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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花园街76号11幢3-6-2号房产变卖公告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23日10时起的60天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户名: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59.3a5d1319JOlMgN),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花园街76号11幢3-6-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建筑面积:132.81平方米;起拍价:256 000元;保证金:20 000元;增价幅度:2 000元;变卖预缴款:256 000元。
1、此次变卖包含楼顶加盖建筑,未办理产权证,本院以现状变卖,现状交付。变卖成交后,后续存在的无法办理产权凭证的风险及可能发生的相关权利人或职能部门主张要求赔偿占有损失、消除防害等侵权、违法责任,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风险、责任。
2、此次变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及物品。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3、此次变卖标的目前自住中,法院负责腾退,腾退需要时间。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谨慎竞买。
二、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四川乐山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对该标的进行咨询、看样、竞拍、指导及变卖成交后续服务工作等。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期满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四川乐山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组织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上述标的权证过户(含二次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等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买受人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并在成交确认裁定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由税务机关和权证转移办理机关开具的纳税费凭证和收据及领取垫付税费申请书,本院从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税费票据及申请的,买受人则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垫付的税费,主张不成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按本院通知要求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水、电、气、物业、排污、垃圾清理等欠费,及水、电、气等需分户、过户的费用以及其它费用的承担及缴纳,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详情,变卖成交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分户、过户等手续。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案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政策、车辆转入转出、需要特殊资质的相关规定等),竞买人应当自行在参与竞买前事先到相关部门咨询自己是否具备竞买资格,谨慎竞买。拍卖成交后,若因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和《变卖须知》。本次变卖标的物变卖信息如有更新,以淘宝网最终发布的消息为准。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自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金顶支行
账 号:6228400527462538769
并在接到法院通知(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金顶北路301号)签署《成交确认书》,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或看样预约:四川乐山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乐拍中心”进行电话预约(标的物详情、变卖技术咨询、预约办理委托书手续、变卖成交确认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息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此号码仅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咨询,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公告上的咨询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花园街76号11幢3-6-2号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