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人民法院关于云南省景洪市嘎洒镇林栖路3号(嘎洒街道宰勐西路195号)1幢1单元1702室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01
发布于
黑龙江七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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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人民法院关于云南省景洪市嘎洒镇林栖路3号(嘎洒街道宰勐西路195号)1幢1单元1702室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延时顺延)在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位于云南省景洪市嘎洒镇林栖路3号(嘎洒街道宰勐西路195号)1幢1单元1702室房屋依法进行司法拍卖。(本院淘宝网主页https://sf.taobao.com/0453/23 户名:勃利县人民法院。手机淘宝app-搜索司法拍卖-(左上角)阿里资产-(左边中间偏上)按照法院查询-黑龙江-七台河-勃利县)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简介(摘自评估报告)

具体拍卖标的物请见本页面中下方各类型展示的内容,请仔细参考。如有疑问请询问本院工作人员。同时,对所有竞买方告知,建议参拍前提前并仔细了解标的物状况,建议亲自前往看样!并提前查房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实体结构、过户政策、欠费情况等。

拍卖明细:

位于云南省景洪市嘎洒镇林栖路3号(嘎洒街道宰勐西路195号)1幢1单元1702室房屋。所在楼盘名称:怡园。房屋总层数27层,所在楼层17层,建筑面积115.51平方米,( 套内89.74平方米,公摊25.77平方米)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单价6023.00元/平方米。产权人:赵*莲。 水电齐全,有电梯,两梯四户。外墙涂料,入户防盗门,室内地板砖,乳胶漆,铝扣板吊顶。建于2024年。成新率98.33%。层高2.7米。距噶洒机场11公里,距西双版纳火车站11.8公里。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陆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

一拍起拍价:556560.00元,伍拾伍万陆仟伍佰陆拾元整。(降幅20%)

保证金:50000.00元。

增价幅度:5000.00元。

(上述起拍价不含拍卖期间、后续产生的过户、税费和额外产生的其他各种费用,不含本标的物的一切陈欠费用!)需要自行前往核验。如有欠费请核实,请在购买前进行实地看样,并自行了解状况及购房政策、过户政策、自行与当地物业方联系获取更加详细的信息。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符合竞买条件)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以当时现状评估。本次以现状拍卖,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均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前往当地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及其他相关组织、单位、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如有欠费需要自行核实;请仔细自行了解过户、办证的政策。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及时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登记报备。

参与本次拍卖之前,应确保在淘宝网有已注册的可用账户,并按照淘宝系统提示缴纳报名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会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会解冻。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会在拍卖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被依法中止、暂缓、撤回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退费为淘宝系统流程)。此期间,缴纳至法院账户内的一切费用均不予以计算利息。长时间未能过户、交付或办理过户手续的,无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及成交价小于抵押权注销的最低金额导致的无法过户,要求法院予以退费、取消拍卖、悔拍的等情况),均不可向法院方提出期间损失补偿及类似于利息的申请。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五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直接缴纳至勃利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勃利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勃利县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4007130)

2、缴纳本院网拍系统中指定的账户。(款项交齐后,由系统自动转账至法院账户)。

注:以上两种缴纳方式均需要在合适的位置标注出此款项为(2025)黑0921执恢74号案件款。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费用如税费等。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在本院发起拍卖流程前,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核实。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需自行了竞买方式、变更证照、过户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等法律责任等。

注: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联系人:乔法官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勃利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云南省景洪市嘎洒镇林栖路3号(嘎洒街道宰勐西路195号)1幢1单元1702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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