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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大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饭堂食材采购和外包服务整体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计划针对广州市大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饭堂食材和外包服务整体采购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按要求的时间、数量及地址配送符合认可质量标准的, 经加工后可供员工饭堂就餐人员食用的各类食材(肉、鱼、家禽、蔬菜、米、油、盐、酱等)(下称食材),食材标准为早餐不低于6元/人,中餐不低于25元/人。 2.为职工提供早餐、中午餐餐饮服务,兼顾少量业务招待用餐,日就餐人员约140人,就餐形式为自助餐。 3. 食堂设备:食堂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操作台、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采购方提供。成交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设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服务期满后,在厨房设备完好无损坏的情况下,采购方将设备保证金全额返还。提供给成交服务供应商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均由成交服务供应商单位负责保管,所需费用全部由成交服务供应商单位承担,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55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近三年以来(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从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参与磋商,须提供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⑤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提供至少1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 以上资料按照文件编制要求作为相应文件一部分以供审查,若相关资料存在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磋商及成交资格。(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有给服务对象购买商业保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磋商。
七、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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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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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1.途径:通过邮箱83359619@163.com发出电子文档(格式:pdf)。 2.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13楼
十二、其他
详见附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12、13、14楼
采购方:广州市大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11.28 广州市大新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职工饭堂食材采购和外包服务整体项目采购公告.pdf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