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喆)嘉华府邸小区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等
发布时间:
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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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申明:本次拍卖系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灵喆公司”)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破产清算的相关规定所规定的职责处分灵喆公司财产。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管理人负责。

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处理单位: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在参与竞拍前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在建工程已停工,须竞买人予以续建、开发、交付已认定的购房者房屋及移交给临桂区人民政府的回迁安置房、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故项目资产更名过户、过户税费及开发主体变更(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监理单位主体可能变更)、项目工程现状、续建复工、项目规划、建设开发、竣工验收、销售等事宜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并由竞买人在竞买后自行处置、办理,管理人只提供现有的由灵喆公司移交的材料,对上述事宜办理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行政等任何法律责任,责任和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

1、标的物名称: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桂林嘉华府邸小区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人防工程使用权(地下车位)、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办公设备。

2、财产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

桂林市临桂区新龙路北侧、奥园东路西侧201042号地块,面积24000平方米,证号为临国用(2010)第4374号,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在建工程:

该地块上有5栋房产,2号楼、3号楼部分房屋已销售,1号楼未销售,4号楼为回建安置房,小区会所及物业管理配套用房不可对外销售,地下车位为人防车位,共321个,已售89个,未售232个。1号楼未售140套(含12套商铺、128套住宅),面积20064.69㎡;2号楼可售28套(含未售20套,不予确认且无争议8套),面积5271.16㎡;3号楼可售17套(含未售12套,不予确认且无争议5套),面积2200.68㎡;4号楼为回建安置房,不可销售。

(3)人防工程使用权(车位):

嘉华府邸小区目前剩余232个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

(4)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车位款:

经管理人核算,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为7,981,880.75元、车位款为184,750.00元,合计8,166,630.75元。此部分债权按原值转让,不作调减。

(5)办公设备等:

嘉华府邸小区内有灵喆公司购入沙发、桌椅、办公柜等家具及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电子设备若干。

3、财产估值:

鉴于该地块已建设地上建筑物,故土地价值列入开发成本,纳入建筑物价值进行评估。1号楼清算评估价值35,644,921.79元;2号楼可售28套(含未售20套,不予确认且无争议8套),面积5271.16㎡,评估清算价值9,132,284.7元;3号楼可售17套(含未售12套,不予确认且无争议5套),面积2200.68㎡,评估清算价值3,812,678.1元;4号楼为回建安置房,清算评估价值为-4,371,131.10元。在建工程评估清算价值合计44,218,753.49元。人防工程使用权(车位)清算评估价值5,324,122.00元、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车位款8,166,630.75元、办公设备等清算评估价值2,590.00元。第一资产包清算评估价值总计57,712,096.24元。

(特别说明:嘉华府邸小区在建工程所涉及的房屋中,经管理人审核确认的消费性购房人享有优先权的房屋,以及需交付给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的4号楼回建安置房(整栋),权属分别归消费性购房人、临桂区人民政府。购房人未进行破产申报的16套房地产共计2117.47㎡、未认定消费性购房人优先权的有争议的12套共计2072.93 ㎡暂不列入本次变价处置。)

4、权利负担:

1号楼均已抵押,2号楼已抵押94套,查封52套。3号楼已抵押132套,查封61套。4号楼无抵押,查封96套。

5、占有使用情况:

经嘉华府邸临时业主委员会统计,已有255户自行入住嘉华府邸小区。管理人未认定消费者购房人所涉房屋有6套已装修入住,购房人未申报的房屋有1套已装修入住。

6、财产现状:

“嘉华府邸”住宅小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建筑主体工程已完成,但水电、燃气、消防、绿化等工程未完成,整体未通过竣工验收。大部分办公设备均已灭失,剩余办公设备均存放于嘉华府邸小区内,办公设备存放较混乱,已长时间未使用,维护保养状况较差。

7、已知瑕疵:

该工程未完工,未经过竣工验收及阶段性验收。同时,2、3号楼不予确认部分的25套房可能会因为后续债权人提起诉讼且因判决确认其商品房消费者优先权而产生变化;2、3号楼中有16套房未进行破产申报,若购房人进行申报,则买受人应当承担交付房屋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义务;若有购房人补充申报,消费者购房人未缴纳购房款、车位款数额可能会增加。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1、拍卖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

2、起拍价:9,624,746.00元,保证金:2,0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需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详情及查阅资料的有意者请联系:宁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需要实行网络实名认证,竞买人在交保证金前应向管理人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件,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获得竞买人资格。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

1、拍卖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3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1、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等于评估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将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综合服务费。

2、本次拍卖土地和房产以及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项目和税费标准。

3、竞买人除按照上述约定承担相关税、费外,办证过程中涉及的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闲置费、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水利基金费等费用(假如有额外增加的费用也包含在内)及涉及解除抵押、查封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标的物在移交时的拆卸、装运所需人员、车辆、安全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应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6、由于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本标的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的可能,请买受人注意,买受人不得以此理由悔拍或主张损失。

九、保证金、余款及综合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支付

1、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通过线下直接支付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账号:81*开通会员可解锁*192811)。

2、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3.综合服务费,成交后买受人需3天内在线下交纳成交款的1.5%拍卖综合服务费(含悔拍),综合服务费需缴入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广西全区授权服务商(万立公司)账户。户名: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账户:4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0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系统要求向京东支付技术服务费,计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竞买人另行支付,如因竞买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竞买人交至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竞买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按期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未支付综合服务费、平台技术服务费,以及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则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竞买人悔拍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详见《竞买须知》第十条。

十、拍品交付

1、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余款转账记录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管理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19-20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办理标的物相关交接手续。

2、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文件,确认文件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竞买人按规定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竞买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特别提醒

买受人义务和标的物瑕疵说明

(一)买受人义务说明

鉴于灵喆公司存在经法院裁定需继续履行交房义务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故本次拍卖为附条件拍卖,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负有下列必须履行的义务:

买受人义务:

(1)因该项破产财产所指向的在建工程已停工,买受人须予以续建、开发,并在竣工验收且达到交付条件后,将相应房屋交付给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及消费性购房人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项目资产更名过户、过户税费及开发主体变更(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监理单位主体可能变更)、项目工程现状、续建复工、项目规划、建设开发、竣工验收、销售等事宜由买受人在确认成交后自行处置、办理。

(2)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与消费性购房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容除出卖人主体、项目建设依据、交付期限、产权证办理时间、前期物业管理等可做相应调整外,房屋价格、面积、房号、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仍按照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同时买受人应及时办理复工,并在成功竞拍并确认成交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向临桂区人民政府、消费性购房人交付房屋及协助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义务,逾期交付应按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向前述人员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系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除了依法应由消费者购房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办证工本费、手续费,及消费者购房人此前未交付的购房款项外,买受人不得向相关前述人员收取额外费用(法院裁定的消费性购房人存在未缴清房款或未缴过户税费除外)。

(3)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已停工,买受人通过竞买承受该项破产财产后须进行项目续建,故买受人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4)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对已完工部分进行质量检测或阶段性验收。

(5)续建开展后,买受人须先完成嘉华府邸小区大门、地下车库及地面绿化平整等公共部分项目施工。在统筹整个小区施工组织计划的情况下,买受人须优先对2栋、3栋的建设,保证2栋、3栋单体完工及单体验收合格时间早于或等于1栋、4栋单体验收合格时间。

(二)拍卖标的物瑕疵说明

拍卖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详细研究并注意风险:

(1)新龙路北侧、奥园东路西侧201042号地块(以下简称一号地块)原规划回建安置房面积为17880平方米。嘉华府邸小区建设过程中,确定将4号楼作为回建安置房。

(2)管理人仅能提供现有的由灵喆公司移交的施工材料,嘉华府邸小区工程存在前期施工资料欠缺、遗失或不完整及未取得分步验收和竣工验收情况,可能影响未来工程续建及验收,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提醒竞买人在竞拍前向有关部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需补办资料。

(3)由买受人自行聘请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对嘉华府邸小区在建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管理人不承担质量瑕疵责任,如存在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物存在已签约备案、抵押和查封情况。竞买成功后,由法院和管理人协调有关部门解除后交付买受人,但因涉及多个部门和抵押权人,具体解除时限不能确定,介意者慎拍。

(5)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已停工,买受人通过竞买承受标的物后须进行项目续建。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房产开发资质,且须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询问工程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主体变更后的项目开发主体变更手续、后续开发、竣工验收、风险责任承担等要求以及拍卖成交后过户的条件程序、税费承担要求等情况,有关复工建设、变更过户等手续在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标的物瑕疵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续建或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违约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房屋及土地的性质及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除前述问题外,项目因停工多年,资料存在不齐全、已过期等问题,项目历史审批资料与现行政策存在标准不同可能变更问题,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充分考虑并向政府职能部门询问,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8)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拍卖公告对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资料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公告未尽说明或说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除拍卖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交易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宁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黎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管理人咨询电话: 李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黄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管理人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19-20楼。

广西灵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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