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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万刚户向我局提出私人住宅项目建设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丹县城关镇附城村拉要八队。
二、公示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98.79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主体四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34.79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不超过14.00米,二层以上北面挑出1.20米(正立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四、公示地点
(一)南丹县自然资源局公告栏(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27号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二)南丹县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www.gxnd.gov.cn/xxgk/ndzrzy/bmzc/tzgg/)。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27号,电子邮箱:ndjsghg@163.com,邮编:5472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陆万刚户私人住宅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