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七里路 499 号“禅茶城”商业房屋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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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处置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禅茶商业用房)拍卖公告十五

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禅茶城商业房屋)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依据: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的(2022)川0107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成都华骄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3)川 0107 破 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担任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管理人现依据《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对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资产进行处置。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公开处置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财产。

(二)各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税费承担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因处置标的物和变更权属登记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决定参加竞买前须自行前往当地税务机关或咨询辅拍机构预计、核实应缴纳的税费项目和标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同意在竞得标的物后承担所有的税费和费用。

(四)本次拍卖以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不含室内外任何物品和装修,竞买人须自行实地察看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知晓,对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清晰,并愿意承担相应后果,竞买人应在完全认可拍卖标的物瑕疵状况后方可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管理人和辅拍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五)本次拍卖公告对标的物的情况描述,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法院、管理人和辅拍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技术服务费及辅拍费用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技术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辅拍机构支付辅拍费用。单个标的收费比例如下:

序号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比例

1

成交价在500万以内(含500万)

按成交价0.50%比例收取

2

成交价在500万以上至5000万以内(含5000万)

按成交价0.48%比例收取

3

成交价在5000万以上至10000万以内(含10000万)

按成交价0.45%比例收取

4

成交价在10000万以上

按成交价0.43%比例收取

3、上述技术服务费和辅拍费用,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申请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技术服务费买受人可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技术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辅拍费用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七里路 499 号“禅茶城”的商业用房1间,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楼盘名称

标的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号

用途

结构

建筑面积(㎡)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租赁情况

1

禅茶城

成都市武侯区七里路499号附2号1层

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330768号

51*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052F00040009

商业

框架

543.08

180.5232

18

无租赁

“禅茶城”建成于2017年,占地面积 38632.73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42501.04平方米(地上105990.5平方米、地下36510.54平方米,地下共1层),宗地东临金履二路、南临金履三路、西临智星二路、北临七里路,宗地内共建有 7 栋建筑;1号楼北临七里路、东临金履二路,共10 层(1-4 层为商业、5-10层为酒店),商业部分出租,部分空置;2号楼北临七里路,共10层(1-4 层为商业、5-10 层为办公),商业及办公部分出租,部分空置;3号楼西临智星二路、南临金履三路,共10层(1-4层为商业、5-10层为办公),商业及办公部分出租,部分空置;4号楼南临金履三路、东临金履二路,共10层(1-4层为商业、5-10层为住宅、办公),商业部分出租,部分空置;5号楼不临路,共 4 层,均为商业,部分出租,部分空置;6号楼不临路,共3层,均为商业,部分出租,部分空置;7号楼共1层,用途为商业。

三、咨询、现场看样

自公告之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接受咨询,辅拍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辅拍机构联系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四、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外任何物品和装修,竞买人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知晓,对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清晰,并愿意承担相应后果,竞买人应在完全认可拍卖标的物瑕疵状况后方可办理拍卖报名手续。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清单中部分标的设立有抵押权,详细抵押权情况联系辅拍机构进行了解。若竞买人未向辅拍机构进行核实,视为对标的物上设立抵押权的情况知晓,清楚拍卖标的物上设立的抵押权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此次拍卖的资产以实物为准,所涉拍卖财产表述情况如与现场实物不符,则以现场看样、登记面积等为准。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清理、搬运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清单中部分标的因无隔墙或有隔墙需与相邻协商隔断或拆除和搬运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相邻协商隔断或拆除和搬运,并承担一切费用,两个门市之间的隔墙界限以该房屋建筑平面图纸为准。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辅拍机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辅拍机构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经管理人和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七、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日与辅拍机构联系。

八、拍卖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标的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处置标的物以及变更权属登记所产生的税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即使依据税收相关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基金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等,具体税费金额以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为准。

由于各类税种交税时间不同,因此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采取预收方式先按成交价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税款(破产企业应缴纳部分),多退少补,待该财产所涉相关税费清缴完毕后,如有剩余,退还买受人剩余款项。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额外支付技术服务费及辅拍费用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技术服务费和辅拍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悔拍处理,管理人不予退还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买受人应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和辅拍费用后,剩余部分保证金计入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买受人应于竞价结束后十五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的竞拍款项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 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账号: 1289*开通会员可解锁*

汇款时备注: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成交价款(地址门牌号)。

(四)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买受人

应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和辅拍费用后,剩余部分保证金计入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标的交付手续的办理

买受人成功竞买并按约定交纳全部成交价款技术服务费辅拍费用 10 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成都市武侯区首信红星广场 6 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成交确认书》预缴税款及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未预缴税款的(破产企业应缴纳部分),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能办证的,视为管理人已履行协助办证义务,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本公告展示的标的租赁情况仅限于挂拍当日,不代表拍卖成交时租赁情况。如拍卖成交时无租赁的,管理人在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移交给买受人。拍卖成交时有租赁的,买受人在享受租金之日起即视为管理人将标的实物移交给买受人自办理房屋移交手续之日起,拍卖标的物的安全、保管等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

(四)拍卖标的物面积与实际情况、相关权证记载不符的,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面积、形态等在移交或过户时发生改变的,买受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法院、管理人和辅拍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买受人应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当地房产限购政策进行全面仔细了解,并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有买受拍卖标的物的资格,如因相关政策限制,导致买受人所竞买成交的标的物不能办理相关产权证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租金享受

1、有租赁的标的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受人将在付清全款后次月起,享受剩余租期内的租金。

2、若原承租人已将租金交到管理人处,自买受人付清全款后次月起,由管理人将剩余租金返还给买受人。

、特别提醒

(一)有意向的竞买人必须在完全认可上述所有重要内容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一旦予以出价,即视为完全知晓并认可,拍卖成交后如有争议,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且与管理人无涉,法院、管理人和辅拍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不利于买受人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法院和辅拍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本项目所在宗地时,与出让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第6页第13条约定:“本宗地上项目建成后,受让人须自持并经营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物业产权,该部分物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该约定是否会对拍卖标的产权过户和再次处置造成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买受人自行评判上述自持约定”对本次拍卖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接受由此导致的全部不利风险和不利结果,法院、管理人、辅助拍卖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管理人和辅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文件,确认文件中载明买受人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管理人将据此制作成交确认书。

(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本公告内容和竞买须知内容。

(八)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情况修改、撤回公告或终止拍卖。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和辅拍机构咨询。

案件咨询电话:肖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看样咨询电话:龙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杨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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