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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南县南洲镇宝林巷105室、114室商业用房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淘宝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7/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县南洲镇宝林巷105室、114室[产权证号:湘(2025)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381号]商业用房,105室建筑面积:25.2平方米;114室建筑面积:16.63平方米,总专有建筑面积41.83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1层,共有方式: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限制状态:查封。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12726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暂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安排看样。
咨询联系方式:湖南同力拍辅拍卖有限公司,曹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该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月2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账号:62326*开通会员可解锁*84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湖南同力拍辅拍卖有限公司,曹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南县南洲镇宝林巷105室、114室商业用房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