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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恒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件和五金模具生产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恒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件和五金模具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恒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恒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联丰乐丰南路138号3号楼1层(东经113°13′55.516″,北纬25°35′34.962″),用地面积约为640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6594平方米,公司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主要从事塑胶件和五金模具的生产与销售,年产塑胶件1030吨,五金模具240套。
项目四至情况:项目所在地东北面和西北面为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东南面为在建工业厂房,项目西南面为在建工业厂房和拱北河。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进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河道横琴海。
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更换、不外排。
2、废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注塑及相应工件清洁、烘料废气,无尘密闭注塑间的投料、混料废气,以及移印、烘干废气
无尘密闭注塑间中的15台注塑机注塑及相应工件清洁、投料、混料、烘料废气通过单层密闭正压收集、其余28台位于非密闭注塑区的注塑机注塑及相应工件清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烘料废气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移印、烘干废气通过单层密闭正压收集,以上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条55米排气筒排放。收集处理系统设计风量30000m3/h。经处理后总VOCs可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II时段(凹版印刷),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TVOC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项目打磨、抛光以及28台位于非密闭注塑区的注塑机对应的投料、混料废气
项目打磨、抛光以及28台位于非密闭注塑区的注塑机对应的投料、混料过程,废气产生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产设备经过合理的安装、布局,通风设备在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后基本不会存在大的声环境问题,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车间硬件投入(安装隔声门窗、隔声屏障等)和环境管理(消除部分人为的声环境隐患),项目厂界外1米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65dB(A)、夜间噪声限值55dB(A)),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废弃的一般包装材料、废塑料块、废羊毛抛光头、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油、润滑油、电火花油和液压油的废弃包装物、废乳化液、废切削液、乳化液、废切削液废弃包装物、水性油墨和清洁剂的废弃包装物、含油金属碎屑、废钢版、废移印头和沾有油墨的废抹布、沾有油或清洁剂的废抹布、废尼龙刷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
1、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恒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联丰乐丰南路138号3号楼1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21315836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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