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关于2025年至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公开询比(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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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云南西双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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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关于2025年至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公开询比(标段编号:YNBBFA2*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关于2025年至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公开询比(二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为保障电信生产用车业务高效开展,规范车辆租赁服务管理,开展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关于2025年至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1.2.2预估金额(不含税):20万元,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以框架+订单形式执行)。

1.2.3服务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及询比文件要求。

1.2.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合同金额执行完为止。

1.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6成交人数量及份额:成交人数量1名,份额100%。

1.2.7服务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关于2025年至2027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公开询比

车辆租赁

-

1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合同金额执行完为止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或附件限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车型 基础包车费(130公里以内)(含驾驶员) 基础包车费(130公里以内)(不含驾驶员) 超程增加费(130公里以外) 备注

含税单价限价(元/天) 含税单价限价(元/天) 含税单价限价(元/公里)

1 轿车(燃油-5座) 650.00 450.00 2.70 1.以上包车服务费包含修理费、保险费、油费(充电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救援费、开票税金等。(含驾驶员的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但不包含驾驶员食宿费,如用车单位不安排食宿的,景洪市:驾驶员餐费按50元/天、住宿费按100元/天标准另行收取,勐海、勐腊:驾驶员餐费按80元/天、住宿费按120元/天标准另行收取) 2.包车费服务费=基础包车费×用车天数+超程增加费,超程增加费=(用车日行里程数-130公里/天×实际用车天数)×超程单价。 3.用车时间及里程按车辆出场起计,车辆回场任务结束止。 4.企业单独提供驾驶员服务的,小型车200元/天,中大型车300元/天收取。

2 轿车(新能源-5座) 520.00 350.00 2.20

3 商务车(燃油-7座至9座) 780.00 550.00 3.30

4 越野车(燃油-5座至7座) 800.00 580.00 3.30

5 越野车(新能源-5座至7座) 690.00 480.00 2.60

6 中型客车(考斯特)(燃油-18座至23座) 1500.00 / 8.00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8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车辆出租服务(承租方为非个人)相关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3.4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捧路24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37号

邮 编:

666100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玉老师

联 系 人:

茶发鑫、高翔、赵奇莲、王金惠、张凯、曾琪、王接、李开艳、刘航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账 号:

87*开通会员可解锁*0101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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