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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991/01,户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5)新71执708号,位于新疆五家渠青经开南区上海路4150号新疆020生态智慧城3号楼2单元1402室,产权证号:五房城 预字第20164164号,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性质:商品房,房屋用途:住宅,南北朝向,楼栋总层数为30层,标的物位于第14层,建筑面积约:127.07平方米,3室2厅2卫,有欠费,*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物业欠费:19899.17元,物业公司、热力公司等均未出具书面材料,具体金额以实际收取为准,标的以现状拍卖。
起拍价包含公共配套设施,拍卖价中不包含室内装修及室内可移动设施设备,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网询价格:282984.88元起拍价:263458.93元;
保证金:30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拍卖辅助机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止,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含室内二次装修及室内可移动物品,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对买受人资格的要求;3、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4、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过户时应补缴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等。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5、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拍卖尾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账号:62326383*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医路支行;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九、该标的物属于法院查封扣押财产且有银行抵押权,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要等待银行解押及法院解封并变更房产登记信息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过户时应补缴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等。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移交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女士(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汇丰写字楼20层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www.sf.taobao.com)”、法院执行网上查询。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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