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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50MFJNP0004
【2025-2027年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询比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
2025年06月06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用于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5
2. 询比文件 5
3. 响应文件 6
4. 询比响应 6
5. 响应文件开启 6
6. 评审 7
7. 成交 7
8. 合同签订 8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8
10. 纪律和监督 8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
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
评审办法前附表 9
1. 评审标准 10
2. 评审程序 10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12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1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
第七章 其他 27
第一章 询比公告(用于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本询比项目为【2025-2027年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2025-2027年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标包情况等]: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日常车辆维护材料外包项目 |
1.车辆维修按实际购买数量结算;2.供应商免费提供车辆年检代办服务,不得额外收取代办年检费;3.供应商承诺提供车辆免费清洗服务; |
1 |
项 |
1.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无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 【产品资格要求:】见采购内容。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关于财务指标设置建议如下:
(1)供应格局稳定、潜在供应商实力较强的品类,建议不再将财务指标作为资格审查项。
(2)供应格局复杂、潜在供应商实力较差的品类,可以将净利润等反应供应商持续经营能力的指标作为资格项,如:不得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
2.5 (3)可根据项目规模情况适度增加供应商现场考察,达到筛选整体实力和履约能力较强供应商的目的。]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确有需要采用传统纸质询比的,本节写法请结合《询比文件-传统纸质询比参考》编制]
4.1 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时间不得少于3*24小时]
4.2 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邮件至npfansij@chinatelecom.cn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需注明需获取询比文件的项目名称),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1 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5:00 。
5.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5.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在福建省松溪解放街277号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
地 址: 南平市松溪县解放路街277号
邮 编:3535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账 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01029628
8.2异议接收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群声】,【*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颖锋】,【*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接收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
2025年06 月06日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确有需要采用传统纸质询比的,本节写法请结合《询比文件-传统纸质询比参考》编制]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项目概况 |
(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松溪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群声 *开通会员可解锁* (3)询比方式:R公开询比,□邀请询比 (4)询比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2.1.1 |
询比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
2.1.3 |
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
2.2 |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自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起48小时内。】 提出澄清的方式:【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
2.3 |
询比文件的异议 |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3.1 |
响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响应文件需按照以下顺序编制: 第一章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七、报价表 八、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涉密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响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 1、响应人应按照询比文件的内容编写文件,并对询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文件产生重大偏差,或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均会造成其被否决。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审委员会做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审。 询比文件中带“★”条款或明确写明为“不可偏离条款”、“关键条款”的均为不可偏离条款,响应人对不可偏离条款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将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2、 响应人必须针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 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响应文件的形式为彩色扫描件一份。 |
3.2.1 |
响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响应有效期为【90天】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关于响应报价的规定 |
4.1.1 |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 |
(1)提交方式:【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2)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 6 】月【17】日【15】点【00】分 |
4.1.4 |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
获取询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应分析原因,根据分析选择2家继续评审、1家转为直接采购,或重新组织询比。 询比转直接采购的,由原询比文件作为直接采购文件,原响应文件作为应答文件,原评审委员会作为谈判小组。 |
4.1.5 |
电子询比响应文件提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
无 |
4.2 |
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 |
【供应商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可重新将响应文件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
5.1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在福建省松溪县解放路277号四楼办公室开启响应文件】 |
5.3 |
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的异议 |
【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
5.4 |
电子询比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
【无】 |
6.3 |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按价款排名,最低价为成交候选人】 |
7.1.2 |
成交结果的异议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邮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无】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比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范围、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比方式、询比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询比响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比响应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比文件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 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询比响应
4.1响应文件的提交
4.1.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比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
(2) 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4) 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4.1.4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5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提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响应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都应进行当众解密、开启。相关内容填写在“开启记录表”中,开启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存档备查。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内容。
5.3异议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电子询比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开启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评审
6.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7. 成交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存在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比。
7.3询比结果公示
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将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供应商。
7.4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对标公告2.2.1条款; |
|||
响应性评审 |
实质性响应(可细分罗列) |
报价唯一且有效且未高于最高限价;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内容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价格 |
价格评审依据 |
1. 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
||
【供应商不良行为】 |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执行】 |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处理结果执行规则[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应对供应商的本次响应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处理结果及规则上浮评审价格。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的规则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
||
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最低且相同时的处理原则 |
【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的保修期长的优先】 |
|||
2.3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子项 |
基准分 |
评分说明 |
基本评分项 |
资质 |
30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效质效材料 进行考评,资质资料完整者),得30分;资料不完整者,得30分;未提供资质资料者不得分。 |
材料费 |
50 |
单项报价最低者50分,其次45分,再次40分,以此类推。 |
|
工时费(次) |
20 |
单项报价最低者20分,其次15分,再次10分,以此类推。 |
|
加分项 |
过往合作评价良好以上加5-10分 |
||
评审标准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询比邀请书”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3)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的;
(4)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5)允许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协议;
(6)响应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7)响应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响应供应商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8)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响应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严重影响履约,且供应商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响应文件未能对询比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5)响应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响应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7)询比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2.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响应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最低且相同时,具体处理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设备维护合同
合同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乙方: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设备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
1.1乙方为甲方电信设备提供有偿维护,维护范围内的电信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
第二条维护服务期限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元,¥[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必要费用及税费。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3.2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的维护工作,并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首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 ]日内,甲方将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
验收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维护内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且收到乙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
(1)终验证书原件一份。
(2)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3.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3.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及障碍处理工作,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非乙方责任导致的故障或者隐患,及时配合处理。
4.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维护合同费用总额。
4.4甲方有权对乙方维护服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检查的方法及标准为:[ ]。
4.5 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 ]。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2乙方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国电信以及甲方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服务规程。
(3)本合同及附件二规定的维护服务标准。
(4)乙方的内部服务标准,以及乙方公开宣传或承诺的维护服务标准。
(5)其他乙方应执行的维护服务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5.3乙方在维护中引发网络资源变更的,应在网络资源变更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和电子资料,以便甲方及时在资源管理系统中更新。
5.4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维护范围内甲方设备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5.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
5.6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中关于防雷、防强电等安全要求,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相关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发现维护范围内的隐患应及时处理,一旦发生设备被盗或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快恢复通信。
5.7如有紧急或者重要通信任务,当甲方提出需求后,乙方应紧密配合,按时按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8乙方应自觉维护中国电信及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及/或甲方的名义、商标、标识、品牌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
5.9乙方应当与派驻到甲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承担乙方作为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当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附件五的《用工承诺书》。乙方人员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保证此类人员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不再接触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维护服务工作,并应将此类人员劳动合同终止事宜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保证从事维护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应符合上岗标准。
5.10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如涉及雇佣农民工等用工形式,乙方应向农民工等雇佣人员及时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等。因乙方所雇佣的农民工等引发纠纷而投诉到甲方或向甲方提出权利请求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5.1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否则,如前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5.12乙方应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管理。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5.13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 ]。
第六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6.1乙方维护服务中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
6.2乙方保证在维护服务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软件、技术和/或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6.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
(3)其他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他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7.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7.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5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
7.6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维护服务工作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3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8.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设备损坏或故障,或存在损坏或故障的隐患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导致的业务损失或客户赔偿等。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5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8.6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5.5条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如由此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8.7.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7.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7.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8.7.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8.7.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1.4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1.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1.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1.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1.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1.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1.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中标标书
附件二用工承诺书
附件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附件三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用工承诺书
中国电信[ ]公司:
一、我公司保证依据《[ ]设备维护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中国电信[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提供设备维护服务,对于我公司委派的设备维护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我公司保证该等人员具有[ ]等证件,我公司依法与工作人员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了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我公司依合同为中国电信提供设备维护服务所委派的全部工作人员不因合同的履行或者其他任何原因而与中国电信建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声称我公司工作人员与中国电信存在劳动关系,我公司应当负责解决,并应当赔偿中国电信就此承担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赔偿金额等。
二、我公司保证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安排进行健康检查。
三、我公司工作人员在提供设备维护服务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导致他人财物损坏等事故,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我公司应依法为工作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等,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及纠纷,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导致中国电信损失的,我公司承诺进行赔偿。
五、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和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处理,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六、本承诺书经我公司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中国电信[ ]公司:
为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在贵公司与本单位双方签订的《[ ]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
二、本单位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
三、贵公司有权对本单位作业现场安全进行监督,贵公司代表有权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贵公司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作业现场安全,并承担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部责任。
四、本单位认真贯彻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综合治理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如实记录会议和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五、在通信机房内作业,本单位应当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当立即搬离现场。
(3)作业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当清理作业现场。
(4)作业期间确需进入通信系统,应当办理贵公司要求的手续。
(5)作业期间布放线缆,需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的,布放线缆完毕后,应当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应当经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六、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整洁、美观,采取措施有效保护贵公司设施、设备。
(2)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贵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3)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4)符合卫生标准。
(5)作业人员应当佩戴贵公司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6)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七、本单位应当遵守下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不得在作业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2)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垃圾。
(3)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4)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作业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当经贵公司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批准。
八、本单位接受贵公司有关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等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
九、本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作业人员的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并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本单位保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本单位作业人员仅在贵公司允许的作业区域、场所和设备上作业,不得超范围作业。本单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无关的贵公司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要害部门)。如需进入贵公司生产机房进行作业的,本单位应当到贵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作业。
十一、本单位根据作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并积极与贵公司相关安全部门紧密联系。
十二、本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工具,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督促其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疲劳作业。
十三、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本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贵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贵公司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作业时,应当遵守高处作业中的相关规定,并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确保登高现场环境安全,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十五、切实落实“六防”(即防爆炸、防盗抢、防火、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不发生违反作业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本单位就作业人员的行为向贵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作业人员或他人的人身、财产事故,均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如本单位违反本责任书所述的任何情形,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贵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
十七、本单位承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十八、本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同意贵公司依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管理制度对本单位进行处理。
十九、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本单位承诺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二十、本单位承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合理减少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等灵活用工方式人员,并对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做好灵活用工人员特种作业持证、安全培训、保险购买等工作。
二十一、本单位指定如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当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时,本单位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贵公司。
(1)姓名:[ ]
(2)联系方式:[ ]
二十二、本责任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责任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四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中国电信[ ]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或其他贵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贵公司要求处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或委托处理数据的数据处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一、相关要求:
1、是否同意本项目询比书中所提出的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应答:
2、报价要求:报价为闭口价,即如确定为中选人后至签订合同及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报价采用包干价模式,其费用包括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价、中选人对采购方培训期间自身产生的差旅费和其他一切相关伴随本次培训服务的费用。
应答:
3、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时间由采购方确定。
应答:
4、付款方式:如无违约行为且甲方管理人员认可并审核更签名后一个月内,支付100%。
应答:
5、开票要求: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答:
二、要求
1、报价人需具备自有专业维护人员1名以上(需提供相应证明)。
应答:
2、报价人针对采购内容须至少提供1位专业维护专业资质证书:
姓名 |
专业维护员证书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应答:
3、报价人近三年必须为全国通信运营商提供车辆过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
应答:
说明:以上任何一项的应答必须都是“同意”或“满足”,且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应答函
廉洁承诺书
报价表
营业执照
应答函
应 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参与询比过程中根据询比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比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我方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比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1)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询比,为保证询比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询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询比;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比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询比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询比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比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比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比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供应商申明函(2)
致 :【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我司郑重承诺:采购人的企业员工或员工亲属均非我司的持股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人员)。
若我司存在故意隐瞒并影响本项目公平竞争的行为,承诺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处罚:
(1)在合同签订之前,评审委员会将否决我司的投标/响应,同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我司全额投标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如有)。若此行为被判定为违反《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采购人可依据该规则对我司进行处罚。
(2)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不予退还我司全额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权利。此外,若此行为被判定为违反《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采购人可依据该规则对我司进行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2025-2027年中国电信松溪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各车型常用配件基准价(不含税) |
|||||||||||
序号 |
维修部位 |
材料名称 |
单位 |
五十铃 |
材料费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帕拉丁 |
材料费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全顺 |
材料费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帕萨特 |
材料费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1 |
1.发动机 |
柴油格 |
个 |
120 |
150 |
150 |
150 |
||||
2 |
大瓦 |
套 |
150 |
150 |
150 |
190 |
|||||
3 |
大修包 |
包 |
120 |
200 |
150 |
150 |
|||||
4 |
点火线圈 |
个 |
180 |
220 |
220 |
220 |
|||||
5 |
发动机大修包 |
包 |
650 |
800 |
800 |
960 |
|||||
6 |
发动机胶垫 |
个 |
300 |
380 |
380 |
380 |
|||||
7 |
发动机皮带 |
根 |
60 |
80 |
80 |
80 |
|||||
8 |
发动机前油封 |
个 |
60 |
70 |
70 |
75 |
|||||
9 |
发动机后机架胶垫 |
个 |
120 |
160 |
150 |
230 |
|||||
10 |
发动机前机架胶垫 |
个 |
120 |
150 |
|||||||
11 |
发动机右机架胶垫 |
个 |
120 |
150 |
|||||||
12 |
发动机支架胶垫 |
个 |
120 |
150 |
|||||||
13 |
防冻液 |
4L/瓶 |
55 |
70 |
70 |
70 |
|||||
14 |
飞轮总成 |
件 |
480 |
513 |
487 |
1600 |
|||||
15 |
分缸线 |
套 |
120 |
180 |
120 |
200 |
|||||
16 |
分离轴承 |
粒 |
100 |
100 |
100 |
/ |
|||||
17 |
风扇耦合器 |
件 |
260 |
320 |
320 |
680 |
|||||
18 |
风扇叶 |
个 |
170 |
230 |
195 |
230 |
|||||
19 |
副水箱 |
件 |
60 |
75 |
75 |
100 |
|||||
20 |
缸套 |
件 |
600 |
600 |
600 |
500 |
|||||
21 |
高压油泵总成 |
台 |
960 |
/ |
1200 |
||||||
22 |
活塞 |
粒 |
370 |
460 |
460 |
260 |
|||||
23 |
活塞环 |
套 |
160 |
200 |
200 |
200 |
|||||
24 |
火花塞(个) |
个 |
60 |
75 |
/ |
75 |
|||||
25 |
机油泵 |
台 |
420 |
520 |
520 |
520 |
|||||
26 |
机油格 |
个 |
30 |
40 |
45 |
45 |
|||||
27 |
节气门清洗剂 |
瓶 |
12 |
15 |
15 |
15 |
|||||
28 |
节温器 |
个 |
60 |
80 |
60 |
110 |
|||||
29 |
进(排)气门 |
支 |
60 |
75 |
80 |
80 |
|||||
30 |
空气格 |
个 |
50 |
60 |
75 |
85 |
|||||
31 |
离合器片 |
件 |
120 |
150 |
150 |
/ |
|||||
32 |
离合器压盘 |
件 |
350 |
350 |
430 |
||||||
33 |
连杆 |
支 |
280 |
350 |
350 |
||||||
34 |
喷油嘴 |
粒 |
250 |
250 |
380 |
280 |
|||||
35 |
气门顶杯 |
粒 |
65 |
80 |
80 |
100 |
|||||
36 |
气门室盖垫 |
条 |
88 |
110 |
110 |
130 |
|||||
37 |
气门室盖总成 |
个 |
265 |
330 |
320 |
496 |
|||||
38 |
气门油封 |
粒 |
20 |
25 |
25 |
31 |
|||||
39 |
汽油泵 |
台 |
280 |
350 |
/ |
550 |
|||||
40 |
汽油格 |
个 |
25.6 |
32 |
32 |
32 |
|||||
41 |
曲轴 |
支 |
960 |
1200 |
1100 |
1200 |
|||||
42 |
曲轴后油封 |
个 |
65 |
80 |
80 |
80 |
|||||
43 |
曲轴前油封 |
个 |
65 |
80 |
|||||||
44 |
三元催化总成 |
套 |
700 |
1000 |
860 |
1200 |
|||||
45 |
时规套装 |
条 |
400 |
650 |
350 |
650 |
|||||
46 |
水泵 |
台 |
288 |
360 |
300 |
480 |
|||||
47 |
水温传感器 |
个 |
60 |
84 |
75 |
111 |
|||||
48 |
水箱 |
件 |
400 |
600 |
400 |
880 |
|||||
49 |
水箱盖 |
个 |
50 |
65 |
65 |
65 |
|||||
50 |
水箱上下水管 |
条 |
65 |
80 |
80 |
90 |
|||||
51 |
凸轮轴 |
支 |
560 |
664 |
752 |
1018 |
|||||
52 |
小瓦 |
套 |
68 |
95 |
85 |
159 |
|||||
53 |
摇臂 |
个 |
100 |
130 |
130 |
130 |
|||||
54 |
摇臂轴 |
支 |
560 |
660 |
752 |
752 |
|||||
55 |
油底壳 |
个 |
185 |
230 |
230 |
230 |
|||||
56 |
油底壳垫 |
条 |
80 |
75 |
110 |
130 |
|||||
57 |
止推瓦 |
付 |
65 |
80 |
80 |
100 |
|||||
58 |
机油(汽/柴)或合成机油 |
4L/桶 |
185 |
230 |
255 |
400 |
|||||
59 |
机油感应塞 |
个 |
70 |
120 |
120 |
100 |
|||||
60 |
机油滤芯 |
个 |
35 |
45 |
45 |
45 |
|||||
61 |
节气门 |
280 |
350 |
350 |
380 |
||||||
62 |
空气滤芯 |
个 |
75 |
95 |
95 |
100 |
|||||
63 |
汽缸床 |
张 |
120 |
150 |
150 |
180 |
|||||
64 |
汽缸床垫 |
张 |
65 |
80 |
80 |
80 |
|||||
65 |
汽门室盖垫 |
张 |
40 |
50 |
50 |
50 |
|||||
66 |
曲轴传感器 |
个 |
120 |
150 |
150 |
150 |
|||||
67 |
三元催化清洗剂 |
105 |
130 |
130 |
130 |
||||||
68 |
水泵总成 |
件 |
385 |
480 |
480 |
570 |
|||||
69 |
水管四通 |
只 |
65 |
80 |
80 |
80 |
|||||
70 |
油箱 |
个 |
176 |
220 |
220 |
220 |
|||||
71 |
油箱外盖 |
个 |
45 |
57 |
57 |
57 |
|||||
72 |
铁水管 |
根 |
100 |
100 |
100 |
120 |
|||||
73 |
化油清洗剂 |
瓶 |
9.6 |
12 |
12 |
12 |
|||||
74 |
机盖撑杆 |
根 |
45 |
55 |
55 |
55 |
|||||
75 |
氧传感器 |
只 |
200 |
250 |
250 |
250 |
|||||
76 |
2.底盘 |
半轴外球笼 |
只 |
200 |
250 |
||||||
77 |
半轴油封 |
个 |
45 |
75 |
65 |
75 |
|||||
78 |
半轴轴承 |
个 |
60 |
77 |
77 |
90 |
|||||
79 |
变速箱油 |
L/罐 |
70 |
84 |
84 |
100 |
|||||
80 |
变速箱油底壳垫 |
条 |
80 |
100 |
100 |
120 |
|||||
81 |
变速箱拨档线 |
条 |
/ |
/ |
/ |
142 |
|||||
82 |
变速箱大修包 |
包 |
381 |
381 |
398 |
602 |
|||||
83 |
变速箱阀体 |
件 |
/ |
/ |
/ |
1190 |
|||||
84 |
变速箱钢片 |
片 |
/ |
/ |
164 |
||||||
85 |
变速箱滤网 |
个 |
/ |
/ |
120 |
||||||
86 |
变速箱摩擦片 |
套 |
/ |
/ |
372 |
||||||
87 |
变速箱油泵 |
台 |
/ |
/ |
980 |
||||||
88 |
刹车分泵 |
只 |
165 |
205 |
205 |
230 |
|||||
89 |
刹车盘 |
个 |
176 |
220 |
220 |
220 |
|||||
90 |
刹车油 |
L/罐 |
50 |
60 |
60 |
60 |
|||||
91 |
刹车总泵带真空助力泵 |
个 |
200 |
283 |
230 |
1300 |
|||||
92 |
差速器前油封 |
个 |
56 |
75 |
65 |
75 |
|||||
93 |
齿轮油 |
65 |
80 |
80 |
80 |
||||||
94 |
传动轴球笼修理包 |
包 |
60 |
75 |
97 |
142 |
|||||
95 |
传动轴万向节 |
个 |
120 |
195 |
135 |
/ |
|||||
96 |
方向机助力油 |
罐 |
68 |
84 |
84 |
84 |
|||||
97 |
方向机总成 |
件 |
960 |
1593 |
890 |
1890 |
|||||
98 |
付邦肽 |
件 |
205.6 |
257 |
257 |
/ |
|||||
99 |
橫拉杆球头(内外) |
只 |
90 |
115 |
115 |
115 |
|||||
100 |
后刹车分泵 |
只 |
76 |
120 |
120 |
120 |
|||||
101 |
后刹车分泵总成 |
只 |
135 |
170 |
170 |
190 |
|||||
102 |
后刹车盘/毂 |
个 |
300 |
380 |
380 |
540 |
|||||
103 |
后刹车片 |
付 |
200 |
250 |
250 |
290 |
|||||
104 |
后弓板衬套 |
粒 |
17.6 |
22 |
22 |
85 |
|||||
105 |
后横拉杆后部 |
支 |
208 |
260 |
260 |
260 |
|||||
106 |
后横拉杆前部 |
支 |
215 |
270 |
270 |
270 |
|||||
107 |
后减震器 |
根 |
120 |
164 |
280 |
300 |
|||||
108 |
后减震器顶胶 |
个 |
50 |
66 |
66 |
70 |
|||||
109 |
后减震器缓冲块 |
个 |
60 |
75 |
75 |
75 |
|||||
110 |
后轮轴承 |
件 |
320 |
400 |
400 |
400 |
|||||
111 |
后平衡杆衬套 |
个 |
50 |
62 |
58 |
71 |
|||||
112 |
后平衡杆拉杆球头 |
个 |
116.8 |
146 |
146 |
146 |
|||||
113 |
后上悬挂 |
件 |
255 |
360 |
360 |
480 |
|||||
114 |
后下悬挂 |
件 |
255 |
360 |
|||||||
115 |
拉杆内球头 |
个 |
125 |
160 |
160 |
248 |
|||||
116 |
拉杆外球头 |
个 |
125 |
160 |
|||||||
117 |
离合器分泵 |
个 |
95 |
120 |
120 |
/ |
|||||
118 |
离合器总泵 |
个 |
165 |
230 |
150 |
||||||
119 |
轮胎螺丝 |
粒 |
15 |
20 |
30 |
30 |
|||||
120 |
轮芯轴承 |
个 |
69.6 |
87 |
87 |
110 |
|||||
121 |
排气管总成 |
支 |
550 |
710 |
560 |
860 |
|||||
122 |
前(后)刹车软管 |
条 |
65 |
85 |
85 |
146 |
|||||
123 |
前刹车分泵 |
个 |
165 |
380 |
300 |
420 |
|||||
124 |
前刹车分泵总成 |
件 |
400 |
500 |
500 |
700 |
|||||
125 |
前刹车盘 |
个 |
360 |
450 |
450 |
580 |
|||||
126 |
前刹车片 |
付 |
175 |
175 |
175 |
420 |
|||||
127 |
前传动轴 |
付 |
190 |
240 |
240 |
240 |
|||||
128 |
前减震器 |
根 |
120 |
164 |
280 |
300 |
|||||
129 |
前减震器顶胶 |
70 |
55 |
66 |
66 |
110 |
|||||
130 |
前减震器防尘套 |
个 |
60 |
75 |
75 |
75 |
|||||
131 |
前减震器缓冲块 |
个 |
50 |
66 |
66 |
70 |
|||||
132 |
前轮芯轴承 |
个 |
88 |
97 |
130 |
280 |
|||||
133 |
前平衡杆衬套 |
个 |
50 |
62 |
58 |
71 |
|||||
134 |
前平衡杆拉杆球头 |
个 |
115 |
146 |
146 |
146 |
|||||
135 |
前上悬挂摆臂 |
件 |
255 |
360 |
360 |
480 |
|||||
136 |
前上悬挂衬套 |
粒 |
60 |
75 |
75 |
159 |
|||||
137 |
前下悬挂衬套 |
粒 |
60 |
75 |
|||||||
138 |
前下悬挂总成 |
件 |
390 |
490 |
380 |
761 |
|||||
139 |
前小平衡杆连杆/球头 |
个 |
175 |
220 |
220 |
330 |
|||||
140 |
前斜拉杆衬套 |
粒 |
35.2 |
44 |
44 |
75 |
|||||
141 |
上球头 |
个 |
130 |
160 |
160 |
248 |
|||||
142 |
手刹车线后段 |
条 |
80 |
97 |
150 |
/ |
|||||
143 |
手刹车线前段 |
条 |
80 |
150 |
|||||||
144 |
下球头 |
个 |
160 |
160 |
160 |
248 |
|||||
145 |
中吊桥 |
件 |
145 |
180 |
180 |
180 |
|||||
146 |
中拉杆 |
件 |
200 |
280 |
280 |
||||||
147 |
主邦肽 |
件 |
205.6 |
257 |
257 |
/ |
|||||
148 |
助力泵 |
个 |
390 |
480 |
480 |
580 |
|||||
149 |
助力泵高压油管 |
条 |
120 |
150 |
150 |
173 |
|||||
150 |
助力泵回油管 |
条 |
120 |
150 |
|||||||
151 |
助力泵皮带 |
条 |
60 |
75 |
75 |
120 |
|||||
152 |
助力泵皮带调整轮 |
粒 |
156 |
195 |
195 |
248 |
|||||
153 |
助力油 |
65 |
70 |
70 |
70 |
||||||
154 |
变速箱胶垫 |
个 |
90 |
90 |
90 |
230 |
|||||
155 |
过桥支架 |
付 |
120 |
150 |
150 |
210 |
|||||
156 |
排气门 |
付 |
200 |
250 |
250 |
250 |
|||||
157 |
3.电工 |
12V蓄电池免维或12V启停蓄电池 |
个 |
480 |
520 |
520 |
580 |
||||
158 |
刹车灯灯泡(双丝) |
粒 |
6.4 |
8 |
8 |
10 |
|||||
159 |
车窗电动升降器 |
个 |
120 |
150 |
150 |
150 |
|||||
160 |
车窗升降开关 |
个 |
65 |
80 |
80 |
80 |
|||||
161 |
车门升降器电机 |
台 |
96 |
120 |
120 |
460 |
|||||
162 |
车门中控电机 |
台 |
176 |
230 |
210 |
380 |
|||||
163 |
大灯灯泡 |
粒 |
36 |
45 |
45 |
45 |
|||||
164 |
倒车镜总成 |
只 |
160 |
200 |
200 |
200 |
|||||
165 |
倒档灯灯泡 |
粒 |
10.4 |
13 |
13 |
13 |
|||||
166 |
发电机总成 |
台 |
550 |
680 |
680 |
780 |
|||||
167 |
防雾灯灯泡 |
粒 |
28 |
35 |
35 |
35 |
|||||
168 |
发电机皮带 |
条 |
55 |
75 |
75 |
120 |
|||||
169 |
发电机皮带涨紧轮 |
粒 |
120 |
120 |
120 |
320 |
|||||
170 |
后尾灯(外) |
个 |
145 |
204 |
159 |
380 |
|||||
171 |
喇叭(只) |
只 |
71 |
71 |
71 |
130 |
|||||
172 |
牌照灯泡 |
粒 |
8 |
10 |
10 |
10 |
|||||
173 |
起动马达 |
台 |
410 |
520 |
520 |
680 |
|||||
174 |
前角灯 |
个 |
65 |
80 |
80 |
110 |
|||||
175 |
叶子板灯 |
个 |
36 |
45 |
45 |
85 |
|||||
176 |
雨刮电机 |
台 |
145 |
180 |
180 |
180 |
|||||
177 |
雨刮连动杆 |
根 |
240 |
305 |
305 |
560 |
|||||
178 |
雨刮喷水电机 |
台 |
135 |
135 |
135 |
165 |
|||||
179 |
雨刮喷水桶 |
件 |
76 |
95 |
95 |
146 |
|||||
180 |
雨刮器片 |
片 |
58 |
58 |
58 |
58 |
|||||
181 |
尾箱支撑杆 |
根 |
60 |
60 |
60 |
60 |
|||||
182 |
ABS传感器 |
个 |
100 |
100 |
100 |
140 |
|||||
183 |
室内顶灯 |
只 |
12 |
15 |
15 |
15 |
|||||
184 |
4.空调 |
干燥瓶 |
个 |
105 |
150 |
150 |
150 |
||||
185 |
鼓风机电机 |
台 |
165 |
220 |
220 |
310 |
|||||
186 |
空调泵 |
台 |
560 |
700 |
700 |
700 |
|||||
187 |
空调管道清洗剂 |
罐 |
28 |
35 |
35 |
35 |
|||||
188 |
空调滤芯 |
个 |
50 |
60 |
60 |
90 |
|||||
189 |
空调皮带 |
条 |
60 |
75 |
75 |
120 |
|||||
190 |
空调皮带调整轮 |
粒 |
165 |
204 |
204 |
310 |
|||||
191 |
空调散热电子扇 |
台 |
320 |
430 |
360 |
560 |
|||||
192 |
冷凝器 |
台 |
360 |
360 |
360 |
680 |
|||||
193 |
膨胀阀 |
个 |
120 |
150 |
150 |
150 |
|||||
194 |
温控开关 |
个 |
140 |
204 |
175 |
230 |
|||||
195 |
蒸发箱总成 |
只 |
260 |
290 |
290 |
540 |
|||||
196 |
氨 |
瓶 |
28 |
35 |
35 |
35 |
|||||
197 |
氨油 |
瓶 |
16 |
20 |
20 |
20 |
|||||
198 |
暖风水管 |
根 |
25 |
30 |
30 |
30 |
|||||
199 |
5.车身 |
行李箱锁块 |
只 |
65 |
80 |
80 |
80 |
||||
200 |
后保险杆 |
件 |
300 |
487 |
300 |
580 |
|||||
201 |
后背箱盖支撑 |
付 |
145 |
180 |
/ |
220 |
|||||
202 |
后车门内拉手 |
支 |
30 |
40 |
40 |
85 |
|||||
203 |
后车门外拉手 |
支 |
55 |
66 |
66 |
||||||
204 |
后箱门框密封条 |
条 |
145 |
252 |
230 |
230 |
|||||
205 |
后箱门锁机 |
件 |
145 |
180 |
180 |
280 |
|||||
206 |
后箱门外开手 |
件 |
70 |
130 |
85 |
160 |
|||||
207 |
后左(右)车门框密封条 |
条 |
95 |
180 |
180 |
180 |
|||||
208 |
后左右车门锁机 |
件 |
175 |
220 |
240 |
360 |
|||||
209 |
前保险杆 |
件 |
320 |
584 |
320 |
680 |
|||||
210 |
前挡玻璃 |
块 |
480 |
580 |
680 |
1195 |
|||||
211 |
前左右车门框密封条 |
条 |
95 |
180 |
180 |
180 |
|||||
212 |
前左右车门内拉手 |
支 |
30 |
40 |
40 |
85 |
|||||
213 |
引擎盖拉线 |
条 |
65 |
85 |
85 |
||||||
214 |
引擎盖锁机 |
件 |
145 |
180 |
180 |
180 |
|||||
215 |
中门密封条 |
条 |
145 |
180 |
|||||||
216 |
6.其他 |
GPS定位终端 |
台 |
||||||||
217 |
行车记录仪 |
台 |
|||||||||
218 |
故障检测仪 |
台 |
|||||||||
注:如车辆维保服务项目不在《各车型常用配件基准价》内,则汽车零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10%-15%进行结算。 |
|||||||||||
2、车辆轮胎最高限价表 |
|||||||||||
车型 |
轮胎品牌 |
轮胎型号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
五十铃皮卡 |
朝阳、正新 |
215/75R15 |
按品牌进价+15% |
||||||||
江铃全顺 |
朝阳、正新 |
235/75R15 |
|||||||||
尼桑帕拉丁 |
朝阳、正新 |
245/70R16 |
|||||||||
帕萨特 |
朝阳、正新 |
215/55R16 |
|||||||||
车辆维修工时费指导价(车型通用)
类别 |
序号 |
维修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工时不含税价(元) |
增值税率(%) |
工时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一、发动机部分 |
1 |
发动机大修 |
辆 |
1 |
800 |
3% |
||
2 |
四轮保养 |
辆 |
1 |
80 |
3% |
|||
3 |
发动机三清 |
台 |
1 |
30 |
3% |
|||
4 |
清洗喷油嘴 |
缸 |
1 |
30 |
3% |
|||
5 |
调整气门 |
辆 |
1 |
0 |
3% |
|||
6 |
更换火花塞 |
只 |
1 |
0 |
3% |
|||
7 |
更换引擎支架胶垫 |
只 |
1 |
50 |
3% |
|||
8 |
更换水箱 |
件 |
80 |
3% |
||||
9 |
更换水泵 |
只 |
1 |
60 |
3% |
|||
10 |
更换时规皮带 |
条 |
1 |
150 |
3% |
|||
11 |
更换时规张紧轮(过轮) |
只 |
1 |
60 |
3% |
|||
12 |
更换气门室盖垫 |
张 |
1 |
50 |
3% |
|||
13 |
更换油底壳垫 |
张 |
1 |
70 |
3% |
|||
14 |
清洗节气门 |
只 |
1 |
40 |
3% |
|||
15 |
更换皮带 |
条 |
1 |
40 |
3% |
|||
16 |
更换曲轴位置传感器 |
只 |
1 |
40 |
3% |
|||
17 |
更换氧传感器 |
只 |
1 |
30 |
3% |
|||
18 |
更换水温传感器 |
只 |
1 |
25 |
3% |
|||
19 |
更换节温器 |
只 |
1 |
25 |
3% |
|||
20 |
更换机油感应器 |
只 |
1 |
25 |
3% |
|||
21 |
更换汽缸床 |
张 |
1 |
200 |
3% |
|||
22 |
更换曲轴前油封 |
只 |
1 |
70 |
3% |
|||
23 |
更换曲轴后油封(前驱) |
只 |
1 |
230 |
3% |
|||
24 |
更换曲轴后油封(后驱) |
只 |
1 |
170 |
3% |
|||
25 |
更换偏心轴油封 |
只 |
1 |
40 |
3% |
|||
26 |
更换汽油泵 |
只 |
1 |
25 |
3% |
|||
27 |
更换机油泵 |
只 |
1 |
100 |
3% |
|||
28 |
更换风扇偶合器 |
只 |
1 |
40 |
3% |
|||
29 |
更换发动机ECU电脑板 |
件 |
1 |
100 |
3% |
|||
30 |
膛缸 |
台 |
1 |
247 |
3% |
|||
31 |
磨曲轴 |
根 |
1 |
15 |
3% |
|||
32 |
磨汽缸床 |
个 |
1 |
240 |
3% |
|||
二、底盘部分 |
33 |
更换离合器压盘(片) |
只 |
1 |
230 |
3% |
||
34 |
检修(更换/拆装)离合器总泵 |
只 |
1 |
70 |
3% |
|||
35 |
更换离合器拨叉(轴承) |
只 |
1 |
159 |
3% |
|||
36 |
更换离合器软管 |
根 |
1 |
25 |
3% |
|||
37 |
更换飞轮 |
只 |
1 |
150 |
3% |
|||
38 |
更换前轮轴承(油封)或后轮轴承(油封) |
只 |
1 |
40 |
3% |
|||
39 |
更换刹车片 |
付 |
1 |
50 |
3% |
|||
40 |
光刹车盘 |
只 |
1 |
50 |
3% |
|||
41 |
更换减震器或弹片 |
根 |
1 |
40 |
3% |
|||
42 |
更换转向上、下球头 |
只 |
1 |
40 |
3% |
|||
43 |
更换减震器顶座 |
只 |
1 |
40 |
3% |
|||
44 |
更换制动软管 |
根 |
1 |
20 |
3% |
|||
45 |
更换横拉杆球头 |
只 |
1 |
30 |
3% |
|||
46 |
更换方向机 |
根 |
1 |
90 |
3% |
|||
47 |
更换方向机连轴器 |
只 |
1 |
50 |
3% |
|||
48 |
更换钢板总成 |
付 |
1 |
50 |
3% |
|||
49 |
更换钢板胶套 |
只 |
1 |
15 |
3% |
|||
50 |
更换减震器胶套 |
只 |
1 |
15 |
3% |
|||
51 |
更换主邦太 |
只 |
1 |
25 |
3% |
|||
52 |
更换付邦太 |
只 |
1 |
25 |
3% |
|||
53 |
调整前束 |
辆 |
1 |
15 |
3% |
|||
54 |
调整制动 |
辆 |
1 |
15 |
3% |
|||
55 |
更换悬挂臂总成 |
个 |
1 |
50 |
3% |
|||
56 |
更换悬挂臂套 |
个 |
1 |
50 |
3% |
|||
57 |
更换斜拉杆衬套 |
个 |
1 |
25 |
3% |
|||
58 |
更换元宝梁衬套 |
个 |
1 |
25 |
3% |
|||
59 |
更换平衡杆衬套 |
个 |
1 |
8 |
3% |
|||
60 |
更换助力泵总成 |
件 |
1 |
100 |
3% |
|||
61 |
更换方向机总成 |
件 |
1 |
100 |
3% |
|||
62 |
检修、更换制动总成 |
只 |
1 |
50 |
3% |
|||
63 |
更换车速传感器 |
只 |
1 |
30 |
3% |
|||
64 |
更换内球笼 |
只 |
1 |
30 |
3% |
|||
65 |
更换外球笼 |
只 |
1 |
30 |
3% |
|||
66 |
更换球笼防尘套 |
只 |
1 |
30 |
3% |
|||
67 |
更换方向机防尘套 |
只 |
1 |
50 |
3% |
|||
68 |
检修自动变速器(大修) |
台 |
1 |
500 |
3% |
|||
69 |
更换变速器前油封 |
只 |
1 |
230 |
3% |
|||
70 |
更换变速器后油封 |
只 |
1 |
40 |
3% |
|||
71 |
更换变速器操纵机构衬套 |
付 |
1 |
30 |
3% |
|||
72 |
更换变速器操纵软轴 |
根 |
1 |
30 |
3% |
|||
73 |
更换变速器油底壳(垫) |
只 |
1 |
50 |
3% |
|||
74 |
更换里程表软轴 |
根 |
1 |
50 |
3% |
|||
75 |
更换变速器油 |
台 |
1 |
60 |
3% |
|||
76 |
更换变速器支架垫 |
只 |
1 |
30 |
3% |
|||
77 |
更换半轴油封 |
只 |
1 |
50 |
3% |
|||
78 |
更换角齿油封 |
只 |
1 |
15 |
3% |
|||
79 |
更换传动轴中吊桥 |
件 |
1 |
30 |
3% |
|||
80 |
更换传动轴万向节 |
只 |
1 |
50 |
3% |
|||
81 |
更换ABS泵 |
件 |
1 |
100 |
3% |
|||
三、车身部分 |
82 |
更换车门内(外)拉把(前、中、后) |
只 |
1 |
40 |
3% |
||
83 |
更换车门升降机(前、中、后) |
只 |
1 |
50 |
3% |
|||
84 |
更换车门锁(前、中、后) |
只 |
1 |
40 |
3% |
|||
85 |
检修车门锁 |
只 |
1 |
50 |
3% |
|||
86 |
更换引擎盖锁(拉线) |
把 |
1 |
20 |
3% |
|||
87 |
更换保险杠(前、后) |
根 |
1 |
50 |
3% |
|||
88 |
更换车门(框)密封条(前、中、后) |
条 |
1 |
15 |
3% |
|||
89 |
更换倒车镜 |
只 |
1 |
40 |
3% |
|||
90 |
更换灯泡(大灯、尾灯、雾灯、牌照灯等) |
只 |
1 |
8 |
3% |
|||
91 |
更换电喇叭 |
只 |
1 |
15 |
3% |
|||
92 |
更换雨刮器电机 |
只 |
1 |
40 |
3% |
|||
93 |
前后保险杆烤漆 |
面 |
1 |
240 |
3% |
|||
94 |
车门烤漆 |
面 |
1 |
240 |
3% |
|||
95 |
车顶烤漆 |
面 |
1 |
180 |
3% |
|||
96 |
前叶子板烤漆 |
面 |
1 |
180 |
3% |
|||
97 |
机盖烤漆 |
面 |
1 |
180 |
3% |
|||
98 |
后行李箱盖烤漆 |
面 |
1 |
180 |
3% |
|||
四、电工部分 |
99 |
更换马达 |
只 |
1 |
50 |
3% |
||
100 |
更换发电机 |
只 |
1 |
40 |
3% |
|||
101 |
更换电瓶 |
只 |
1 |
15 |
3% |
|||
102 |
更换灯光组合开关 |
件 |
60 |
3% |
||||
103 |
检修电动升降机 |
只 |
50 |
3% |
||||
104 |
更换鼓风机电机 |
件 |
60 |
3% |
||||
五、空调部分 |
105 |
检修空调(更换空调管)及加氨 |
台 |
1 |
40 |
3% |
||
106 |
检修空调(更换冷凝器)及加氨 |
台 |
1 |
100 |
3% |
|||
107 |
更换空调压缩机及加氨 |
台 |
1 |
100 |
3% |
|||
108 |
更换空调膨胀阀及加氨 |
台 |
1 |
80 |
3% |
|||
109 |
更换空调蒸发箱及加氨 |
台 |
1 |
150 |
3% |
|||
110 |
更换传动皮带 |
条 |
1 |
15 |
3% |
|||
六、其他 |
111 |
四轮定位 |
辆 |
1 |
120 |
3% |
||
112 |
车轮动平衡 |
条 |
1 |
0 |
3% |
|||
113 |
ABS防抱死检测 |
项 |
1 |
0 |
3% |
|||
114 |
安全气囊检测 |
项 |
1 |
0 |
3% |
|||
115 |
安装安全气囊 |
套 |
1 |
50 |
3% |
|||
116 |
发动机电脑检测 |
项 |
1 |
0 |
3% |
|||
117 |
燃油系统免拆清洗 |
套 |
1 |
30 |
3% |
|||
118 |
自动变速箱免拆清洗 |
套 |
1 |
30 |
3% |
|||
119 |
空调系统免拆清洗 |
套 |
1 |
30 |
3% |
|||
120 |
动力转向系统免拆清洗 |
套 |
1 |
30 |
3% |
|||
121 |
安装及检修行车记录仪 |
台 |
1 |
50 |
3% |
|||
122 |
安装及检修导航定位终端 |
台 |
1 |
100 |
3% |
|||
123 |
车辆保洁 |
辆 |
1 |
0 |
3% |
|||
124 |
车辆施救 |
辆 |
1 |
0 |
3% |
|||
125 |
代办年检 |
辆 |
1 |
0 |
3% |
|||
合计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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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