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庭一期建设项目变更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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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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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庭一期建设项目变更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庭一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庭一期建设项目变更设计。

2.2项目编号:XT-GC-2025*开通会员可解锁*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龙池路以西,东关路以北,向阳路以东,瑞山路以南。

2.4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57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146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大于1.0小于2.5,建筑限高不高于8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20%,绿化率不低于35%。现已建设4#5#6#11#住宅楼、12#配套公建,面积62184.93平方米。剩余部分拟规划建设住宅建筑、幼儿园、地下车库、传达及大门,面积约119275平方米,并对已建设4#5#6#11#住宅楼进行规划方案变更、立面改造,面积约59460平方米。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最终根据甲方的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查。

2.7招标范围:对未建设的住宅建筑、幼儿园、地下车库、传达及大门及对已建设4#5#6#11#住宅楼进行变更设计。

2.8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270.00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须具有有效的经营权凭证、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领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4.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4.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4.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4.4.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5.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5.3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滨湖新区榆山路28号

联系人: 孔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路东北

联 系 人:张旭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箱 :sdrz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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