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
本院定于2026年9月27日10:00至2026年9月28日10:00分(延时的除外)在桂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11,户名:桂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竞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及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LM04-3-1-6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无证构建物、电器、床铺、机器设备等动产一批。
起拍价:200000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一)拍卖标的物介绍:LM04-3-1-6地块一宗【产权证号:桂(2021)桂平市不动产权第0006767号】、地上建筑物(2#车间)【产权证号:桂(2023)桂平市不动产权第0005725号】、地上建筑物(1#车间)【产权证号:桂(2025)桂平市不动产权第0000833号】、地上建筑物(宿舍楼1)【产权证号:桂(2023)桂平市不动产权第0005724号】、地上构建物(门卫室(无产权证))、地上构建物(配电房(无产权证))以及上述房产内部机械设备一批(详见评估机械设备拍卖明细表);宗地总面积:33745.28㎡,总建筑物(包括地面硬化、砖墙钢结构等)面积为23521.49㎡,地面硬化、地磅、绿化的总面积为10136.17㎡,围墙的长度为534.10米;其中1#、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均为10125.00㎡,宿舍楼1建筑面积为3090.38㎡,门卫室建筑面积为47.88㎡,配电房建筑面积为133.23㎡;标的物整体拍卖;
(二)瑕疵情况:1、据现场调查,该标的厂房、宿舍均已闲置无人使用,厨房不锈钢设备、家电存放于厂房及宿舍楼中。变压配电设备、不锈钢设备、家电共计59项(详见机械设备拍卖明细表);因受自然灾害影响,建筑物一楼以及位于一楼的机器设备、配电房,消防设施等有被洪水淹过的痕迹,无法确定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按现状进行拍卖。
2、标的物宗地与左边相邻的厂房宗地之间无明显围墙间隔,无明显区分,道路处于共同使用状态,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如需重新分隔隔墙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依据桂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丰鼎木业有限公司核实情况的复函,LM04-3-1-6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进入园区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园区产业布局,且须符合园区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入园准入条件。此外,限制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生产工艺装备、产品的项目入驻,禁止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或生产淘汰类落后产品的项目入驻。入园项目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指标需达到《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文件要求的控制标准。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入园条件,竞买前向桂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其他说明:桂平市龙门工业区LM04-3-1-6地块拍卖竞得者须与桂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用地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对固定投资、产值、税收等内容进行约定。
5、依据LM04-3-1-6地块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桂土出[桂平001]2020038】: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综合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其中:建筑总面积≤50617.92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1.5不低于0.8;建筑限高24米以下,且要符合机场航线空间管制要求;建筑密度不高于60%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其他土地利用要求:1.仅限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20)建设使用;应依法办理改变项目建设具体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规定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6、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编号:桂土出[桂平001]2020038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经双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7、拍卖标的物无园区管理费(不收取),如有水、电、燃气等欠费情况,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
8、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详细变更登记手续请自行前往桂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送到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小组312室审查,电话0775-3380653。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标的物详情及看样请咨询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浙江立拍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梅龙湖路56所号2101室,联系电话:1567856 7170、*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的接受。
2、限购、过户情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
3、税费负担情况: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物有权属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张贴(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案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6)桂0881执2036号-广西丰鼎木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932321600036065,注明(2026)桂0881执2036号保证金或尾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需要申请拍卖贷款的意向竞买人,需在开拍前联系网拍小组登记,拍卖成交后再次联系网拍小组告知贷款事宜(贷款时限须在竞价结束后规定的十日内买受人自行办完,将成交余款全部汇入本院指定账户),否则银行发放贷款的时间超过拍卖成交款约定的缴纳期限,法院将取消本次拍卖、没收拍卖保证金并对该竞买人进行处罚。
十一、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三、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日内,主动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并把已垫付的税费发票交回到桂平市人民法院,逾期未交回已垫付税费发票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次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更改公告)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黄女士(浙江立拍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咨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网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桂平市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九月十日
广西桂平市龙门工业区LM04-3-1-6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无证构建物、电器、床铺、机器设备等动产一批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