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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新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已由沧州市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新发改投资(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118.071 万元;建设规模: 为完善区域市政排水防涝基础设施,主要对项目区雨污合流管道全部进行优化,改建为雨污分流管道,拆除污水管道 2594m,新建污水管网 5602.91m,管径d300-600,污水管道清淤5806m3;拆除雨水管道 1513m,新建雨水管网 9296.73m, 管径d400-800,雨水管道清淤 1102m3;新建雨水排水泵站 1 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对排干五鞠官屯村东(改造完成段东端)至沧浪渠以南 500m 段进行改造治理,长度约 3425m,治理后渠道深度约 3.5m,清淤 87337m3。 建设地点: 沧州市新华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1.62 万元。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 个日历天。 2.4 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4)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3.5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7 拟派设计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3.1.3其他要求:1、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评标时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3)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沧州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4)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开通会员可解锁*;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5)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30%计取;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 向 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魏林林/穆文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2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天昕大厦16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魏林林 |
联系人: | 穆文玉、卢璇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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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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