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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南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01月09日至 2026 年0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3号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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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南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南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恩平市 |
环评机构 |
广州中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南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三区A21号。本扩建项目新增年产变压器500台。扩建后年产各类起重机880台、各类其他小型机械设备1000台、变压器500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或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帘柜更换废水、喷枪清洗废水、气旋喷淋塔更换废水收集后作为零散工业废水定期交由有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2)废气:本扩建项目:切割烟尘经激光切割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车间厂房阻拦,在操作区域附近沉降;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漆有机废气、喷漆漆雾经水帘柜(喷漆废气前处理)+气旋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尾气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本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的废钢材、废锡渣、一般废包装材料交由废物回收机构回收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