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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www.taobao.gov.cn)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双鸭山市集贤县兴山现代城1号楼2单元602室,建筑面积127.27㎡,评估价254540元,保留价178178元,保证金20000元,增加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兴山现代城物业门口集合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更名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给予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均由相应主体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双鸭山市分行营业室,账号:62284*开通会员可解锁*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马法官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路3号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www.taobao.gov.cn”上查询。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集贤县兴山现代城1号楼2单元602室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