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良庆区良玉大道30号彰泰府D-10号楼1单元八层801号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2
发布于
广西崇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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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良庆区良玉大道30号彰泰府D-10号楼1单元八层801号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桂14刑初12号刑事判决,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次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淘宝网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4,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人民法院),对坐落于南宁市良庆区良玉大道30号彰泰府D-10号楼1单元八层801号不动产进行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良庆区良玉大道30号彰泰府D-10号楼1单元八层801号房产。

二、标的物详情:

1.标的物坐落:南宁市良庆区良玉大道30号彰泰府;

2.所有权人:杜春梅;

3.抵押权人:无;

4.不动产权证号:桂(2022)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71011号;

5.建筑面积:共有宗地面积:76658.41㎡/房屋建筑面积:191.81㎡,公摊面积:公摊面积:32.19㎡。

6.居住权登记:无

7.物业管理费: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共欠费2759.35元(6月后产生的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

拍卖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至次日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将再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拍卖起拍价:为3135845.6元,竞价增价1,000元,保证金600,000元。

三、拍卖方式: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所在地存在限购限制政策的,竞买人资格以当地限购限制政策为准。

五、当事人及其相关权利人通知情况及优先权人参与事宜: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因无法获取有效联系方式未能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特别提示:1.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已将评估报告充分披露,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2.该不动产物业费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欠费2759.35元(6月后产生的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3.本次拍卖含室内高档木质家具,不含室内家电;4.该房屋有案外人暂时居住,实际腾房和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5.不动产购买、登记与过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及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否具备相应的购买资格条件,请竞买人务必自行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因自身不具备购买人资格条件而参加竞买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6.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和交付,本公告附图仅供参考,不动产拍卖面积与过户办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还少补;房屋腾空后按实际现场交付,移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处置后续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拆除费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7.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法律法规取得不动产后,再次办理过户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8.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如暂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由法院向登记机构发出拍卖成交裁定书或以物抵债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待具备过户转移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拍卖成交的财产能否办理过户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9.标的物已知的欠费已明示,其他欠费情况不详,请自行向相关部门详询了解。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以及其他欠费(含历史欠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法院不承担无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如在过户办证中依法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拍卖成交裁定或抵债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已缴费凭据到法院办理退还手续。在上述期限内不能缴清因过户办证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欠费(含历史欠费)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在开拍前一周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均接受咨询,详情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有意看样者请于开拍前一周拨打上述电话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州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支行,账号:45*开通会员可解锁*777999-649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拍品详情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龙州县龙州镇龙锦大道10号

声明:本拍卖公告严禁非本单位授权的机构或部门转载或发布消息,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南宁市良庆区良玉大道30号彰泰府D-10号楼1单元八层801号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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