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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QXFJ2500761-01SGGH
| 项目名称: | 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环境提升项目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5
1、原招标公告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第6条修改为“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贯彻落实 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8.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8896.09元,由中标人承担。”删除,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中:原文:“10010923.79元,其中暂估价248896.09元”修改为:“9962027.70元,其中暂估价0元”,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 五、其他说明:“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8896.09元,作为不可竞争费,由中标人承担。”删除,具体详见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
5、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均已调整并重新上传,以本次答疑文件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文件。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5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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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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