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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院内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
| 发布时间:2025/12/16 9:00:51 点击:69次 | ||||||||
| 惠州市哈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就患者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院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无异议。现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一)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采购项目编号:CGB20251203 三、采购项目名称:患者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 四、项目内容
五、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项目要求 (一)在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上排总院周边距离1.5公里内范围内,距离医院步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需提供30个固定车位,每个车位每天可停车时长8:00-18:00,每个车位租金不超过230元/月;另外需提供临时停车位,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按12元/次结算,平均每日不超26辆次,可停车时长8:00-18:00。 (三)拥有完善的智能道闸系统及停车场设施和监控系统。 (四)停车场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停车场内车辆负安全保管负责,对出现的任何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处理。 七、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总价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报价无效。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每月按30个固定车位及临时停车位(平均每天不超26辆次的实际停车情况)相结合计算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 (二)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前至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保健楼3楼采购供应办现场报名,并按附件格式要求递交报价响应文件(资料一式叁份,资料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装进信封并上下贴封条密封,拒收未密封文件)。 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彩打)、真实、有效、完整,因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供应办 0752―7381667 十二、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北京时间)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上排院区3楼开评标室。 注:因供应商未完整提供响应资料影响评审的,后果自负。 附件:报价格式/img/file/2*开通会员可解锁*73499.doc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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