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巧娟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关于东坑镇黄屋管理区骏发三路54号路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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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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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巧娟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关于东坑镇黄屋管理区骏发三路54号路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转直接采购公示

卢巧娟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关于东坑镇黄屋管理区骏发三路54号路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卢巧娟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关于东坑镇黄屋管理区骏发三路54号路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卢巧娟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关于东坑镇黄屋管理区骏发三路54号路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人为中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东坑镇黄屋管理区骏发三路54号物业租赁作为片区店使用。租赁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0.75年。租金支付:租赁期内每月以转帐方式支付。

二、直接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创业承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电信粤[2025]535号)总体要求,全市稳妥推进员工创业承包有序退出,在此前提下,要求片区店回归责任制经营。考虑到位于东坑镇黄屋管理区骏发三路54号物业片区店本是按渠道规划“一区一店”布局建立,扎根属地经营多年,已形成对客户的感知,对市场有一定影响力,同时满足了员工属地办公的需求,有持续运营的必要性。同时基于契约精神,考虑相关合同违规风险,为了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经上会决议《片区回归责任制后片区店承接方案》(SZYDJCDB[2025]03286号):以公司名义签订三方合同,“变更”原片区合同主体,由电信方直接承租东坑镇黄屋管理区骏发三路54号物业,作为东坑营服黄屋片区片区店继续运营。故该项目不存在其他合理性选择,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购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卢巧娟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锦旋,*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区分公司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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