55

都江路

君玺豪斯酒店——书院南路

124.00

4.00

496.00

56

南沿路

书院路——上善园

1065.00

4.00

4260.00

57

志清路

新开铺路——长郡外国语

332

4

1328

58

大托路

新开铺路——芙蓉路

642

6

3852

59

石人冲路

新韶路——石青路

623.00

4.00

2492.00

60

殷家冲街

湘江大道——新城路

384.00

3.00

1152.00

61

中保路

刘家冲路——中豹塘路

476

4

1904

62

云峰路

木莲路——友谊路

333.00

4.00

1332.00

63

枫香路

新姚路-书香路

753.00

4.00

3012.00

64

桂花坪路

芙蓉南路——五凌路

915

7

6405

65

福胜路

解放西路——人民路

319

6.00

1914

66

石青路

石人冲路——书香路

1516.00

4.00

6064.00

67

汇丰路

木莲西路——玉兰路

438.00

4.00

1752.00

68

猴子石路

书院南路——新力街

852.00

4.00

3408.00

69

广场西路

乌塘路——御邦路

651

6

3906

70

杉木冲路2

新开铺路——书香路

1100

8

8800

71

豹塘路

宜春路——万芙路

1578

5

7890

72

黑石路

新姚路——新开铺路

1745

7

12215

73

五凌路

杉木冲路-桂花坪路

215.00

9

1935

74

广场东路

御邦路-黑石路

819

4

3276

75

桂花坪路

新姚路-广场西路

220

6

1320

76

桂花坪路

刘家冲路-五凌路

550

5

2750

77

书香路

木莲冲路-海棠路

352

4

1408

78

新开路

书院路-融源小区二期

215

2

430

79

披塘路(老甫冲路)

天心大道——先锋路

1871

8

14968

80

芙蓉湾

上黎家坡-路边

24

1

24

合计

526315

分项控制价(3.35元/米)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使用专业道路探地雷达设备(以三维探地雷达为主、二维探地雷达为辅)对辖区重点道路开展无损检测,结合检测过程采集的同步影像数据,对获取的雷达图谱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确定疑似病害体的类型、地点位置等信息,抽取部分疑似病害体开展现场复测验证(采用地质钻探或钎探等勘察手段)确定疑似病害体的大小、深度范围,并结合现场地质环境条件、地下不良地质体特征分析形成原 因,并评估地下病害体危险性。

2、检测测线布置应覆盖整个检测区域,无盲区、全覆盖,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风险源。具备行车条件的车道,采用车载三维雷达进行检测(每条车道布设雷达测线不少于2条);不具备行车条件的,采用便捷式二维雷达进行检测。对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道路的使 用及病害体的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3、探测过程采用无损性检测,应防止对道路产生损伤。

4、重点排水管网所经道路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情况探测,探测深度为一5米;

5、按采购人要求,对其他地下管线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重点地段进行重点检测;服务期内,开展天心区范围道路塌陷隐患应急探 测。响应汛期应急要求。(随时响应)

6、有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深基坑周边进行探测(距离道路3米内)。

7、 对空洞、脱空等风险等级高的病害体进行测绘,使用GPS 、全站仪等测绘设备精准定位,之后全部采用地质钻探或钎探、内窥镜等勘 探手段进行验证;疏松病害体的验证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3处。

8、探测工作全部完成后,提交完整探测报告, 一式七份,同时提供电子档报告。

9、乙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需在3日内对开展探测工作,服从采购人的检测安排。

10、检测单位要根据城市道路地下介质复杂、管线密布等特点制定适合的探测技术方案,探测成果要有真实性、可靠性。

11、检测成果:

(1)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的分布范围、深度等信息明确;

(2)所检测的具体隐患地点坐标及周边建筑参照物有明确图示;

(3) 探测数据在规定的误差允许范围内、相关数据调查正确无误等;

(4)提供相关电子文本图表。

12、成果报告要求:探测作业和成果检验完成后,应编写物探成果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的依据、范围、内容、目的和要求;人员、仪器设备及计划安排;探测范围内的基本情况;探测工作条件:相关探测工作量和开竣工日期等。

(2)探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探测作业依据的标准。

(3)探测质量控制及检查。

(4)隐患探测成果及成果检验。

(5)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6)隐患状况分析。

(7)结论和建议。

(8)探测工作相关记录、数据和资料。

(9)相关附图与附表(含隐患点或地段的位置坐标及周边明显参照物;隐患点或地段的范围、深度等检测数据)。

13、检测人员要求:

(1)驻现场检测人员专业、年龄结构配备合理齐全;

(2)检测人员应按照工程需要按期进场到位开展工作;周期检测过程中检测方应每天向采购人提交每条道路检测的情况,解释或说明疑似地点位置、大小等,并说明疑似原因。

(3)派驻场的检测组人员须经采购人单位确认,未经采购人单位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4)检测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4、乙方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完成物探检测工作,全面排查道路坑洞、地下空洞等安全隐患。若因乙方漏检、误判、检测成果失实,未识别出既有安全隐患,后续由此引发道路塌陷、路面坑洞等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人员配置要求

(1)驻现场检测人员专业、年龄结构配备合理齐全;

(2)检测人员应按照工程需要按期进场到位开展工作;周期检测过程中检测方应每天向采购人提交每条道路检测的情况,解释或说明疑似地点位置、大小等,并说明疑似原因。

(3)派驻场的检测组人员须经采购人单位确认,未经采购人单位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4)检测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使用专业道路探地雷达设备(以三维探地雷达为主、二维探地雷达为辅)对辖区重点道路开展无损检测,结合检测过程采集的同步影像数据,对获取的雷达图谱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确定疑似病害体的类型、地点位置等信息,抽取部分疑似病害体开展现场复测验证(采用地质钻探或钎探等勘察手段)确定疑似病害体的大小、深度范围,并结合现场地质环境条件、地下不良地质体特征分析形成原因,并评估地下病害体危险性。

2、检测测线布置应覆盖整个检测区域,无盲区、全覆盖,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风险源。具备行车条件的车道,采用车载三维雷达进行检测(每条车道布设雷达测线不少于2条);不具备行车条件的,采用便捷式二维雷达进行检测。对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道路的使用及病害体的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4.其他要求

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检测并验收合格。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1.1固定单价,综合单价3.35元/米,单价包含设备、人员、交通、钻探、测绘、报告编制、评审、质保应急、税费、全部耗材等所有费用,履约期内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付款方式:

1、结算方法

1.1结算金额:预估总测线长度526315米,预估合同总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最终结算=实际验收合格测线长度×3.35元/米,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预估总价;如超出则按预估总价结算。

2.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2.2付款方式:

2.2.1未触发异常低价:① 阶段付款: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95%;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2.2.2触发异常低价:

风险级别

履约保证金

付款条件

履约验收要求

违约责任

不收取

① 阶段付款: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95%;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较低

收取中标金额的3%,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80%;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

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须每月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

一般

收取中标金额的5%,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70%;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须每二十天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0元。

较大

收取中标金额的8%,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60%;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须每半个月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0元。

收取中标金额的10%,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50%;②2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须每周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40000元。

注:①根据关于推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长财采购〔2026〕14号要求),评审小组应根据其报价合理性的程度,结合“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可能对采购人权益减损程度等,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分别对每一个中标(成交)候选人明确风险等级,详细说明理由。评审小组应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风险级别及划分理由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及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评审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②异常低价中标项目自动升级风险等级为低。③乙方每次申请付款时,需提交合法合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发票、服务考核报告、履约证明等相关资料,资料不全或发票不合规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2.3、本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集成安装、验收、质保期内维护、质保期满后续服务、耗材、技术升级、系统更新等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在约定外收取任何费用。合同履约过程中涉及的专用耗材/后续服务、易耗品、备品备件等的价格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涉及的专用耗材/后续服务、易耗品、备品备件等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科云图科技有限公司:37*开通会员可解锁*01)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4、验收程序:

1、验收主体: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2、组织形式:本项目由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据实结算。

4、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及乙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签字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 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服务单位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 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7)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对检测路段及长度进行清点查验,对提交的各类检测成果、评估报告、视频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考核。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考核。

(6)履约验收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其他关于履约验收的有效约定。 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或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测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需向采购人支付付款总额0.5%/每日的违约金,迟延超过合同结束期45个工作日(不可抗力情况除外),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对应合同款项,并扣除付款总额的25%作为违约金;乙方负责日常检测相关材料及资料的妥善保管,并在验收完成后及时交付给采购人。若因保管不善导致相关材料遗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弥补,并扣除当次付款总额的1%作为赔偿。

2、争议处理:

(1)验收结果争议:乙方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乙方承担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4、采购人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

(1)采购人对检测的路段及长度进行清点查验,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乙方有违约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及采购文件对应条款,进行处罚;

(3)采购人对乙方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乙方: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如有违约,按照合同及采购文件对应条款,接受处罚;

(4)乙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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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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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漏检、数据造假、隐瞒病害:乙方承担全部道路塌陷、人身伤亡、第三方赔偿、行政罚款,同时甲方可扣除全部质保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追偿全部损失。

2.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5000元违约金,拒不更换甲方可暂停一切款项支付。

3.转包、违法分包:预估总价 30% 违约金,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款项。

4.泄露项目探测涉密资料:预估总价20%一次性违约金,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验收两次整改不合格:退还全部已付款,支付预估总价15%违约金。

6.所有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可直接从当期应付服务费、质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补足。

7.鉴于甲方主体责任特殊,如出现财政款项拔付不及时,暂无法支付的情形,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延期支付,具体双方另行协商确认,该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双方协商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仅限地震、特大洪水、台风、全域交通/道路政府停工管控;材料涨价、劳务短缺、普通降雨不属于免责事由。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任何服务范围、工期、价款变更,必须签订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书面补充协议;口头、微信沟通变更无效;追加同类探测服务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预估总价 10%,补充协议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乙方存在漏检造假、逾期超45天、擅自转包、拒不整改、人员长期不到岗等严重违约,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可单方解除合同。

3.合同解除后乙方3日内移交全部原始探测数据、报告、图纸,逾期每日违约金2000元;合同解除后结算、质保、违约、保密、知识产权条款持续有效。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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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胡雄力 法定代表人: 王继伟
委托代理人: 高小兵 委托代理人: 宋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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