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项目名称:东阳市人民医院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7- DYCG2026- A033
合 同 号: 11N47180163X202612203
甲方(买方):东阳市人民医院
乙方(卖方):浙江维迅商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_2026_年_9_月_9_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 心关于_东阳市人民医院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 货物名称:高清电子胃肠镜(内窥镜系统)
2. 型号规格:AQ-300N
3. 技术参数: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
4. 数量(单位):1批
5. 其他优惠条件、备品备件等:
1软件终身免费升级:设备停产后零配件供应不少于 8年:
2质保期满后终身维修,仅收取备件成本费,免收维修费、差旅费;零配件 全部按市场价 7 折优惠:
3提供临床周转备用镜: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玖拾伍万 元(¥1950000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 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
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
六、转包或分包
1.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七、质保期
质保期___ 5 =_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补充约定:质保期内为厂家免费上门保修;人为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质保期 满后终身维修,仅收取配件成本费;停产后零配件供应不少于 8年。
1.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 交货地点:东阳市人民医院(甲方院内指定安装地点)。
九、货款支付
货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 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支付预付款之前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 供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由采购人自行决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预付款保 函可以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办理)。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在供应商提交规定凭证后 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中标单位是否需要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可以在政
采云平台线上办理):是□ 否▽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 使用的全新产品。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 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 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 (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 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 切费用。
5.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二、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 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 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 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项目终验: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组织验收,交易中心或市采购办 抽验,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 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 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 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四、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 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 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目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 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 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 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 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 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十六、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金华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鉴证、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两份,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乙方、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东阳市人民珍 乙方(公章): 浙江维进 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浙江 济街 755 中新車 吃场_4_幢 1712 室 号万 83402 邮编: 邮编:321015 电话: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户名: 户名:浙江维迅商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金东支行 帐号: 帐号:1208 0180 0910 0107 768 我的观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2026 -09- 1 7
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