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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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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3,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99号在水一方5幢2-5-1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权证号为:渝(2016)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125628号;建筑面积为81.05平方米,套内面积70.17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建筑结构:混合结构;登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该标的物所在小区名称为“在水一方”,详细查看附件《评估报告》。该标的物目前使用状况为被执行人居住。
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50.25万元,变卖起拍价:28.14万元,保证金:2.8万元,增价幅度:2800元(及其整倍数)。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及时与辅助拍卖机构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彭,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特别提醒:
1、据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物管公司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到*开通会员可解锁*共欠物业费655.2元(此金额未经司法确认,欠费仅供参考),物业收费标准为0.8元/㎡/月,物业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水、电、气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所欠费用计算至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止并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范围包括房屋(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固定设施设备)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地产共用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权益,不包括室内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室内装修包括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为木门,窗为铝合金玻璃窗;客厅及卧室:地面部分铺地砖,部分铺木地板;内墙贴墙纸;天棚部分吊顶,部分刷漆;卫生间及厨房:地面铺地砖,内墙贴墙砖,天棚吊顶;室内另有附着于墙体的橱柜、抽油烟机、燃气灶、洗菜池、热水器、储物柜、衣柜、浴室柜、浴室隔断、花洒、蹲便器带水箱等。
3、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023-0618、*开通会员可解锁*彭或关注“重庆中博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保留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竞价方式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已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2、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如有人居住,请给予法院一定的交付时间。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变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所欠费用计算至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止并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物管、水、电、气费用,所欠费用计算至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止并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所欠费用计算至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止并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确认。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649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4、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彭老师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吴法官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评估报告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99号在水一方5幢2-5-1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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