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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匀公路管理局2026年普通国省道区域化日常养护(含小修)实施方案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都匀公路管理局2026年普通国省道区域化日常养护实施方案的批复》(黔路复〔2025〕182号)批准,业主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养护资金来自省公路局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都匀公路管理局2026年普通国省道区域化日常养护(含小修)管养线路共计1117.679公里,其中国道940.661公里,省道177.018公里(二级路722.549公里,三级路388.362公里,四级路6.768公里)。后期若由于上级政策变化、城市路线规划调整需要进行移交接养或新规划普通国省干线路网移交接养等因素导致实际养护里程产生变化的,以调整后的实际养护里程进行养护服务费用的结算。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都匀公路管理局2026年普通国省道区域化日常养护(含小修,即日常养护维修),养护范围包括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含小修)服务,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路线交叉、交安设施、绿化、沿线公路附属设施养护、应急养护、日常养护维修作业。
2.3服务模式及服务周期
服务模式:采用区域化日常保洁、巡查及日常养护维修作业清单式计价模式。
服务周期:1年,养护服务单位在日常养护(含小修)服务期内未通过甲方每月养护考核,则下达终止养护服务通知书,自终止养护服务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由养护服务单位按原合同顺延实施三个月的过渡服务期,过渡期内考核及相关费用支付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四个序列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3.1.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4拟任的主要管理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安全生产负责人:至少具有3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3.1.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
4.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中心(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4.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4.4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5971912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0.其他
10.1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或将企业CA证书开通互联互通功能或下载和注册贵州交易通APP,具体事宜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准。
10.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北路109号
联 系 人:刘玲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
联 系 人:梁营林、何丽娜、李选蝶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四个序列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2.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
|
| 安全负责人 |
1 |
至少具有3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 财 务 要 求 |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 其 他 要 求 |
| 无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印)章或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第3.4.1项的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印)章或签字。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印)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印)章或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各部分报价均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对应最高投标限价。 (4)同一投标人针对同一部分工作内容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财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续上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养护实施方案:20分 主要人员:15分 业绩:10分 履约信誉:3分 用工使用承诺:2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各部分评标价的确定: 保洁维护和日常巡查费用评标价=投标函中保洁维护和日常巡查费用暂定总价; 日常养护维修和应急养护工程费用评标价=投标函中日常养护维修和应急养护工程费用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下浮率。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各部分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各部分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部分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各部分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各部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各部分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各部分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各部分评标价-各部分评标基准价)/各部分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显示2位小数。 |
续上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养护实施方案 |
20分 |
保洁维护和日常巡查的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4分 |
根据投标人日常保养及日常巡查的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得2.4~4分。缺项得0分。 注:本小项评分一般不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 日常养护维修的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3分 |
根据投标人日常养护维修的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等进 行评审,得1.8~3分。缺项得0分。 注:本小项评分一般不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 应急养护工程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3分 |
根据投标人应急养护工程的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得1.8~3分。缺项得0分。 注:本小项评分一般不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完备性、科学性、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审,得1.2~2分。缺项得0分。 注:本小项评分一般不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完备性、科学性、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审,得1.2~2分。缺项得0分。 注:本小项评分一般不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完备性、科学性、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审,得1.2~2分。缺项得0分。 注:本小项评分一般不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 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完备性、科学性、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审,得1.2~2分。缺项得0分。 注:本小项评分一般不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2分 |
投标人对项目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风险预测,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得1.2~2分。缺项得0分。 注:本小项评分一般不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 2.2.4(2) |
主要人员 |
1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8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8分。 |
||||||||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 |
|||||||||||
| 安全负责人任职资格 |
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分。 |
|||||||||||
| 2.2.4(3) |
评标价 |
50分 |
评标价得分(G)计算公式示例: (1)日常养护及巡查费用得分(L0): a.如果投标人的该部分评标价>该部分评标基准价,则该部分评标价得分=L-该部分偏差率×100×E1; b.如果投标人的该部分评标价≤该部分评标基准价,则该部分评标价得分=L+该部分偏差率×100×E2。 其中:L=30,E1是该部分评标价每高于该部分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该部分评标价每低于该部分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 (2)日常养护维修和应急养护工程费用得分(M0): a.如果投标人的该部分评标价>该部分评标基准价,则该部分评标价得分=M-该部分偏差率×100×E2; b.如果投标人的该部分评标价≤该部分评标基准价,则该部分评标价得分=M+该部分偏差率×100×E1。 其中:M=20,E1是该部分评标价每低于该部分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该部分评标价每高于该部分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 (3)评标价得分G=L0+M0。 |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投标人单位业绩 |
10分 |
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内,具体以合同服务期到期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业绩的,每1个项目加4分,本项最多加10分。 |
||||||||
| 履约信誉 |
履约信誉 |
3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5分。 (2)投标人最新信用评分根据下述规定取值:
引用上表时,投标人最新信用的引用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3款规定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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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工使用承诺 |
优先使用当地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众,提供使用当地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的承诺 |
2分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聘用项目所在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20人及以上得2分,10-19人得1分,10人以下不得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补充以下内容 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后,如评标委员会经复核确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有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第一信封评审结果进行修正。 3.6.1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或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目补充以下内容: g.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h.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i.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j.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k.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 l.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3.9.3除履约信誉、企业业绩、主要人员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 3.9.4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剩余有效投标人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剩余有效投标人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