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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通信用房及IDC机房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25-D-F-A374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通信用房及IDC机房施工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通信用房及IDC机房机改装修施工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1通信用房(不含IDC机房)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北京电信通信用房(不含IDC机房)机改装修的机电(油机、冷机、普通空调)安装施工、装修(土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施工、通信网络综合布线施工、消防(消防电气、气体灭火、水喷淋)施工、安防(弱电、智能化)施工、自有园区内道路施工、楼宇外幕墙施工(包含外幕墙、外窗、玻璃的隐患检测排查,修缮更换等相关外墙工程)、机房的结构加固等施工。
标段2IDC机房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北京电信IDC机房机改装修的机电(油机、冷机、普通空调)安装施工、装修(土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施工、通信网络综合布线施工、消防(消防电气、气体灭火、水喷淋)施工、安防(弱电、智能化)施工、机房的结构加固等施工。
1.1.2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1.1.3 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为3,312.73万元,以上采购规模为限价后规模。
1.1.4 实施地域:北京市。
1.1.5 ★工期要求:按具体订单下达的工期要求。
1.1.6★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为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投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设备。
1.1.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8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9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配合、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材料检验、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包规费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1.3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标段投标,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号 |
实施范围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不含税) |
中标人数量 |
| 标段1 |
通信用房(不含IDC机房) |
2,131.20 |
1名 |
| 标段2 |
IDC 机房 |
1,181.53 |
1名 |
| 合计 |
3,312.73 |
/ |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施工费用报价折扣64%,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仅适用于标段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仅适用于标段2】;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仅消防部分、结构加固部分、建筑幕墙部分可实施分包,其他部分均不可分包。
①投标人对消防部分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对消防部分实施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分包单位至少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分包,承诺其分包单位同等适用和满足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审查及管理。
②投标人对结构加固部分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对结构加固部分实施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分包单位至少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分包,承诺其分包单位同等适用和满足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审查及管理。
③投标人对建筑幕墙部分不实施分包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对建筑幕墙部分实施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分包单位至少具备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分包单位得到招标人认可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分包,承诺其分包单位同等适用和满足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审查及管理。【仅适用标段1,标段2不适用此项要求】
注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机房装修或机房配套施工或消防施工或安防施工或机房的结构加固),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至少具备1份机房装修施工业绩。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
3)专职安全员:须至少提供2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均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
4)施工队伍:须同时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对于组织架构要求的施工队伍数量至少2个,每个队伍至少包含施工队长1名,专职安全员1名(即3)中人员)、专业施工人员6名(每名专业施工人员须具备下列至少一种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书,包括高处作业证、高压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证(有限空间作业证要求详见注3)、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6名专业施工人员提供的所有特种作业证书必须涵盖以上6种特种作业证书,允许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每个队伍人员不能复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队伍间人员不能复用;一个队伍中不同人员角色不能复用,如出现一人担任多个角色,该成员不计入评审),不同标段间人员可以复用。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2)-(4)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3:若投标人提供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书为北京市发证,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签发;若投标人提供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书为北京市以外机构发证,需为省级应急管理厅/局授权或当地官网公示的合法培训机构签发。
注4:施工队伍中所有施工人员在正式施工前,投标人必须将人员信息提交给委托建设部门进行备案。
2.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不得存在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6)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近两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1)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2)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3)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5)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月1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保函原件除外)。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以及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
邮 编:10006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7402
联 系 人:王云涛、刘泽伟、曾欢、杨新千、高寒、赵宏月、魏宝强、顿雪杰、陈振、李伟、刘丽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王)、*开通会员可解锁*(刘)
电子邮件:*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