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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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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 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安屯东街795号小城镇新村住宅小区(二期)4栋6室、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安屯东街795号小城镇新村住宅小区(二期)4栋地下室6房产;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255.1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3.71平方米,合计298.87平方米;砖混结构,市场化商品房,建成于2011年,权证号:乌房权证头屯河区字第2013411104号、乌房权证头屯河区字第2013411103号。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798243.1元,
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据调查获知,该房屋暂无人居住,欠物业费共计20000多元,欠2016-2026年度暖气费65000多元,因欠暖气费较多,热力公司已停止供暖,房屋无法正常居住,且未安装天然气,无法正常使用,需缴纳费用后开通正常使用(根据物业处得知安装天然气需大约9000多元),具体欠费金额以房屋交付时票据为准;该标的物或存在较大金额税费,请买受人仔细斟酌,谨慎购买,此次拍卖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配套设施、不可拆卸的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务债券、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可向本院、司法拍辅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房屋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交房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自行向原房主追偿。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錾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安屯东街795号小城镇新村住宅小区(二期)4栋6室及4栋地下室6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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