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关于荣昌区盘龙镇锦苑路2号1幢1单元7-2(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23
发布于
重庆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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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0113日10时起至202601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20,用户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荣昌区盘龙镇锦苑路2号1幢1单元7-2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2023)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882295号,建筑面积为115.32平方米,套内面积为95.54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估价对象位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余信息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1、目前使用状况:清水空置

2、据实勘人员现场实勘了解到该标的物物业欠费*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未缴纳,每月1.2元一平具体欠费以实际情况为准详情请自行咨询物业。其余欠费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取得本案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后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72500元,起拍价:208600元,保证金:31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联系电话:吴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亦可关注“万立川渝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六、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程序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迎宾分理处;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开通会员可解锁*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机构: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吴)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吴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B区(成众上品对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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