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385号二层商业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3
发布于
上海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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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385号二层商业房产,所有权证号:浦2009066785,建筑面积:2106.81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商业,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03年,总层数:12,权证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所在小区为“龙东大厦”;

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唐镇小湾村121丘;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综合;宗地(丘)面积:9013.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0.00平方米;独用面积:0.00平方米;分摊面积:0.00平方米;

评估价:3015万元

第二次起拍价:1688.4万元;保证金:169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特别提示: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2、拍卖标的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查询时无人占用,目前房屋空置状态。

3、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查询“企查查”信息系统,标的内有工商注册信息。法院不负责办理注册企业登记的迁移工作,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务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账号:3100 1518 0000 5562 9352-110921),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李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3楼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17022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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