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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EPE造粒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果园镇古井社区新屋组(古楼众意物业示范区9号栋内) |
| 建设单位 |
长沙景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精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长沙县果园镇古井社区新屋组,租赁长沙市长沙县果园镇古井社区古楼众意物业示范区9号栋内空置厂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为1050m2,其中包括生产车间960m2,钢结构厂房,高12m,拟建简易办公区、成品区、原材料存放区、造粒车间、危废间等。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EPE造粒。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投料→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入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古楼众意物业示范区的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作周边绿化,运营期无废水外排。 (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造粒有机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局部密闭+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有组织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恶臭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底座应安装减振装置。通过对各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滤网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暂存间后外售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月16日)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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