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柳州市飞鹅路123号银兴商业城富荣城第三层商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广西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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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柳州市飞鹅路123号银兴商业城富荣城第三层商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2,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对被执行人桂林市恒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柳州市飞鹅路123号银兴商业城富荣城第三层商场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柳州市飞鹅路123号银兴商业城富荣城第三层商场。登记权利人:桂林市恒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建筑面积:15332.08㎡;不动产权证书号:柳国用(2011)第105129号/柳房权证字第D0093745号。建成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土地使用期限止:*开通会员可解锁*;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服用地;建筑结构:钢混;该标的物整栋共6层;层高:约3米。

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为敞开式大开间内隔成小间商铺,部分商铺有人使用,部分商铺为空置状态,空置商铺内有建筑垃圾未清走,层内配套一个卫生间,地面为抛光瓷砖,天花为平面吊顶,室内配套通水、通电、通讯,本次拍卖包含该标的物现状公共部分的不可移动装修、配套及附属设施。该拍卖标的经过委托评估,估价结果为5318.00元/,总价为81536000.00元。本院依法确定一拍起拍价为57080000元。该标的无物业费用欠缴情况。抵押情况:有抵押。租赁情况:无有效租赁,本次拍卖是不带租拍卖(特别说明:经现场调查,当前有意向人表示愿承租本次拍卖标的,就具体租赁条件可自行与该意向人接洽了解,详询公告所附电话)

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本院不组织集中统一看样,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现状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实际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

特别提醒:估价对象评估范围具体包含建筑物主体的价值、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的价值、建筑物室内装饰装修中不可移动部分(包括电梯、门、窗、室内楼梯、楼梯扶手、地面及墙面的瓷砖、吊顶等装饰面、室内埋设的水电管线等)的价值;不包含其他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意向竞买人可至本院查阅评估报告。

二、竞价时间、起拍价及竞价规则:

拍卖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起拍价57080000元,保证金5708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房产所在辖区购买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相关限购政策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将相关资料统一提交法院,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地方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不组织集中统一看样,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对本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缺陷承担任何担保责任。2.请各位竞买人严格审核自身是否符合购买条件、遵守网络司法拍卖相关法律规定,拍卖成交须按时足额一次性支付全部尾款,否则本院将按法律规定予以没收拍卖保证金并采取处罚措施。3.房屋结构若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意向竞买人需在参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若需要分割的(恢复原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分割手续(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安全责任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房屋结构调整、改变及其造成的影响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4.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并支付全部价款后,本院将出具成交确认法律文书送达产权登记部门及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前往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方承担。

八、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是指在同等价格上有优先于其他竞买人买受的特定权利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因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税率、税费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最终以办理过户时税务部门答复为准。)。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向物业了解相关欠费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高新科技支行;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1*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尾款可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转账方式支付。

十一、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七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按期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拍卖标的不提供贷款服务,如买受人需贷款支付成交价款的,可自行向银行等机构咨询,以确保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完成支付。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联系单位: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银法官)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8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柳州市飞鹅路123号银兴商业城富荣城第三层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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