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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招标编号:jnsbtf-2025zb68
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渡船特等舱、观景厅内装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铁轮渡公司渡渡船特等舱、观景厅内装整修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为保证项目质量合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就有关招标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渡船特等舱、观景厅内装整修项目。
项目编号:jnsbtf-2025zb68
2. 招标人: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3. 项目地点:中铁渤海1、2、3号渡船。
4. 项目内容:
4.1项目内容:公司1、2、3号渡船的特等舱、观景厅作为渡船高端服务标杆产品,内部装修已使用近20年,风格滞后、设备设施老化,为提升旅客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以上区域进行内装整修。
前期中铁轮渡公司已经完成项目的装修设计和清单控制价,请根据资料提供材料及施工服务,即招标内容为渡船特等舱、观景厅内装整修项目工程施工。
4.2.1技术要求:
(1)本项目组织集中现场查看,费用及安全自理,投标人授权代表需到船舶现场查看,现场为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6号中铁轮渡公司烟台北站码头三艘渡船任意一艘船舶停港期间。时间为:12月15日09:30。请提前15分钟到达签到,逾期不候。联系人:蔡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3包件划分:无
4.4工期:合同生效起60日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二、招标要求
1.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2. 报价依据、轮次及最高限价
(1)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本项目实行 2 轮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
3. 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共 60日。
开始实施日期以中标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竣工日期: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4.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单位工程的验收必须经中标人自验自评后进行。
(3)项目竣工前4天,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竣工图,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4)中标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工程施工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船舶设计和船检规范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满足船用,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船用产品合格证。
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建设工程: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的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2)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旅客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6. 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项目款项支付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
7. 其他要求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须知
1. 项目招标方式 为竞争性谈判 。投标人资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历,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可报名参加。
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登录国铁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投标函等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
5. 招标开标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时,须递交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6. 各投标人提出的优惠费用,必须附上详细清单。未提供清单或清单内容虚假者,其优惠费用不予认可。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7.1.1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或装饰装修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履约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人员配备。
7.1.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财产不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与采购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具有抵扣联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7.1.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应提供近三年(截至报价文件开启当月)承揽过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1份。
7.1.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7.1.5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3.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7.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S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或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评标办法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总价且在预算价之内的采购原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且在预算价之内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2.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投标人。
五、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分别编写。需要递交标书3套,1正本,2副本。
2. 商务内容包含:
(1)投标函(正副本均需公章+法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副本均需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正副本均需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正副本均需公章信息要清楚);
(5)授权委托书(正副本均需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8)投标单位资格审核材料:(正副本均需公章信息要清楚)
①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
②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
3. 技术内容包含: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各技术措施(附工程经理、各工种负责人名单);
(2)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和承诺。
(3)技术偏差表;
(4)施工材料数量、状态、性能。
六、对投标文件的认可
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招标文件中资格证书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的;
(3)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未经上级法人授权的;
(5)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3. 无效标书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确定。同一项目出现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且有效投标仅2家的可组织后续评标,不足2家的重新组织发包;重新发包报名不足2家的可转直接谈判。
八、合同条款
使用附件合同文本。
九、招标日期安排
1. 2025 年 12 月12日发布招标信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可下载招标文件。
2. 2025年 12 月22 日 09:00时前,各投标人的标书密封送至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60号,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徐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 以上内容如有更改, 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通知为准。
十、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招标单位纪委监督。
十一、本招标文件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中铁轮渡公司渡船特等舱、观景厅内装整修项目合同》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中铁轮渡公司三船相关基本资料(含装修设计和清单)。
附件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 方(铁路委托方): 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慧征
住 所: 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60号
乙 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地点: 烟台市芝罘区
使用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2.根据工程施工实际,填写合同文本留白内容。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施工事项,请填写“/”。
3.第一条工程概况中,关于“工程内容”,可以附件形式明确工程的具体内容。
4.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应选择第3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5.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签订《廉政协议》《安全协议》的,应协商签订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6.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可在“其他约定”条款处填写,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7.合同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增减的,签订时应进行更新或增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中铁轮渡公司渡船特等舱、观景厅内装整修项目 。
(二)工程地点: 中铁渤海1、2、3号渡船 。
(三)工程内容: 公司1、2、3号渡船的特等舱、观景厅作为渡船高端服务标杆产品,内部装修已使用近20年,风格滞后、设备设施老化,为提升旅客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以上区域进行内装整修。前期中铁轮渡公司已经完成项目的装修设计和清单控制价,请根据资料提供材料及施工服务,即为渡船特等舱、观景厅内装整修项目工程施工 。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一 〕种承包方式。
(一)乙方包工、包料(见附件2: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1: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2: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三)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见附件1: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二)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三)工程总日历天数 60 天。
(四)其他事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政策等要求停点等不可预见性事件导致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工期顺延,并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一 〕种方式提供:
(一)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 2 份,甲方、乙方各 1 份。
(二)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 / 份,甲方、乙方各 / 份。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
(二)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与甲方签订该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公司 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
(二)办理施工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三)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挪动影响施工的办公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移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协助材料进场。
(四)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五)负责协调乙方与工程涉及相关单位、人员的关系,提供工程有关技术资料。
(六)不得违反规定要求乙方拆动建筑承重结构,确需拆改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等,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负责办理相应手续。
(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二)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文明施工。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甲方设备设施安全、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环境保护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三)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施工。使用含VOCs的涂料、胶粘剂等材料时,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的低VOCs含量材料。
(四)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任务。
(五)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六)保护好原建筑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建筑内上、下水管道畅通。
(七)在工程验收并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八)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九)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相关资料。
(十)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十一)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十二)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和财产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乙方自行提供安全、劳动方面的器具、设施及各种上岗证书、劳动保险的文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三)农民工: (乙方需使用农民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
(十四)乙方应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做好农民工工作量统计核算并向甲方申报,未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乙方使用的农民工工资,每月月末 25 日内向甲方提报本月人工费使用情况,由甲方依据第七条(三)款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用账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将扣除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乙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十五)乙方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并提交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劳动合同、农民工身份证,乙方应在所提交的资料中签字、盖章确认,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六)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代替乙方先行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甲方支付后,相应扣减乙方的合同款项,或者依法向乙方进行追偿,且乙方需承担甲方追偿款项过程中所发生的第三方法律服务费用等。
(十七)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 乙方向 公司投保。
□不投保
第八条 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价格形式为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暂定价/第三方审定价),工程价款(总计/单价)(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 元,增值税 元,税率为 %)。经双方审核确认的《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按规定如需经第三方审价作为合同最终结算价格的,双方补充约定如下:
审价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启动第三方审价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包方或其委托的监理方初审后,双方对结算金额存在重大分歧(分歧金额超过暂定结算总价的【5%】或人民币【5万元】);(2)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同意启动;。
审价机构选定:双方应自审价条件成就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共同协商选定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若未能按期达成一致,任一方可申请由【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在【3】个工作日内指定。
审价依据与范围:审价机构应依据本工程合同文件、全套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双方确认的工程量、经认可的材料价格以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进行审价。
审价程序与费用:(1)双方应共同向审价机构提供完整资料,并配合现场核查。(2)审价机构应在收到全部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价报告初稿,征求双方意见;在综合考虑合理意见后,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价报告。(3)本次审价费用约定为【固定总价人民币XX元】,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平均分担】。该费用应在审价报告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审价结论效力:(1)双方确认,除本条第六款约定的情形外,该审价结论作为本工程最终结算的支付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任何一方若对审价报告有实质性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及审价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并列明理由及依据。审价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复核并答复。若异议仍未解决,则该争议部分不适用本款第(1)项,双方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诉讼/仲裁)处理。
合同价款支付:在审价期间,对于双方无争议部分的工程价款,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支付。最终结算价以审价报告金额为准,多退少补。
第九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工程数量变更不超过± 10 %时,双方不再调整工程价款和工期。
第十条 材料的提供
(一)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
(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经甲方检验而未检验或者经甲方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得投入使用。乙方私自投入使用的,应承担返工、赔偿甲方损失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为工程购买的材料设备,应具有该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须经甲方批准;不得购买“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生产时间、生产地点);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
第十一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并影响合同工期关键线路的,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甲方对本条约定的工期延误不增加费用。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三船按项目清单拆除、回收完毕双方签字验收 。
2.三船按项目清单硬装施工完毕双方签字验收 。
3. 三船按项目清单软装施工完毕,双方竣工验收签字 。
每次验收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三)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12 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 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工后工程移交甲方。
(二)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5 日内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申请,报送相关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甲方审核通过后向乙方支付结算款。
第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 〕种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1.甲方按以下约定时间分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三船按项目清单拆除、回收完毕双方签字 ,支付金额 元。
(2)第二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三船按项目清单硬装施工完毕双方签字 ,支付金额 元。
(3)第三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三船按项目清单软装施工完毕,双方竣工验收签字 ,支付金额 元。
2.其他支付方式: 。
(二)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票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竣工结算款时,按照批准的竣工决算数额扣除已经支付的工程款和 5 %的质保金后支付乙方。
(四)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单位名称: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29359Y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西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1606-0204-2962-2125-254
单位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60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五)发票约定
1.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 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 5 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六)人工费
甲方在每个月 15 个工作日前将审核后的上个月人工费用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质量保证金。甲方在缺陷责任期( 1 年)满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修期限: 壹年 。
(1)主体结构(含基础)终身质保;
(2)屋面、厨卫、房间、外墙面防水、防渗保修期为5年;
(3)电气管线路,上下给排水管线路等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
(4)房屋装饰装修等配套设施为2年;
(5)绿化养护成活率达到100%;
(6)其他期限: 家具、地板保修期壹年 。
(三)质量保修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2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以拖欠款项为基数,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逾期未支付费用的 20 %。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工程款总额 0.05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直接从甲方应支付价款中扣除。
(四)发生下列情形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工程价款总额 50 %的违约金。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 30 日的。
5.乙方在质量保修期 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五)乙方履行合同期间,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及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拒绝履行安装施工等其他合同义务。
(七)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但又擅自使用的或实际施工农民工与向甲方申报不一致的,乙方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未及时统计农民工工作量、未及时向发包人申报拨付工资申请,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20%;乙方未能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矛盾纠纷,引发农民工到甲方、甲方上级机关或政府部门讨薪事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30%;乙方承担的上述违约金由乙方通过其他方式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自逾期未支付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被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被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2 份,正本 2 份,副本 2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1 份。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一)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垃圾清运费用由 乙方 支付,此项费用 已包含在工程款内。
(二)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三)工程监理
本工程如果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四)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六)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八)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九)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十)农民工工资:乙方按照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存账户,按规定预存、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未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存账户,或者未按规定预存、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以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代为支付,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十二)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十三)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其他约定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
附件:
1.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4.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5.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6.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7.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8.安全协议
9.廉政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2. 我方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自愿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容易造成误解事项的权利。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书中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实施,并在合同书中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天(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达到 的要求。
5.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服从贵方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6. 一旦我方中标,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汇总表
| 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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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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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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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报价 |
含税报价 |
增值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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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等级 |
保证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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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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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名称1:附件.zip
链接:https://bid.95306.cn/api/mongo-server/file/download?file_id=9dc2f4464ed3448e871045a084a8b025
附件名称2:jnsbtf-2025zb68公司渡船特等舱、观景厅内装整修项目招标公告.doc
链接:https://bid.95306.cn/api/mongo-server/file/download?file_id=aef2476645104d53a0b3291fb7112b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