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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金陵饲料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722破申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市金陵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0722破4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为金陵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0722破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对连云港市金陵饲料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722破4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连云港市金陵饲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连云港市金陵饲料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确保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合法、合理、合规,管理人依据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以拍卖竞价的方式确定连云港市金陵饲料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基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等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次拍卖程序有别于一般的拍卖程序,请竞买人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本次拍卖标的对应资产信息、了解竞买资格条件、重整投资人权利与义务、税收政策、款项的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造成竞买人或他人损失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竞买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资料缺失风险、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重整等产生的税务及经营风险、隐性债务风险、企业信用修复风险、资产被抵押占用等导致可能无法交接或者及时交接的风险等。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市场监管、外管、商务、住建、自规等部门)对竞买人资格、产业规划、资产状况、准入条件、产权过户、税费等问题进行咨询确认。
4.在拍卖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程序需要,随时中止或撤回拍卖;管理人中止、撤回拍卖的,可视情况恢复或再次发布拍卖公告,并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5.竞买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资产交易平台参与竞拍并成交的(包含悔拍),由此会产生京东平台服务费,该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及时支付,如导致管理人无法收取保证金的,视为悔拍。
6.请竞价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重整流程和税费承担等情况。交割后企业的税收负担、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或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已完全知悉并承诺具备办理过户交割的资格,且自愿承担相应税费及相关法律后果。竞拍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撤销竞拍或宣告无效,已支付款项不予退回。
7.本竞买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为金陵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即报价最高者确定为金陵公司重整投资人,一旦确定为重整投资人,需按重整计划规定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
起拍价为人民币300万元;保证金为30万元;增价幅度为3万元。
三、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金陵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00477A,住所地东海县驼峰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法定代表人:郑荣宁。
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币种为人民币,股东为郑荣宁,认缴出资2000万元,实缴出资2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为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和浓缩饲料(畜禽、反刍动物)、精料补充料、发酵饲料、宠物饲料生产;粮食购销;饲料添加剂及原料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企业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
金陵公司的核心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存货及机器设备等资产,根据专业评估机构报告(连永安评报字(2025)第41号),评估结论为金陵公司全部资产在*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市场价值为847.1440万元(捌佰肆拾柒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清算价值为656.36万元(陆佰伍拾陆万叁仟陆佰元整)。相关构成如下:
1.存货:主要为存放在仓库的周转材料及在库配件,分别为旧塑料绳和塑料斗。
2.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共24幢,其中8幢房屋已办理东驼第250067号、东驼第250995号《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其余房屋均无证。
3.土地使用权:金陵饲料有限公司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约6073㎡,其中有一宗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东国用(2006)第0303002号)使用权面积为5816㎡,另位于厂区东南角约257㎡土地使用权无《不动产权证》。
4.机器设备:
(1)生产设备共计308项,主要为筒仓、提升机、粉碎机、混合机、颗粒机饮饲料生产加工设备。
(2)车辆:为一辆桑塔纳牌小型轿车,车辆牌号苏GUA995。
(3)变配电设施主要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电缆等。
(4)设备及家具共计175项,主要为办公电脑、打印机、保险柜、空调、办公桌椅、床、沙发、实验设备、操作台等。
(三)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
1.银行存款
经管理人查询,金陵公司尚有银行存款2,269.50元未在金陵公司上述资产评估范围内,该部分资产包括在本次重整范围内。由金陵公司后续自行负责。
2.应收账款
根据金陵公司法代郑荣宁提供的信息及管理人的核查,目前金陵公司存在的应收账款为陆开祥【案号为(2008)东民二初字第714号】,金陵公司已对陆开祥申请执行,执行案件终本执行,执行申请金额为14165元,管理人无法与陆开祥取得联系,综合判断,该笔应收账款收回可能性较低。
此外,据金陵公司法代郑荣宁所述,2010年郑鑫投资江南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江南置业有限公司),因资金短缺陆续从其个人及公司借了一部分钱,但其表示没有和郑鑫签订相关借款合同,无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未能与郑鑫取得有效联系,并且金陵饲料公司无完整的财务账册,故管理人无法核实该笔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亦无法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收账款。
上述应收账款及或有应收账款均包括在本次重整范围内。由金陵公司后续自行负责。
四、重整投资方案
根据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苏0722破4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批准的重整计划,确定本案重整方式为存续式重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存续式重整
1.重整方式
本次重整采用存续式重整方式,由此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均由重整投资人承担,不包括在重整投资对价范围内。
重整投资人支付重整投资专项用于清偿经破产程序确认的
金陵公司全部债务。
鉴于金陵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金陵公司的股权价值为0,
为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及保障本案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出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让渡金陵公司现股东郑荣宁在金陵公司的100%出资权益用于保障本投资人参与破产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整体受让金陵公司100%股权,成为其唯一股东。
重整投资人在取得金陵公司股权后,对金陵公司资产进行自
主运营。
2.重整投资款
(1)金陵公司以获取的重整投资款清偿债权。
(2)重整投资人需以现金的方式向金陵公司支付重整投资
款。
(3)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时间原则上为重整投资人资格被确
定之日起7日内。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办理书面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络拍卖平台。竞价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无委托手续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款项支付及成交确认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由京东收取,该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具体金额以京东网实际核算金额为准)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足额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完成后7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管理人账户(户名:连云港市金陵饲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账号:474182777470)。
5.如在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管理人催告仍不更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竞买人重整投资人资格,没收、不予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且可以重新组织拍卖。没收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依次用于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支付完上述损失及费用后还有剩余的,则剩余款项用于清偿捷运公司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按法定顺序清偿。没收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竞买人应对上述损失、差价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可向竞买人追索。竞买人悔拍或者因竞买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与。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八、优先购买人
根据(2025)苏0722破2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案存在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人对金陵公司重整投资资格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确定权,即:
1.在同等报价条件下,意向投资人应当优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2.在每轮招募环节的竞争性磋商或者竞拍环节,意向投资人有权按照不高于其他报名者的报价进行报价,无需增价报价。
九、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的支付
1.按照《京东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京东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京东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竞得人即应按照规则及标准向京东网支付服务费。
2.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产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竞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成交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竞得人若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视同竞得人未支付相应的款项。
3.服务费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京东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京东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拍品交付
1.竞价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相关身份材料及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1007室)与管理人签订重整协议并领取竞价成交确认文件。
2.本次竞价中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后即为《重整计划》中的重整投资人。
3.管理人和东海县人民法院不对标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价成交后拒不办理或逾期办理后续手续的,已支付款项不予退回,竞买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成交款即为重整投资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等。重整投资人需接受重整计划对各方权益所作的安排。
十一、尽调咨询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周末、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请自行提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竞买人如需对金陵公司开展尽职调查,请在尽调咨询期内与管理人联系并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尽调保证金,如果管理人决定收取的,意向投资人需在管理人发出通知书7日内向管理人缴纳不高于3万元的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将积极协助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承诺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由管理人提供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内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咨询看样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唐先生
管理人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陈经理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连云港市金陵饲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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