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B3#楼5-07室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06
发布于
重庆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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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B3#楼5-07室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B3#楼5-07室不动产

不动产的司法变卖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122日10时至2026323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和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B3#楼5-07室不动产

评估价:50.65万元(大写:伍拾万零陆仟伍佰元整

变卖价:32.42万元,变卖预交款:32.42万元,增价幅度:0.32万元。

一、变卖对象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案件摘要

标的物: 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B3#楼5-07室成套住宅用途房地产。

2.变卖对象财产范围

变卖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装饰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3.变卖对象基本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查勘,变卖对象为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B3#楼5-07室成套住宅用途房地产,权利人为裴**、刘**,权证号为皖(2017)和县不动产权第0000521号,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不动产单元号为34*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011F00030039,房屋建筑面积为83.41㎡,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所在层与总楼层为5/18层,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成年代为2015年。

于价值时点,变卖对象空置中,楼幢单元为两梯四户(有电梯),室内整体装修等级为普装,维护状况较好。

权属登记摘录表

权利人

裴**、刘**

权属证号

皖(2017)和县不动产权第0000521号

坐落

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B3#楼5-07室

不动产单元号

34*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011F00030039

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为83.41㎡,土地面积为39449.49㎡

设计用途

成套住宅

所在层与总层数

5/18

房屋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建成年代

2015

使用起止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变卖对象已抵押、已查封、无预告信息、异议信息、地役信息、锁定情况、居住情况。

抵押信息

他项权证号

他项权利人

是否最高额抵押

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登记日期

皖(2017)和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211号

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阳支行

一般抵押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查封信息

限制种类

限制人

案号

设定日期

结束日期

申请人

查封机构

查封

裴**、刘**

(2022)皖0523执513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陶**

和县人民法院

轮候查封

裴**、刘**

(2022)皖0523民初4068-2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含山县鼎金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轮候查封

裴**、刘**

(2024)皖0523执349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夏**

含山县人民法院

轮候查封

裴**、刘**

(2022)皖0181执2954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巢湖康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巢湖市人民法院

轮候查封

裴**、刘**

(2025)皖0523执1470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阳支行

和县人民法院

4.土地基本状况

名 称

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B3#楼5-07室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为39449.49㎡

四 至

东近龙潭北路、西至和州中路、南至通江路、北近海峰路

用 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性质

出让

使用起止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形 状

不规则

地形地势

地势较平坦

开发程度

经现场勘查宗地已开发完成,已达“六通”

位置示意图

5. 建筑物基本状况

朝 向

南北通透

建筑面积

83.41㎡

用 途

成套住宅

层数/总层数

5/18F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层 高

室内净高为2.7m

设施设备

水电、通讯、消防、电梯等系统和设备配置齐全。

装饰装修

外墙真石漆,单元防盗门,钢制入户门、铝合金窗、不锈钢防盗窗;于价值时点变卖对象与隔壁房屋曾打通合并使用,现后砌砖墙进行分隔,

户型为二室两厅一厨二卫一储藏室,客厅及餐厅室内地面地砖,墙面面砖,顶部石膏板吊顶,房间地面均铺木地板,墙面墙纸,顶部石膏吊顶,阳台地面地砖,墙面面砖、铝合金窗,顶部集成吊顶,厨房、卫生间室内地面均为地砖,墙面面砖,顶部集成吊顶(厨房石膏板吊顶),设备齐全(油烟机、橱柜、洗漱台、马桶等);变卖对象整体装修等级为普通装修。

空间布局

变卖对象为平层,空间布局较合理

建成年代

2015年

使用及维护状况

目前为空置中,维护状况较好;经实地查勘变卖对象结构构件、设备较齐全,管道较畅通,现状较好,属于完好房。

楼栋位置

位于小区西侧,临和州中路,楼幢位置一般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323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如变卖成交,则时间截止变卖成交之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或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变卖标的曾与隔壁不动产打通使用,后砌砖墙进行分割,变卖成交后本院将按照现状交付,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现状;

2.变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3.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自具备过户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本院提交书面退费申请的,本院将不予保留买受人垫付的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买拍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尚无人申请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辅机构:*开通会员可解锁*(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工作人员咨询。

说明: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和县历阳镇佳源中央城B3#楼5-07室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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