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丹阳村8幢3单元502室住宅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丹阳村8幢3单元502室的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18.76M2,附房建筑面积为23.62M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42M2,[权证号码: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15679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附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房屋室内外现状不可拆卸或拆除后明显损害使用价值的装饰装修以及与该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供水、供电、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未腾空,拍卖成交后6个月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一)区位状况
拍卖对象坐落于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丹阳村8幢3单元502室,位于丹阳村小区内,该小区位于丹溪大道以北,横山路以西,铁南路以南,尚嘉街以东。周边有23路、302路、303路、305路等多路公交车停靠站,交通条件较便利。附近有排岭新村,嘉怡花苑、金圆上都、阳光华庭等众多住宅区,居住环境一般。周边有嘉泰新时代广场,世贸广场,兰溪汽车西站,丹阳幼儿园,浙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网点,超市、饭店、药房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完备。
(二)权益状况
拍卖对象坐落于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丹阳村8幢3单元502室,为童申龙的住宅房地产,根据拍卖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等相关资料载明的信息,其相关权益状况如下:
不动产登记状况:
产权证号 |
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15679号 |
||||||
权利人 |
童申龙 |
||||||
坐落 |
兰江街道丹阳村8幢3单元502室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性质 |
所在层 |
总层数 |
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土地使用权面积(M2) |
建筑结构 |
出让/商品房 |
5 |
6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118.76 |
21.42 |
混合结构 |
|
出让/商品房 |
架空 |
6 |
/附房 |
23.62 |
/ |
混合结构 |
|
登记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
||||
2、他项权利情况:根据《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载明,拍卖对象设有他项权利,抵押证明号: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958号等,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3、查封情况:根据《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载明,拍卖对象被兰溪市人民法院查封。
4、物业费情况:拍卖对象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无专业的物业管理。(仅供参考。)
5、目前使用情况: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为空置状态,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三)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1)拍卖对象土地坐落: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丹阳村8幢3单元502室。
(2)土地使用权面积:21.42M2。
(3)宗地四至:所在楼幢东至区间道路,南至小区绿化、道路及车位,西至区间道路,北至区间道路。
(4)宗地形状、地势:形状规则,地势平坦。
(5)临路状况:位于小区内,临路状况一般。
(6)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条件无不利影响,满足建设要求。
(7)土壤、地基:没有迹象表明土壤受过污染。地基坚实,承载力适于建筑。
(8)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该宗地基础设施达到“六通一平”(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气、通路、通讯及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
(1)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为118.76M2,附房建筑面积为23.62M2。
(2)竣工年份:1999。
(3)建筑层次:总层数为6层,所在第5层及架空层。
(4)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5)建筑用途:成套住宅、附房。
(6)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基本齐全,总体维护良好。
(7)层高:正常层高,适合居住使用。
(8)空间布局:空间布局合理。
(9)装饰装修:拍卖对象所在楼房外墙喷砂,铝合金窗等。拍卖对象所在单元1层2户,由步梯至拍卖对象楼层。拍卖对象由防盗门入户,入口处设有鞋柜,户型设计为3室2厅1厨1卫带阳台。客厅采用花岗岩地面,乳胶漆墙面等。阳台由铝合金窗围护,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瓷砖,设有铝合金门、水槽等。餐厅采用花岗岩地面,乳胶漆墙面,设有装饰柜等。厨房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瓷砖,塑料扣板吊顶,设有简单橱柜等。卧室1采用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胶合板门等。卧室2采用木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设有衣柜等。卧室3采用木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设有衣柜、胶合板门等。卫生间采用地砖地面,墙面贴瓷砖,塑料扣板吊顶,有卫洁设施等。
拍卖对象带附房,附房设有卷帘门及单包钢管防盗门,可由单包钢管防盗门通往楼梯间,附房房门紧锁,拍卖人员无法进入室内查勘。
房屋装饰装修等描述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10)建筑物朝向、部位:南北朝向,中间套。
(11)建筑功能:符合居住建筑物所需要的基本功能。
(12)维护保养情况及完损程度:建筑物建筑年份为1999年,建筑物结构构件基本完好,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生效判决文书:(2025)浙0781民初2118号
评估价:66万元,起拍价:47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0.2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易拍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周一到周五8:30-5.30),*开通会员可解锁*(24小时)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存在优先购买权,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6963604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陈羿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王彩良*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李响*开通会员可解锁*;王巍慧:*开通会员可解锁*;
4、浙商银行联系。联系人:童健*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倪君琳*开通会员可解锁*(个人);
5、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方志珣*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业房地产类);王跃飞*开通会员可解锁*(个人房地产类)。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承办法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监察室):*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丹阳村8幢3单元502室的住宅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