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宝马新AQ1T09(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22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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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关于宝马新AQ1T09(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 卖 公 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停放在新市区法院安宁渠人民法庭院内牌照为新AQ1T09号宝马小型汽车一辆,厂牌型号:BMW7201QX;车辆识别代码:LBV81AF0XNS379076;发动机型号:B48B20D,车身颜色:白色。评估报告内写明车辆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41162公里;注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详见:“新天泽评报字(2025)第009号估价报告”。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209920元,保证金:4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联合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

1、该车辆现停放在新市区法院安宁渠人民法庭院内,需现场看样的竞买人提前与拍辅机构预约看样时间。

2、该车辆成交后审验及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车辆的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如丢失,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补办,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最终以车辆实际交割时现状为准,本院及拍辅机构对车辆外观、质量构等不作担保,不承诺任何违章(罚款/扣分等)处理保障以及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本次拍卖车辆不包含车牌,须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查询车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过户事宜,如有违章罚款、扣分、其他欠费及滞纳金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处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扣分、拖车费、停车费等)一切以实际交割时为准。

6、有意向的竞买者需自行到车辆管理部门了解乌鲁木齐市车辆登记落户政策,如因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评估报告内写明新AQ1T09号宝马小型汽车一辆,检测结果检测概要为结构件异常2处;加强件异常2处;泡水异常2处;覆盖件异常3处;详情关注评估报告PDF扫描件。

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地址: 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街675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许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号。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新AQ1T09

版本: 1 修改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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