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第31080026号、南国用(籍)第00080480号、南国用(籍)第00060466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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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第31080026号、南国用(籍)第00080480号、南国用(籍)第00060466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1月18日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宗地一:福建省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第31080026号,未办证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详见测绘报告,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结论为准】。

宗地二:福建省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籍)第00080480号、南国用(籍)第00060466号,未办证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详见测绘报告,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结论为准】。

宗地一:南国用(籍)第31080026号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

本次标的物为南安市万嘉弘工艺品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基础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及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

1.名称:南安市万嘉弘工艺品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一宗工业用地及地上未办证建(构)筑物。

2.坐落: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位于南安市南大路西侧。

3.规模: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测绘司法鉴定报告》(报告编号:恒信测绘【2025】鉴字第2号),土地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67㎡,未办证房产共计2栋建(构)筑面积合计1129.15㎡。

4.用途: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工业。

5.权属:标的物权属人为南安市万嘉弘工艺品有限公司。

土地权属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南国用(籍)第31080026号

土地使用权人

南安市万嘉弘工艺品有限公司

座落

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

地号

300600

图号

地类(用途)

工业

取得价格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7.06.29

使用权面积

6667.00㎡

其中

独用面积

分摊面积

0㎡

记事

宗地四至:

东邻:民宅,以图上界线为界

西邻:工业区排涝沟,以图上界线为界

南邻:工业区规划路,以图上界线为界

北邻:柏利工艺品公司,以图上界线为界

6.测绘状况

根据《房产测绘司法鉴定报告》[报告编号:恒信测绘【2025】鉴字第2号]记载:(二)实测宗地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面积合计1129.15㎡,其中:A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建筑面积:9.06㎡;B幢为一层钢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1120.09㎡。(详见汇总表)

幢号

建筑面积(㎡)

红线外建筑面积(㎡)

A幢

9.06

/

B幢

1120.09

/

合计

1129.15

/

总计

1129.15

(三)区位状况

1

位置状况

坐落

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

方位

位于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南安市南大路西侧,方位较好。

与重要场所的距离

距离南安市政府约6.5km,距离南安南高速入口约4.5km,与重要场所距离一般。

临路状况

标的物临近南大路,临工业区道路,临路状况较好。

楼层

标的物总楼层均为1层房产。

朝向

楼宇为南北朝向,朝向较好。

土地级别

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2022年度主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知》(南政规〔2024〕11号)文件规定,待估宗地所处地段为南安市主城区Ⅱ级工业用地。

工业聚集程度

标的物周边有福建昆机机床有限公司、汉舍卫浴、艾普科实业等,工业聚集程度高。

2

交通状况

道路状况

周边有南大路等道路,路网较密集,交通通达度较高。

出入可利用公共交通工具

出入可利用网约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周边设有高厝路口站公交站,有南安106、126、12、5路公交线路经过,乘坐的士便利度较好,出入可利用公共交通工具较好。

交通管制情况

无交通管制。

停车方便程度

标的物周边可停车,停车较方便。

3

外部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已达到“五通”(通水、通电、排水、通讯、通路),水、电保证率高,基础设施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

区域内有杏莲小学、南安榕桥中学、卫生所、加油站、超市等配套设施,各项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

4

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

标的物周边以民宅、工业厂房为主,有一定程度的空气、噪音污染,自然环境一般。

人文环境

周边居住的居民素质较好,治安状况较好。

景观

无特殊景观。

5

区位状况优劣度

综合分析标的物的位置、交通、外部配套、环境状况,标的物的区位整体较好,对标的物的价值产生较大的正面和积极影响。

(四)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名称

南安市万嘉弘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用地

四至

宗地东至民房,南至工业区规划路,西至工业区排涝沟,北至柏利工艺品公司用地,具体以图上界线为界。

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6667.00平方米

土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使用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剩余使用年限为32.3年。

用途

工业用地

形状

宗地形状较规则,对土地利用无影响。

地形、地势

地形为平地;地势平坦。

土壤、地质

土壤未受污染,承载力较好,稳定性较强。

开发程度

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已建有建筑物。

土地级别

南安市主城区Ⅱ级工业用地。

2.房产实物状况

房产

B幢

规模(建筑面积)(含红线内外)

1120.09㎡

建筑结构

钢结构

规划用途

工业用房

总层数

1层

建成年代

约2007年

层 高

约8.3米

设备设施

水、电设施齐全。

空间布局

厂房用途,空间布局一般。

建筑外观

1米高墙体,以上彩钢板围护

装饰装修

室内水泥硬化地面,内墙至顶棚为彩钢板。

使用及维护状况

使用维护状况一般。

3.构筑物状况

构筑物

面积(㎡)

现状情况

A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9.06

砖墙、铁屋面。

合计

9.06

/

(五)权益状况

用途

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为工业

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为南安市万嘉弘工艺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人为南安市万嘉弘工艺品有限公司。

用益物权设立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共有情况

无。

用益物权设立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权属

标的物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建构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

宗地二:南国用(籍)第00080480号、南国用(籍)第00060466号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

本次标的物为泉州市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基础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及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

1.名称:泉州市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二宗工业用地及地上未办证建(构)筑物。

2.坐落: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位于南安市南大路西侧。

3.规模: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测绘司法鉴定报告》(报告编号:恒信测绘【2025】鉴字第1号),土地二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31822㎡[其中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国用(籍)第00060466号(简称I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9750㎡;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国用(籍)第00080480号(简称II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2072㎡],未办证房产共计21栋建(构)筑面积合计10735.33㎡[其中红线内面积10734.62㎡、红线外面积0.71㎡]。

4.用途: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工业。

5.权属:标的物权属人为泉州市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

土地权属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南国用(籍)第00060466号

土地使用权人

泉州市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

座落

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

地号

300600

图号

地类(用途)

工业

取得价格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6.11.17

使用权面积

9750.00㎡

其中

独用面积

分摊面积

0㎡

记事

宗地四至:

东邻:南官公路,以图上界线为界

西邻:排涝沟,以图上界线为界

南邻: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以图上界线为界

北邻:华盛陶瓷有限公司,以图上界线为界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南国用(籍)第00080480号

土地使用权人

泉州市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

座落

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

地号

300600

图号

地类(用途)

工业

取得价格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8.10.30

使用权面积

22072.00㎡

其中

独用面积

分摊面积

0㎡

记事

宗地四至:

东邻:以本宗地图上界线为界

西邻:以本宗地图上界线为界

南邻:以本宗地图上界线为界

北邻:以本宗地图上界线为界

6.测绘状况

根据《房产测绘司法鉴定报告》[报告编号:恒信测绘【2025】鉴字第1号]记载:(二)实测I、II宗地地上21幢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合计10735.33㎡,其中:1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建筑面积:23.72㎡;2幢为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建筑面积:303.24㎡;3幢为一层钢屋架建筑物,建筑面积:3169.00㎡(其中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1815.29㎡,I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1353.71㎡);4幢为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建筑面积:570.73㎡,(其中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251.12㎡,I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319.61㎡);5幢为一层混合建筑物,建筑面积:25.88㎡;6幢为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建筑面积:278.23㎡;7幢为一层钢屋架建筑物,建筑面积:183.15㎡,(其中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105.93㎡,I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77.22㎡);8幢为一层钢屋架建筑物,建筑面积:1664.88㎡,(其中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1027.22㎡,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637.66㎡);9幢为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建筑面积:277.42㎡;10幢为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建筑面积:117.93㎡;11幢为一层钢屋架(破)建筑物,建筑面积:1515.84㎡,(其中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906.02㎡,II宗地范围内建筑面积609.82㎡);12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建筑面积:30.53㎡,红线内建筑面积:30.47㎡,红线外建筑面积:0.06㎡;13幢为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建筑面积:132.86㎡;14幢为二层钢屋架建筑物,建筑面积:681.40㎡;15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建筑面积:28.74㎡,红线内建筑面积:28.09㎡,红线外建筑面积:0.65㎡;16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建筑面积:306.85㎡;17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砖、铁屋面),建筑面积:295.99㎡;18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砖、铁屋面),建筑面积:315.75㎡;19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建筑面积:296.19㎡;20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建筑面积:262.95㎡;21幢为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建筑面积:254.05㎡。(详见汇总表)

幢号

建筑面积(㎡)

红线外建筑面积(㎡)

1幢

23.72

2幢

303.24

3幢

3169.00

4幢

570.73

5幢

25.88

6幢

278.23

7幢

183.15

8幢

1664.88

9幢

277.42

10幢

117.93

11幢

1515.84

12幢

30.47

0.06

13幢

132.86

14幢

681.40

15幢

28.09

0.65

16幢

306.85

17幢

295.99

18幢

315.75

19幢

296.19

20幢

262.95

21幢

254.05

合计

17034.62

0.71

总计

10735.33

(三)区位状况

1

位置状况

坐落

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

方位

位于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南安市南大路西侧,方位较好。

与重要场所的距离

距离南安市政府约6.5km,距离南安南高速入口约4.5km,与重要场所距离一般。

临路状况

标的物临近南大路,临工业区道,临路状况较好。

楼层

标的物14幢总楼层为2层房产,其余楼幢总楼层均为1层。

朝向

楼宇为南北朝向,朝向较好。

土地级别

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2022年度主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知》(南政规〔2024〕11号)文件规定,待估宗地所处地段为南安市主城区Ⅱ级工业用地。

工业聚集程度

标的物周边有福建昆机机床有限公司、汉舍卫浴、艾普科实业等,工业聚集程度高。

2

交通状况

道路状况

周边有南大路等道路,路网较密集,交通通达度较高。

出入可利用公共交通工具

出入可利用网约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周边设有高厝路口站公交站,有南安106、126、12、5路公交线路经过,乘坐的士便利度较好,出入可利用公共交通工具较好。

交通管制情况

无交通管制。

停车方便程度

标的物周边可停车,停车较方便。

3

外部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已达到“五通”(通水、通电、排水、通讯、通路),水、电保证率高,基础设施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

区域内有杏莲小学、南安榕桥中学、卫生所、加油站、超市等配套设施,各项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

4

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

标的物周边以民宅、工业厂房为主,有一定程度的空气、噪音污染,自然环境一般。

人文环境

周边居住的居民素质较好,治安状况较好。

景观

无特殊景观。

5

区位状况优劣度

综合分析标的物的位置、交通、外部配套、环境状况,标的物的区位整体较好,对标的物的价值产生较大的正面和积极影响。

(四)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名称

泉州市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用地

四至

两宗地相连,整体宗地东至南大路及临街民房,南至其他用地,西至工业区道,北至其他企业用地,具体以图上界线为界。

面积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31822㎡[其中土地使用权证号00060466号(简称I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9750㎡;土地使用权证号00080480号(简称II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2072㎡]

土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使用期限

分别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剩余使用年限分别为31.7、33.6年。

用途

工业用地

形状

宗地形状较规则,对土地利用无影响。

地形、地势

地形为平地;地势平坦。

土壤、地质

土壤未受污染,承载力较好,稳定性较强。

开发程度

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已建有建筑物。

土地级别

南安市主城区Ⅱ级工业用地。

2.房产实物状况

房产

3幢

5幢

7幢

8幢

14幢

规模(建筑面积)(含红线内外)

3169㎡

25.88㎡

183.15㎡

1664.88㎡

681.4㎡

建筑结构

钢结构

混合结构

钢结构

钢结构

钢结构

规划用途

工业用房

工业用房

工业用房

工业用房

工业用房

总层数

1层

1层

1层

1层

2层

建成年代

约2007年

约2007年

约2007年

约2007年

约2007年

层 高

约8.3米

约3.2米

约5.0米

约8.5米

1层约3.2米(部分挑高6.3米),2层为3.0米

设备设施

水、电设施齐全。

水、电设施齐全。

水、电设施齐全。

水、电设施齐全。

步行楼梯,水、电、卫设施齐全。

空间布局

厂房用途,空间布局一般。

工业配套用途,空间布局一般。

厂房用途,空间布局一般。

厂房用途,空间布局一般。

工业配套用途,空间布局一般。

建筑外观

1米墙体,以上彩钢板围护

外墙面方砖

1米墙体,以上彩钢板围护

1米墙体,以上彩钢板围护

1米墙体,以上彩钢板围护

装饰装修

室内水泥硬化地面,内墙至顶棚为彩钢板。

室内水泥硬化地面,内墙及顶棚涂料粉刷。

室内水泥硬化地面,内墙至顶棚为彩钢板。

室内水泥硬化地面,内墙至顶棚为彩钢板。

室内缸砖地面,内墙及涂料粉刷,顶棚吊顶及彩钢板围护。

使用及维护状况

使用维护状况一般。

使用维护状况一般。

使用维护状况一般。

使用维护状况较好。

使用维护状况较好。

3.构筑物状况

构筑物

面积(㎡)

现状情况

1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23.72

目前作为配电房使用,砖墙、铁屋面。

2幢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

303.24

铁屋面简易搭盖,位于3幢厂房北侧与围墙之间。

4幢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

570.73

铁屋面简易搭盖,位于3幢厂房凹处之间。

6幢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

278.23

铁屋面简易搭盖,位于7幢厂房北侧铁棚搭盖。

9幢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

277.42

铁屋面简易搭盖,位于8幢厂房南侧入口处。

10幢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

117.93

铁屋面简易搭盖,位于8幢厂房与11幢厂房之间。

11幢一层钢屋架(破)建筑物

1515.84

目前该幢厂房已坍塌,仅剩破旧钢架。

12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30.53

目前作为保安室使用,位于厂区东北侧,砖墙、铁屋面。

13幢一层简易搭盖(铁屋面)

132.86

铁屋面简易搭盖,紧邻12幢保安室,砖墙、铁屋面。

15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28.74

目前作为保安室使用,位于厂区西侧入口,砖墙、铁屋面。

16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306.85

砖墙、铁屋面,目前闲置状态。

17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295.99

砖墙、铁屋面,目前闲置状态。

18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315.75

砖墙、铁屋面,目前闲置状态。

19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296.19

砖墙、铁屋面,目前闲置状态。

20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262.95

砖墙、铁屋面,目前闲置状态。

21幢一层简易搭盖(砖墙、铁屋面)

254.05

砖墙、铁屋面,目前闲置状态。

合计

5011.02

(五)权益状况

用途

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为工业

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为泉州市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人为泉州市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

用益物权设立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共有情况

无。

用益物权设立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权属

标的物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建构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

评估总价:人民币叁仟肆佰叁拾叁万零贰拾贰元伍角整(RMB:34330022.5元)。起拍价:24717616元,保证金:2471761元,增价幅度:123588元。

二、竞买人条件:只限企业法人参与竞买,个人参与竞买无法办理过户,对于不符合条件参与竞拍者,造成无法过户等情形,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概不负责。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00分至11时前往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谢法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123588元

八、特别提醒:

1、本宗拍卖标的物存在案外人占用的情况(案外人曾提出执行异议,已被驳回),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本次拍卖的国有土地即南国用(籍)第31080026号、南国用(籍)第00080480号、南国用(籍)第00060466号,因地上建筑物存在横跨两宗土地的情况,且可能存在于相邻企业共用厂区空地的情形,根据本院函询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情况,为避免后续的执行困难,本院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拍卖。

本宗拍卖标的物东西四至若有其他厂房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但需从本宗拍卖土地经过,买受人应给予必要的通行方便,以免引起相邻纠纷。

本次拍卖不包括建筑物内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家电。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该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石狮市恒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恒信绘【2025】鉴字第1号、2号《房产测绘司法鉴定报告》仅作为本次执行评估的参考,不作为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依据,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应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需要重新测绘的,拍卖人概不负责。本次拍卖的产权范围系依照现有产权证书,最终产权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产权证书测定的宗地红线内范围为准,可能存在因地块重叠需要核减产权面积、调整红线范围等情况,买受人应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

4、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同时,未办证建筑物中的第12幢和第15幢建筑范围内有部分已超土地红线,买受人需要承担该部分建筑物是否系违章建筑的相关风险。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概不负责,拍卖人不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未办证地上建筑物的过户材料;本宗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移交,买受人应按照现状接收,对拍卖标的物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违章建设或违法占地将来可能面临拆迁、拆除、腾退而未能得到补偿等风险买受人都应自行负责。

5、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评估报告中宗地红线范围外的价值,只拍卖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以土地使用权证的红线范围内的现状移交;如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超出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红线范围,与其他权利人产生纠纷,买受人应自行依法解决,拍卖人不作关于红线范围外建筑权属及质量的任何承诺,有意竞买者请现场实地看样;拍品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竞买人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概不负责。

6、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7、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的条件及办理时间、产权过户、变更手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受相关规定、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8、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工业规划政策,不符合工业规划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或后续相关经营证照的,后果自负。

9、根据泉州中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补充说明,本次拍卖的南安市万嘉弘工艺品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预估成交后原所有人需缴交税费为人民币650200元,本次拍卖的泉州市柏利工艺品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预估成交后原所有人需缴交税费为人民币3225700元。本拍卖标的物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原所有人和卖方应承担的交易税费,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以过户时实际产生的税费为准(可能存在评估过程中对卖方应承担的税费计算有出入,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后再决定是否竞买,高于预评估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本宗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用气账户的变更。

11、本宗拍卖标的物有设定抵押权,抵押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12、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1284 515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若涉及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 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泉中地房评字25135号、25136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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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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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杏莲村的工业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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