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襄阳市枣阳市清泉巷一号(银河小区)3幢7楼702室房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26
发布于
湖北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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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始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为期60天(延时除外)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为湖北省枣阳市清泉巷一号(银河小区)3幢7楼702室的房产。(详见现场图片)

起拍价:358088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税费负担情况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二、自公告发布起至开拍前一周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一周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的无需另外支付余款;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的,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账号:62326376*开通会员可解锁*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出现超出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