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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交易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点击查看原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17222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东部外贸综合服务产业园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东部外贸综合服务产业园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广州东部外贸综合服务产业园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东部外贸综合服务产业园是一个以外贸综合服务为核心,融合邮快跨监管、高标智能仓储、机场货站及服务配套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本项目占地约70.86亩(含拟获取的5.4亩),容积率约2.3,总建筑面积约96526.03㎡,拟建设2栋高标准智能仓库(四层,中间通过盘道相连)和1栋配套办公楼,海关监管中心位于其中一栋仓库的首层。最大建筑高度为45.3米,最大单跨跨度18.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9344㎡。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边坡安全等级为二级。 | ||
| 招标内容 | (1)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工程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与装修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环境工程、道路工程、管道工程、绿色建筑工程、防雷装置检测、消防工程、钢结构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合同; (2)监测服务包括边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高支模监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合同; (3)房屋安全鉴定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合同; (4)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终审验收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后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50.0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项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规定。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注:①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 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边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高支模监测等。 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须已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3家(即最多允许1家单位承接第三方检测任务、1家单位承接监测任务、1家单位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任务)单位组成,须以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和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第三方检测方和监测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759311.html)。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第三方检测方和监测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 开标地点 | 2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增城智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云曦街4号碧桂园中心3901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欧宇旻、罗乐勇、朱娇娇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增城智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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