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拟对恩平市珠江天然气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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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拟对恩平市珠江天然气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字体: 大 中 小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4:54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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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恩平市珠江天然气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12月31日至 2026 年01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3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恩平市珠江天然气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恩平市珠江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恩平市

环评机构

江门市赛蓝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恩平市珠江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恩平市沙湖镇新型建材工业城(基地)9号之一、南边2-1地块。本扩建项目新增年气化量9.432亿Nm3,新增相关原辅材料和生产设备,新增2号LNG气化站。扩建后年气化量10.296亿N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生产废水。

(2)废气:本扩建项目:管道、调压器等设备检修、系统超压时放散的气体通过EAG空温式加热器后通过10m高的放散管排放;卸车及储罐储存产生的闪蒸气通过BOG加热器加热,调压、计量、加臭后进入供气管网,不外排;泄漏臭气在站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合理调整设备布置,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

(4)固废: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废四氢噻吩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用于原始用途。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