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南陵大公馆1幢104、204铺(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06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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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南陵大公馆1幢104、204铺(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大公馆1幢104铺、204铺不动产的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进行为期60天变卖(延时的除外)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553/02 户名: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大公馆1幢104铺与204铺,建筑面积107.93平方米、132.47平方米,总层数18层,估价对象位于1层、2层;规划用途:商铺。目前房屋有租赁,租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起拍价:1889643元,保证金188964元,增价幅度:5000元,评估价分别为:1155067元、834031元,合计1989098元;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规定通知当事人,如有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买受人如需办理委托手续,应在开拍前办理手续。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当天下午五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或看样联系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对拍卖标的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可能增加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4、本院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

5、本拍卖标的房屋面积为开发商实测面积,实际办证房屋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标的物拍卖以本次拍卖面积为准,办证面积大于本次拍卖面积的,不再补差价,办证面积小于本次拍卖面积的,不退还面积差相应差价。

6、本拍卖标的物有租赁合同关系,租赁合同期限内,原租赁合同关系继续保持,拍卖期间,租金暂停支付,待拍卖成交后,未付租金按原合同约定标准交付买受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合同期满后,买受人竞买后承租人需要继续承租的或不继续承租的相关退租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行诉讼解决。

7、本拍卖标的物,承租人租金已预付,买受人租金自承租人预付租金期满之日起开始收取,承租人具体已支付租金的情况,买受人可向法院了解。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从拍卖成交款中退还买受人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申请执行人方自行购买的,税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从已到位执行款中扣除。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相应主体按照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日当天下午四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承租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余款网上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纳后五日内前往本院签署成交确认书,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账号:62326363*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联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税款缴纳凭证交至本院办理退税,逾期不再退还,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 。

5、买受人在本院通知办理过户手续后一个月内持相关文书办理过户登记,逾期一个月内不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办证不能等后果。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监察室)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张法官)

看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刘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南陵大公馆1幢104、204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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