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1191破申18号民事裁定,受理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江苏航科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1191破22号决定,指定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1191破22号之一民事裁定,宣告航科公司破产。航科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30日10时至2026年1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捡漏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航科公司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京东拍卖破产捡漏平台依法处置。
2.竞买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可能因交付手续等产生的依法由各方承担的税费之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物
航科公司持有的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设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岩宝,住所地镇江市新区大港青龙山路111号(承租第三人厂房作为住所地)。经营范围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究、开发及销售;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造设备的研究、开发及销售;碳纤维制品、体育休闲用品、健身器材、文化用品、工艺品及日用百货的销售;各种化学纤维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品除外)。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10000元,保证金为1000元,增价幅度为1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说明:
1.管理人未接管到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2.管理人仅接管到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部分财务账册及电子账套。根据资产负债表记载,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截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账面资产总额为1,136,372.14元,账面负债总额为975,860.21元,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60,511.93元。
3.根据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记载,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20万元已实缴到位。
4.经向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岩宝初步了解,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没有货币资金和存货,其他情况不太清楚。
5.因客观原因,拍卖的股权未作评估,以拍卖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标的瑕疵保证,不仅包括不对股权价值作任何瑕疵保证,也包括不对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资产构成、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作任何保证。买受人需要无条件接受公司的经营现状。
6.买受人取得股权后,依公司法行使股东权利,自行处理对拍卖标的所指向公司——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管理人负责协助通知该公司配合。
四、咨询事项
本次拍卖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联系人:刘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航科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账号:5*开通会员可解锁*】汇款时备注航科公司股权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买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在参拍、交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重新拍卖时,悔拍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5.如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提前自行联系管理人或银行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交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交付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逾期不签署相关文件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管理人也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买受人须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相关费用。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必要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和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3.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并不限于与股权变更相关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文本的制作以及其他与股权变更登记申请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完成后,买受人必须立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股权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并完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修订及在登记机关备案,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到拍卖人处办理管理人已接管到的镇江航科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的部分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的移交工作。买受人未完成股权、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的,管理人有权拒绝移交。如若完成,但未在七个工作日内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移交的,未移交所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取得股权标的对应公司股权后,买受人依法自行从公司原管理人员手中接管该公司,管理人不负责公司资产的移交。
特别提醒:未根据本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拍卖余款、未及时与管理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拍卖公告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的,经管理人催促办理后,在合理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成或拒绝办理的,均视为买受人的悔拍行为,管理人有权按本公告“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之第4项有关悔拍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买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江苏航科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