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179号天一华府4幢11-4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重庆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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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179号天一华府4幢11-4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卖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7,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179号天一华府4幢11-4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本次变卖范围包括房屋及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及设施、室内部分家具家电(家具家电清单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不含相关债权债务。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所在小区为“天一华府”,产权证号:201房地证2010字第19111号,房屋建筑面积178.8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47.47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证载标的物所在楼层为11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室内布局4室2厅1厨2卫(错层),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权利限制有抵押、查封;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朝向为东,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自住中。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174.52万元,变卖起拍价:97.7312万元,保证金:9.7731万元,增价幅度:0.5万(以及其整倍数)。

二、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确认看样时间。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邹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400-028-1226。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延时出价: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为增价拍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起拍价),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变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变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六、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变卖,仅需按照网络变卖公告要求支付变卖预缴款(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经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向标的物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已知物业欠费187元,其中包含公摊欠费和物业欠费(物业收费标准:1元/平方米/月,公摊费10元/月)上述欠费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收费依据,详情请各竞买人务必在开拍前自行向物业公司核实(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本次勘查未能查询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自住中

4、本次变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变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6、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7、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变卖。

12、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八一路支行账号:0801 0104 0011 3622 53081)。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3、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邹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400-028-1226

法院经办人员电话:姚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拍卖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

附:1、《评估报告》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179号天一华府4幢11-4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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