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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变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变卖)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8日 10时至2026年3月9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408号麓谷林语小区I区综合体3栋11029号房屋,权证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建筑面积:73.2平方米,分摊面积:25.11平方米,房屋用途:办公,占用情况:有占用,承租情况:有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
特别说明:该房屋现出租给“视野联行眼镜”作经营使用,租赁情况不详。
详情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变卖价:¥ 389,184元,增价幅度:¥2,000元,保证金: ¥20,000元(保证金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389,184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
2、联系方式:湖南长房拍资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钟女士)。
3、本次变卖不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实地了解、查看。
五、本次变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变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变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等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须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由买受人凭相关凭证从本标的变卖成交款中优先领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营业部
账 号:43*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变卖余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湖南长房拍资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钟女士)
执行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龙法官)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408号麓谷林语小区I区综合体3栋11029号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