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40:00
招标编号:WZ-*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深线石龙II场关闭及I场改造相关工程甲供物资WZ-01包件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5-62
本招标项目广深线石龙II场关闭及I场改造相关工程根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科信部关于广深线石龙II场关闭及I场改造相关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科信函〔2023〕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管甲供物资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广深线石龙II场关闭及I场改造相关工程,主要为拆除石龙II场后将石龙I场至东莞普速场改造为区间,石龙I场改名为石龙站。工程包含石龙II场拆除后区间正线接触网恢复的内容。新设石龙站站内及区间信号室内、外设备,未到大修期的室内、外设备利旧修改。在既有石龙I场信号楼南侧相邻位置接建三层信号楼为本工程新增设备提供设备用房及生产用房。重新敷设各新设机房的通信通道。根据本次工程新增设备用电容量扩容改造既有电力变压器容量等。
2.2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月 4日9时至2026年 1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投标人全称、对应所登记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相关信息发送到crmscgz03@1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5.2 本次项目为电子招标,免收标书费,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及招标文件下载。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6.2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3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如有)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资料,递交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8 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8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广州市共和西路45号附楼
邮 编:510600
联系人(异议受理):廖 敏
电 话(异议受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ggswzb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 编:100071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5 年 12 月 30 日
招标公告附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一 |
WZ-01 |
计算机联锁 |
|||||
| 1 |
计算机联锁设备≤40组道岔(硬件冗余型 含备品备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站 |
1 |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许可和认证要求:应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3.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具有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五年内投标物资(种类及结构形式与投标物资一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近五年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含数量和交货期信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7.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OEM代加工产品。 |
||
| 2 |
联锁远程控显(设置在东莞普速场)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
| 3 |
计算机联锁备品备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站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