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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HB2*开通会员可解锁*00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清河县西环南路中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锋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逸升佳苑北区29号楼4层4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淼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14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对14个重点路口信号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更新替换护栏约计9900米,补充完善护栏约计5600米,施划热熔标线3.4万平方米;建设约150套指路标牌和配套电子提示屏。,建设地点: 清河县 。 项目实施地点 :清河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1-4标段: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6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4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5、6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无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无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无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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