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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货物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货物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负责原厂原包装送货,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
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二、相关标准:产品质量保证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电梯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在合同履行时,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经更换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全部货款的 10%作为违约金。
2、所投电梯须满足以下最新制造或安装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有变更,应以变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2020,CB/T-7588.2-2020)
2.2《电梯技术条件》(CB/T 10058-2023)
2.3《电梯试验方法》(CB/T 10059-2023)
2.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CB/T 10060-2023)
2.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2.6《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CB/T 30560-2014)
2.7《电梯T型导轨》(GB/T 22562-2008)
2.8《电梯用钢丝绳》(GB 8903-2024)
3、电梯功能满足使用质量、安全要求,操纵简单、方便,运行平稳、舒适,故障率低,要求每台电梯设备年故障率平均值≤2次。售后服务好,电梯备品备件有保障,维修及时、快捷。
4、投标人保证所投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设备。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易懂符号来表示,应能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造商。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为原包装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软件技术,如涉及其他单位的专利权、知识产权等,应提供相应的使用授权书,并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且及时免费提供设备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设备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
6、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并不免除中标人对电梯的质量保证责任。如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质量瑕疵或安装不当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如达不到采购人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退换货、返工的责任和费用。
三、技术规格:开福区九尾冲福泽园棚改安置房C区综合楼项目由1栋商业楼构成,总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共需配备电梯9台,其中:27层27站27门电梯8台、4层3站3门电梯1台;具体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 九尾冲C区综合楼电梯报价汇总表 |
|||||||||||||||||||
| 序 号 |
电梯编号 |
电 梯 机 型 |
机房类型 |
载重量 |
速度 |
层/站/门 |
数 量 |
控制方式 |
层高 |
设计井道尺寸(宽mmx深mm) |
提升高度 (m) |
顶层高度 (mm) |
底坑深度(mm) |
开门尺寸 (宽mmx高mm) |
开门类型 |
轿厢净空尺寸(宽×深×高) |
基站 |
不停层站 |
预算单价(元) |
| 1 |
DT-01 |
客梯兼消防电梯 |
有机房 |
≥1150kg |
2.5m/s |
27/27/27 |
1 |
并联 |
负二层3.9米,负一层5.6米,一至三层4.5米,四层5.9米,五至二十三层3.6米,二十四至二十五层4.5米 |
2400x2300 |
101.8 |
5100 |
1800 |
900x2400 |
中分双扇门 |
≥1800x1500x2800 |
1F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 |
DT-02 |
客梯兼消防电梯 |
有机房 |
≥1150kg |
2.5m/s |
27/27/27 |
1 |
负二层3.9米,负一层5.6米,一至三层4.5米,四层5.9米,五至二十三层3.6米,二十四至二十五层4.5米 |
2500x2300 |
101.8 |
5100 |
1800 |
900x2400 |
中分双扇门 |
≥1800x1500x2800 |
1F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3 |
DT-03 |
客梯 |
有机房 |
≥1350kg |
2.5m/s |
27/27/27 |
1 |
群控 |
负二层3.9米,负一层5.6米,一至三层4.5米,四层5.9米,五至二十三层3.6米,二十四至二十五层4.5米 |
2500x2300 |
101.8 |
5100 |
1800 |
900x2400 |
中分双扇门 |
≥2000x1500x2800 |
1F |
/ |
353500 |
| 4 |
DT-04 |
客梯 |
有机房 |
≥1350kg |
2.5m/s |
27/27/27 |
1 |
负二层3.9米,负一层5.6米,一至三层4.5米,四层5.9米,五至二十三层3.6米,二十四至二十五层4.5米 |
2400x2300 |
101.8 |
5100 |
1800 |
900x2400 |
中分双扇门 |
≥1900x1600x2800 |
1F |
/ |
353500 |
|
| 5 |
DT-05 |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兼担架电梯 |
有机房 |
≥1350kg |
2.5m/s |
27/27/27 |
1 |
负二层3.9米,负一层5.6米,一至三层4.5米,四层5.9米,五至二十三层3.6米,二十四至二十五层4.5米 |
2500x2300 |
101.8 |
5100 |
1800 |
900x2400 |
中分双扇门 |
≥2000x1500x2800 |
1F |
/ |
353500 |
|
| 6 |
DT-06 |
客梯 |
有机房 |
≥1350kg |
2.5m/s |
27/27/27 |
1 |
群控 |
负二层3.9米,负一层5.6米,一至三层4.5米,四层5.9米,五至二十三层3.6米,二十四至二十五层4.5米 |
2500x2300 |
101.8 |
5100 |
1800 |
900x2400 |
中分双扇门 |
≥2000x1500x2800 |
1F |
/ |
353500 |
| 7 |
DT-07 |
客梯 |
有机房 |
≥1350kg |
2.5m/s |
27/27/27 |
1 |
负二层3.9米,负一层5.6米,一至三层4.5米,四层5.9米,五至二十三层3.6米,二十四至二十五层4.5米 |
2400x2300 |
101.8 |
5100 |
1800 |
900x2400 |
中分双扇门 |
≥1900x1600x2800 |
1F |
/ |
353500 |
|
| 8 |
DT-08 |
客梯 |
有机房 |
≥1350kg |
2.5m/s |
27/27/27 |
1 |
负二层3.9米,负一层5.6米,一至三层4.5米,四层5.9米,五至二十三层3.6米,二十四至二十五层4.5米 |
2500x2300 |
101.8 |
5100 |
1800 |
900x2400 |
中分双扇门 |
≥2000x1500x2800 |
1F |
/ |
353500 |
|
| 9 |
DT-09 |
货梯 |
无机房 |
≥1000KG |
1.0m/s |
4/3/3 |
1 |
单控 |
一至三层4.5米,四层5.9米 |
2300*2000 |
13.5 |
5650 |
1600 |
900*2100 |
中分双扇门 (贯通门,一二层往东开门,三层不开门,四层往西开门) |
≥1300x1800x2500 (贯通门电梯,最终以厂家轿厢尺寸为准) |
1F |
/ |
154600 |
| 总承包服务费:客梯预算价格按2000元/台,货梯预算价格按500元/台 |
16500 |
||||||||||||||||||
| 汇总: |
2933434 |
||||||||||||||||||
| 说明:1、电梯下单前需与设计院再次核对、确认上述参数后排产;2、工作范围包含机房地面孔洞封堵、防水反坎实施,总包电源箱至电梯电源箱电缆敷设和连接;3、消防电梯是指兼具消防功能的客梯,4、乘客电梯防火性能不低于消防电梯。 |
|||||||||||||||||||
电梯技术参数表
| 电梯编号 |
驱动方式 |
控制系统 |
消防系统 |
曳引机类型 |
门机类型 |
开、关门保护系统 |
轿厢门 |
轿厢壁 |
轿厢地面 |
轿厢顶 |
地坎 |
厅门 |
操纵箱 |
厅外召唤 |
| DT-01、DT-02 |
交流变频变压(VVVF) |
变压变频技术的双32位主控微机, 控制柜、主板原厂原品牌 |
基站备消防开关,具备消防联动功能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原厂原品牌) |
永磁变频门机 (原厂原品牌) |
光幕保护,光幕≥150束 |
304#玫瑰金发纹不锈钢(颜色最终报甲方确定),厚度不小于1.2mm厚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厚 |
大理石 |
发纹不锈钢分级吊顶,照明为LED筒灯+线条灯,后侧出风,预留监控接口,配备单冷空调 |
铝合金地坎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厚,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2小时 |
一体化通高发纹不锈钢操纵箱,发纹不锈钢面板,LED屏显,安装原厂IC门禁系统 |
带楼层显示外召(发纹不锈钢面板,LED显示),含土建开孔。 |
| DT-03、DT-04、DT-05、DT-06、DT-07、DT-08 |
前、后、左、右轿壁为发纹不锈钢、无障碍梯后轿壁中间为镜面不锈钢,轿壁后续由精装进一步装饰,无障碍梯单侧配矩形扶手 |
预留轿厢精装重量400kg,地面下凹25mm,由精装施工 |
吊顶由精装修装,后侧出风,预留监控接口,配备单冷空调 |
304玫瑰金发纹不锈钢(颜色报甲方确定),厚度不小于1.2mm厚,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2小时 |
一体化通高发纹不锈钢操纵箱,TFT液晶屏显≥10寸,分辨率≥1024×768,发纹不锈钢面板,颜色与前轿壁同,开门、关门、报警按钮大小和颜色区别于其他普通按钮,安装原厂IC门禁系统 |
厅外报站灯+不带层显外召,含土建开孔。 |
||||||||
| DT-09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厚 |
304花纹不锈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厚 |
花纹不锈钢板,耐磨,耐冲击 |
发纹不锈钢吊顶,照明为LED筒灯,预留监控接口 |
高强度硬质铝合金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厚,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2小时 |
一体化通高发纹不锈钢操纵箱,发纹不锈钢面板,LED屏显 |
带楼层显示外召(发纹不锈钢面板,LED显示),含土建开孔。 |
| 电梯主要部件配置要求 |
||
| 序号 |
部 件 名 称 |
要 求 |
| 1 |
电梯主机 |
永磁同步曳引机,原厂原品牌 |
| 2 |
控制系统 |
变频驱动、主板,原厂原品牌 |
| 3 |
永磁变频门机 |
原厂原品牌 |
| 4 |
安全钳 |
原厂原品牌 |
| 5 |
限速器 |
原厂原品牌 |
| 6 |
缓冲器 |
液压缓冲器,原厂原品牌 |
| 电梯标准功能配置 |
||
| 全集选控制运行 |
超载保护 |
超载报警 |
| 超速电气、机械保护 |
满载直驶运行 |
光幕保护 |
| 门机过载保护 |
开关门时间异常保护 |
自动再平层 |
| 轿厢溜车安全保护 |
过电压保护 |
过电流保护 |
| 电源故障保护 |
电机过热保护 |
上电再平层 |
| 电动机空转保护 |
故障低速自救运行 |
位置异常自动校正 |
| 停电应急照明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
抱闸动作的双安全检 |
| 轿顶检修操作 |
警铃报警 |
对讲机通讯 |
| 层高自测定 |
轿内通风自动控制 |
轿内照明自动控制 |
| 轿内慢速运行功能 |
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
起动补偿 |
| 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
层站运行方向指示 |
按钮响应指示 |
| 厅外检修显示功能 |
开门延时按钮 |
厅外楼层指示 |
| 轿内错误指令取消 |
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 |
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 |
| 停车在非门区报警 |
到站钟(非无障碍电梯) |
消防迫降功能 |
| 电梯服务支援系统 |
五方通话功能 |
消防电梯消防员专用功能 |
| 预留监控接口 |
单冷空调(电梯专用) |
原厂IC门禁 |
| 高低层分区控制功能 |
停电再平层功能 |
|
| 无障碍电梯 |
中文语音报站 |
|
| 轿厢单侧配置不锈钢扶手 |
||
| 残疾人操作盘(带层楼及运行方向显示) |
||
| 轿厢后壁中间块镜面不锈钢 |
||
| 轿内主操作盘及残疾人操作盘采用带盲纹不锈钢按钮 |
||
1、★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自采购人通知开工之日起30个日历日货物到达指定现场,自采购人通知安装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取得运行合格证,并将项目整体移交采购人,包括设备及备品备件、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单位自行支付)
2.2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中电梯设备款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通知时间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且见索即付,有效期为货到工地之日止);
(2)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全部开箱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如货物需分批到货的,按实际到货电梯所占合同金额计算基数);
(3)本项目电梯整体安装调试合格、取得运行合格证且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确认实际到货安装电梯数量后,累计支付电梯合同金额的95%(如货物需分批到货并投入使用的,以实际到货并安装电梯所占合同金额为计算基数);
(4)剩余电梯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中标人与采购人办理交接和使用手续,保修期满且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支付。
(5)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相关的验收合格资料以及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税务发票。在满足前述约定的付款条件且采购人收到完整的付款单据后支付相应款项。
如中标人未按本条第(1)项约定条件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的,则双方同意在本条第(2)项约定条件成就后一次性付款至合同款的 60%。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备尺寸、数量等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如数量有调整,按投标单价据实结算。中标人应考虑以上清单数量变化以及合理调整范围内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采购人调整价款或赔偿任何损失。
4、最终合同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额为准。如涉及到增加价款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否则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有权不予认可。
5、中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格式。
6、★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建设的交钥匙项目,不得因配合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中标人负责投标货物(必备附件及备品备件的提供)、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场内二次转运、整机安装(包括电梯部件吊装就位,各种安装用材料、工具,电梯井道脚手架搭设、拆除;预留轿厢内紧急呼叫信号线连接至机房、底坑内(含爬梯)、机房内的铁构件,井道内维修照明、电梯电源箱后端的配电制安等)、装潢、调试、施工用水用电及试运行、零部件和成品的保管保护、井道支架加长、安装开工申报、检测验收手续办理、交付使用、培训和保修期维修保养服务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以及总包单位配合服务费、税费、保修期内年检费均由中标人支付并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中标人应承担中标后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8、中标人应在保障电梯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根据土建条件优化电梯设计,应使轿厢内部净尺寸大,特别是净空高度尽可能的高,净空宽度尽可能的宽。
9、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安全风险自负。
10、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网上或现场核查,并视情况要求中标人将评审标准相关的证书、合同原件等提供给采购人验证,如査实存在虚假或者拒绝提供原件核对的,采购人有权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递补,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原中标人全部承担。
11、本项目为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商务条款、相关文件内容、流程等,本文件所称政府采购的表述不代表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所有相关问题的处理及本采购需求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
五、服务标准: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人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直至拿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证书。
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5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收货、验货,总包单位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等。
3、中标人应负责购买保险,包括运输过程的意外险以及为设备运输和设备安装的人员购买保险。
4、采购人负责指定场地,中标人负责二次搬运、完善符合电梯安装要求的固定的防盗防水库房和工具室,内须有照明电源。
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现场踏勘,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若由于中标人前期介入不到位,导致电梯在安装过程中及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工程中出现返工、整改等状况或延期交货的,则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须參加监理单位要求其参加的所有现场联络会,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和建筑规定。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中标人有责任与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其它投标人保持联系和配合。
7、中标人须加强送货及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及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的安装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或使用其他安装公司的安装人员,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
8、中标人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安装要求的厅门护栏,并在楼道、电梯井口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提供警示标志等。
9、凡货物安装、调试所需的特殊或大宗的耗材、辅料或与安装使用有关的其它所有辅助工程等、用料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由中标人提供(含在投标总报价中),确保电能够正常运行。
10、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指定人员接管前,中标人负责货物照管与成品保护,且不得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其他设备、材料、工程的损坏,如发生损坏的,由中标人修复至原状、赔偿全部损失。
11、在安装期间,中标人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保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12、安装调试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电梯安装的管理要求,同时应满足长沙市住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电梯工程有关管理规定。
13、设备安装须经有关部门取得认可(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施工许可),中标人有责任及时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满足《长沙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125号)规定要求。
14、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耐用、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定。
15、中标人应配合土建完成电梯门套的收边收口。
16、中标人负责涉及电梯的所有设施、设备及配件的接地符合规范要求。
17、中标人应在验收合格且交付之日起两日内撤除临时设施及生活垃圾,撤离人员,逾期未退场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中标人遗留的物品,并在合同价款中抵扣由此支出的费用。
18、如中标人违反上述条款或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 元/人/次。
19、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检测报告、年检合格证、电梯钥匙等,移交采购人,并配合总包单位移交档案馆的资料。
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验收标准项目中的所有货物由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检测验收,验收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逾期验收不视为默认质量符合约定。
3、验收方法:
1)出厂检验: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质量进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提供套完整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采购人收货的依据之一,但并不视为验收合格。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在采购人相关人员、监理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包装箱内至少应包括装箱消单、安装、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和货物使用说明书、品质证书等资料,如有缺失,采购人有权拒收且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经采购人现场清点、初步检验后的日期为供货日期,不视为采购人认可质量合格,最终应以安装调试后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验收小组(含采购人、专家)出具的书面验收结论为准。
4)现场验收和测试: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验收小组分别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货物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货物说明书对货物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测试。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中标人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5)货物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货物,有关更换货物、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前产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及在此过程中(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阶段)产生的对采购人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承担。但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保修期内维护不及时/修理失误等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失除外。
七、其他要求:技术支持
1、技术支持要求:
(1)提供7x24 小时的技术支持及技术咨询服务;
(2)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测试报告、各项测试数据等);
(3)提供技术文档、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电气线路等;
(4)提供保养、维修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
(5)应有2名以上专业的服务工程师跟踪产品售后服务,提供联系电话,保证 24 小时能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免费为使用单位提供现场培训,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培训5名以上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确定。
中标人应为全部培训人员提供中文的全套培训教材,至少每人壹套。
售后服务要求
★1、整体项目免费保修期贰年。保修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的承诺函。)
2、在保修期内,因电梯质量原因造成每台电梯年故障次数≥2 次的,更换的零部件保修期延长二年;如电梯发生质量故障并且不能在七个日历天内修复,则从该故障修复之日作为起点重新核定该电梯的保修期。
3、项目保修期自本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完毕取得运行合格证且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中标人负责提供保养及维修,所有主要部件或零部件的更换及维护等均要求进行上门服务,费用均包括在报价内。
4、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全部工时费、设备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运费等)更换或维修。保修期内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电梯设备的年检费用(三证)。
5、保修期内,中标人必须做到“先服务,后找原因”、“先补配件,后找原因”。
6、中标人提供的维护保养至少按每 15天1次,做半月维保:每月做2次:每三个月做一次季度维保,维修保养有记录,需要管理方签字。
7、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对本项目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如有更新,以最新规定为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2020,CB/T-7588.2-2020)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湖南省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电梯维修规范 CB/T 18775-2002
8、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必须及时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按约定时间弥补缺陷,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质保金内扣除维修费用、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 10%计取),若质保金不足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9、质保金的退还不免除电梯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尽的技术指导及维修的责任。
10、保修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投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1、厂家正常质保要求高于本文件要求的按厂家要求执行。
12、故障响应
(1)提供 7x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包括节假日)
(2)对重大故障提供7X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7x8 小时的现场支援。接故障电话后立即响应,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3)故障处理时间:中标人应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应在 2小时内解决;对重大故障应在 24小时内解决。如需更换非常用配件,则应在72小时内发配件至现场并排除故障。
13、备品备件服务:常年备有电梯配件,能及时处理、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在保修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 24 小时内 (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1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所有维修、维护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